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ZT]民族的身心由表及里地完蛋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5-9-23 23:12
标题: [ZT]民族的身心由表及里地完蛋了
[原创]被敲诈的政府,一定是“疾病缠身”


17205 次点击
28 个回复





周蓬安 于 2015-9-23 7:42:4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被敲诈的政府,一定是“疾病缠身”

    今天《新京报》一篇题为《女教师上访被判敲诈勒索罪 1年后获无罪重回讲台》的文章,让我看到了一名真正有良心的教师,一名教育改革最需要的教师。该文披露,河北遵化市第二中学教师陈文艳,因多次进京举报中考作弊、教师职称评定作假、教育乱收费,以及个人优秀教师评定不合理等问题而“上访”。后被认定向接访老师和维稳人员索要16900元,构成敲诈勒索罪并获刑1年,上诉后被判无罪。

   
    ?网上有一段名人语录,有人说是马老先生说的,我把它复制过来:一个社会的医疗系统、司法系统、教育系统腐败了,这便是一个高度腐败的社会,医疗涉及健康,司法涉及公正,教育涉及未来,这3个系统完蛋了,民族身心也就由表及里地完蛋了,甚至很难医治。

    虽然不太赞成如今某些人动不动就抬出马老先生在100多年的一句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但以上关于“腐败”的论述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放之古今而皆准。而对照这个标准,笔者还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

    先说医疗腐败,已经完全颠覆老百姓的传统思维。如今“救死扶伤”已经变成奢谈,且不说少数医生收“红包”,仅就医院“过度医疗”,将医生弄成“药贩子”,就说明这个系统已经腐败不堪了。目前“医患矛盾”不断升级,也是孕育着社会危机,不正视真的不行了。

    司法腐败,可谓触目惊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讲道:老百姓无处伸冤,民间就会骚乱。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

    大家都知道,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现实中,上访案件频发是一种表现,“呼格案”、“赵作海案”、“张氏叔侄强奸杀人冤案”等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案例,加上周永康、李东生、奚晓明、黄松有等司法败类主导的案件背后,都说明中国司法离走向公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教育腐败,正在源源不断地培养“腐败接班人”。让孩子上一个好点的幼儿园需要疏通关系;过“教师节”需要向老师送礼;小学生为当班领导也学会了“贿选”;为考重点高中,不惜花钱作弊;大学生为让论文“过关”,不惜花钱买通老师,一些女生甚至不惜出卖色相……不一而足啊。如此耳濡目染,深切体验,孩子进入社会后就很容易成为行贿“高手”或受贿“能手”。

    教育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就是陈文艳冒险举报的诸多问题。比如陈文艳老师举报“让学生花冤枉钱买根本做不完的教辅资料”问题,我在多年前就关注过。正如陈文艳老师所说,这些教辅材料“对很多贫困生来说是很大的压力,他们支付不了”。“有一些教辅还是盗版的,里面的答案甚至都有错误。”说到底,就是“赤裸裸”地向学生家长索取钱财。

    分析了医疗、司法、教育的腐败现状后,我们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再不“高压”反腐,这个社会就会走向“堕落”的边缘。

    正因这个现状,原本可以与大家同流合污、同样“捞好处”的陈文艳老师却因为揭露“黑幕”而遭受打压,因为“上访”而被扣上“敲诈勒索”罪名。

    陈文艳说:他们认定我在北京期间,向接访我的老师和维稳人员索要了16900元人民币。其中1万元,说是我在北医三院看病时,我们学校副校长给我的,但我并没收到。其他的钱是到北京反映问题和看病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及部分看病的钱。这些钱并不是我要的,而是他们主动垫付的。

    这段话非常符合我所了解的“截访”操作模式。即一个人去北京上访,当地政府会不惜一切代价“截访”,一些上访者也抓住了地方政府的这个软肋,往往以“上访”要挟政府。

    网上有个段子称,有一个农民工买不到回家火车票,十分着急,灵机一动,花20元制作一个“我要上访”横幅,还没出火车站就被2名便衣警察摁倒遣送回老家。算了一下,省去火车票280元、汽车票60元、三轮车票10元、路上吃饭30元,这次净赚380元,而且还是专车送到家门口。村长、乡长迎接,找他谈心,后乡长又拨付2000元扶贫款。村长又送一千元慰问金。

    笔者一位朋友的切身经历,说一名“上访专业户”去他们单位纠缠,看到一名新录入的公务员比较老实,就问他去没去过北京,得知他没有去过,就说我来安排你去北京玩一趟。不久,这人又去北京“上访”,然后指定这名新来的公务员去北京接他,并在北京玩了几天,然后一起回家。

    也就是说,“截访”人员给“上访”者支付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部分看病的钱属于通行做法,陈文艳肯定与“敲诈勒索”无关;而“截访”人员“下漏”一些费用,更是这个社会心照不宣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因此,说陈文艳老师敲诈勒索,就纯粹是故意栽赃了。

    而一些基层政府作为原告状告自然人敲诈勒索也是一件相当尴尬的事。因为如果这个基层政府政务透明,官员廉洁,怎么会有“把柄”或个人隐私掌握在他人手里?根本就没有满足对方敲诈的理由。因此可以这么说,敲诈政府其实是个“伪命题”。凡被自然人“敲诈”成功的政府或部门,一定是“疾病缠身”。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