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hero 发表于 2016-2-15 10:47
好,给那些所谓素质高的人看看。为一点蝇头小利就翻脸不惜上法庭。
三达 发表于 2016-2-15 12:21
美其名曰:法制国家
捉鱼小子 发表于 2016-2-15 12:55
天朝是法制国家,只要是政府没有兴趣的东西,一般都是谁有本事弄到手就是谁的;如果政府有兴趣,比如挖到 ...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15 14:28
这是非常经典的所有权归属案例,极具有法律里程碑的意义,它确定了对于类似无主物与发现物上各种物权的界定 ...
griffiel 发表于 2016-2-15 18:07
本人法盲,就像请问法律专家几个问题:
如果你是当事人,你会怎么办?是平分,是上告,还是放弃?
既然是 ...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6-2-15 18:34
我觉着平分是最合理的判决,因为这三方缺了任何一方都没有这个奖品的实现。 ...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15 19:25
要想听懂我回答的法律专业问题,你至少也要有基础的法理知识;否则,就是浪费时间,对牛弹琴。
比如一个简 ...
三达 发表于 2016-2-15 12:21
美其名曰:法制国家
人参娃娃 发表于 2016-2-15 19:54
这个世界上最奸诈无耻的职业,除了政客就是律师了。
当你在谈论一件物品上有多少种物权的时候,你不知道你 ...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15 20:39
楼上诸位的回答就是辫子国永远无法取得任何实质进步的原因。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15 21:08
一个案件不是那么简单地看了一篇简短的新闻报道就可以下结论的,那还要司法调查干什么?那还需要那么长的法 ...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16 00:28
山蛟龙是第一个从法律角度谈了三人对此杯极其附加权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赞!
我认为校工扔掉时,就已经放 ...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16 00:17
好吧,我是法盲,那你们来判吧,咋省钱咋判,对吧?
你猜吧 发表于 2016-2-16 00:28
山蛟龙是第一个从法律角度谈了三人对此杯及其附加权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赞!
我认为校工扔掉时,就已经放 ...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