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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迎春案嫌犯首次出庭 华人名律师为其辩护 [打印本页]

作者: 邓 笑 贫    时间: 2016-9-1 19:54
标题: 李迎春案嫌犯首次出庭 华人名律师为其辩护
小笼包子与庆丰包子一样给力。
作者: 住在多伦多    时间: 2016-9-1 21:16
没有找到尸体就断定她已经死了, 没有什么证据就起诉他杀人.

很有意思.
作者: 徐 曼    时间: 2016-9-1 22:18
本帖最后由 徐 曼 于 2016-9-1 22:35 编辑
住在多伦多 发表于 2016-9-1 21:16
没有找到尸体就断定她已经死了, 没有什么证据就起诉他杀人.

很有意思.

是的,警方应该向你汇报以后再通告,这样做是愚蠢警方了不起,一直就说嫌犯藏在大多!果不其然

作者: 克飛    时间: 2016-9-1 23:25
住在多伦多 发表于 2016-9-1 21:16
没有找到尸体就断定她已经死了, 没有什么证据就起诉他杀人.

很有意思.

看这句话:警方根据目前调查得到的线索,认为李迎春已经遇害。
作者: 海瑞    时间: 2016-9-2 05:27
最后有可能会无罪释放吗?
作者: 克飛    时间: 2016-9-2 09:00
悲剧可能是一场色鬼与情女之间的误会——

情女在网上发布求爱信息本意是找如意郎君,而色鬼却以为这是卖身女的诱惑暗语,双方虽会错意却联络成功见面,某女与之共餐就是明证,表明她视之为谈情说爱前的首次约会。

随后,剧情就不可逆转地朝着违背她初衷的方向发展:涩鬼眼中只有色,熟女心中只有情,情不屈服于色,色偏凌驾于情,南辕北辙,翻脸成仇,芳魂出壳,色鬼嘬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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