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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做手术右肾丢失 不确定盗割医院赔偿38万 [打印本页]

作者: 痛扁五毛奴    时间: 2015-10-29 15:43
标题: 女子做手术右肾丢失 不确定盗割医院赔偿38万
2006年,徐秀英在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做直肠瘤切除手术,手术后竟发现自己的右肾没有了。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徐秀英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8万多元,但对此案刑事部分只字未提。徐秀英的肾去哪了,至今仍是一个谜。

2006年11月17日,徐秀英在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直肠占位切除手术。2007年10月20日,在城郊乡卫生院,徐秀英因子宫肌瘤接受了子宫摘除手术。2011年,徐秀英去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做腹部CT,发现右肾缺如,而她到该院复印2006年直肠手术的病例则显示,在术前检查中,她的双肾正常。

2011年12月,徐秀英将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项城市城郊乡卫生院告上法庭,案由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向两名被告索赔22万元的医疗费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整,并要求两被告为自己移植右肾或支付移植右肾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等。项城市法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民事诉讼的审限规定,徐秀英案已经严重超期,主要是因为该案案情特别复杂,法院一直试图以调解结案,但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最终失败。

近日,法院判决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徐秀英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2724.6元,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则表示院方已决定提起上诉。

2013年6月26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了徐秀英右肾缺如的事实,并称右肾动脉未见显示,且腹主动脉右则缘相当于左肾动脉平面见局部凹陷,不符合右肾萎缩后的改变,“右肾被切除并右肾动脉被结扎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鉴定意见认为: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徐秀英施行直肠癌根治术的过程中存在行右肾切除术的可能性,但难度较大,且目前无徐秀英的右肾在该手术过程中被切除的直接证据; 项城市城郊乡卫生院在为徐秀英施行腹式子宫切除术的过程中难以实施右肾切除术。

在徐秀英起诉项城市人民医院的3年多里,双方就手术时间、是否存在盗肾可能、徐秀英右肾到底去哪儿了等问题一直争执不下,在医院方上诉后,这些问题仍将继续成为焦点。

根据徐秀英的说法,2006年11月17日,在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她在全麻的情况下接受了直肠占位切除术,术前她被诊断为直肠癌,术后确诊为直肠绒毛状管状腺瘤。而且,手术时间长达7个小时。院方表示,根据医院对手术记录的复查,这场手术只进行了2小时35分,完全符合惯例和行业规范。

在徐秀英直肠手术的麻醉记录表上,共有包括两名主刀医生在内的6名医护人员的姓名。院方介绍,徐秀英的手术是在一个大手术室进行,除了徐秀英这台,还有两台其他手术。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盗肾”难度之大,使其发生的可能性为零。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之后,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曾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被法院驳回。徐秀英也拒绝进行二次鉴定。

报案材料文书显示,2013年9月29日,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城郊乡卫生院联合向项城市公安局报案,要求对徐秀英右肾被盗切进行立案侦查,惩治凶手。徐秀英一直没报案,相反医院替她报了案。项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该案至今尚未立案,因为公安机关认为尚未达到立案条件。“现在的司法鉴定并不确定徐秀英的右肾被人盗割。”

网友评论,“以后所有的腹部手术做完出院前都要扫一个CT,证明肚子里的重要器官都在,否则将来会说不清楚。” “不确定被割盗?!那法院依据什么判决医院赔偿呢?!自相矛盾!真恐怖,比割盗更恐怖的是司法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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