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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居住时间少427天 华裔女子仍获加国籍 [打印本页]

作者: .黑.    时间: 2016-1-29 22:43
标题: 居住时间少427天 华裔女子仍获加国籍
至少她诚实申报,好过作假。
作者: tiantianzaici    时间: 2016-1-30 10:05
看来国内那些裸官也适合用此测试获得国籍,只要他们的家属都在加国待着
作者: cloud2013    时间: 2016-2-18 13:41
无聊,等我拿到国籍,看你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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