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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家可归犯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二师兄    时间: 2002-2-14 20:45
标题: 无家可归犯法吗?
安省保守党党魁候选人 Jim Flaherty 今天说 , 如果他当选 , 他将致力于通过立法 , 将无家可归人士从街上赶走 .

Flaherty 说 :" 在公共场所居住将是非法的 , 不管是在大街上 , 还是在公园里 ". 无家可归人士的去向可以是庇护所 , 精神健康中心 , 或灾难救护中心 .

作为 " 最后的度假地 ",Flaherty 说 , 无家可归人士可能被送入监狱 .

这位现任财政部长的言论 , 遭到包括其他候选人在内的党内外的许多批评 , 他的竞争对手环境部长 Elizabeth Witmer 说 : 这是个非常恶心 , 没有人性和怜悯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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