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唐炜臻至各社团领袖,投资人的公开信,思考,倡议书 [打印本页]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5-8-29 15:10
标题: 唐炜臻至各社团领袖,投资人的公开信,思考,倡议书
本帖最后由 唐炜臻 于 2015-8-29 15:12 编辑

唐炜臻至各社团领袖,投资人的公开信,思考,倡议书(讨论稿)

各社团领袖,投资人, 有识之士,
你们好!
我现在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思考, 起个头,供大家参考,请大家批评指正,讨论完善。

第一,打官司,上诉,翻案,维权,维护名誉是为投资人和华人的权力和利益,保护华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就业机会,是华人在海外的伟大的事业和实践活动

第二,打官司,翻案在加拿大是合法的行为,是司法战争和大生意,可以成立一个公司和集团合法进行

第三,翻案,上诉是找法官的问题和错误,不是普通人的工作和能力所及,必须请律师和专家,不是你我和一两个律师的意见和看法,你们不需调查研究

第四,我有丰富的资源,人脉和知名度,因为目前的限制,我需要你们的桥梁作用,把我的资源利用起来。

管理层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社团和管理层的回报和报酬,按照加拿大有关法律和惯例, 你们可以计时,每小时计费,或者工资 或者提成,按照公司规定,组织原则和方案,大家讨论执行。

人人有利可图,管理层的工资水平在五万起薪。

义工全部按最低工资加奖金付报酬。


成立一个司法权益基金,你们可以做组织和管理,监督人才

社团领袖,管理人员,投资人负责资金的筹措,人员的发动,资金的运作和监督。

唐炜臻不插手资金的问题所以,不会有问题,只建议给律师付费,如何请律师。

唐炜臻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1. 唐炜臻将负责号召投资人,社团和海外华人,你们负责联系投资人,跟投资人接触,我现在已经授权可以用书信联系投资人,这个是合法,授权,批准的,一旦假释官觉得没有问题,他们会给我解禁。

2. 唐炜臻负责法律调查研究,组织和指挥律师的进攻目标和方向,路线和方法和赚钱的方式。

资金的来源和管理办法,

1。 会员缴纳会费
2. 可以用捐款的方式,集中社会力量和资源,为他们,为大家自己谋利益,维权,争权。
3. 贷款方式,固定利息 年利息10%。

4.   承担风险,追求高回报,投资方式,市场决定回报,没有人保证,也不需要保证。

成立海外华人司法基金和公司打击毁誉,污蔑,迫害行为,维持核发权益,不是为我一个人和一个案子,而是为所有的华人进行司法活动和维权。

我的案子只是一个最好的试验,实践和一个先例,一个开端。

因为我有丰富的资料和完整的记录,我愿意,我能够做,我希望做榜样为大家谋利益。

从我的角度,立场,观点和经验出发,我是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和不是一切代价上诉和翻案要为投资人夺回损失,我还有很多司法案子。

华人有很多冤假错案需要一个正当的自己的组织和机构,说不定冤假错案就会落到你们自己的头上。

我们不需要你们的钱,社会上有足够的资金,我们需要社会的资金,成立这个基金,我认为很多华人会有兴趣,不一定要赢,没有人保证会赢,直到赢了为止,赢官司是一个追求,目标,重在态度,立场,方法和过程,为人民服务。

我们华人需要组织,站起来,挺起腰杆做人,一定有人,有组织,投资人,势力愿意加入和投入到这项事业中去。

至于怎么找法官的错误和违法行为,我们有一套,有专业人才,专家,上诉律师都懂,不用你们操心。

附发件中有个我的案例,律师研究法官错在哪里,我上次给Chung 先生一本书,有二十几个案子,其中有我的法官,监控官和律师作为被告。

现在不是调查研究我是否有罪的时候,我的上诉是调查,发现警察,监控官和法官是否有罪,违法行为。

你们如果害怕的话,我一定会找到别人感兴趣,总有不怕的人。

打官司怎么赚大钱,北美有很多书可以借鉴。我读过二十几本,作者是JOHN GRISHAM,著名法律作家,小说家 。

我必须知道北美的律师是工具和司法武器,我们需要学会利用和使用他们,而不是被他们利用,我们要管理使用律师,而不是被律师出卖和控制,不要被律师和法官欺诈,敲诈勒索。

我们要律师为我们赚钱,大钱,转律师的钱,赚警察,律师和法官的钱,我们要从奴隶变成将军。

在北美,我们时时刻刻都处于战争之中,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是战争的牺牲品。


欢迎大家讨论,踊跃报名参加,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作者: 8号    时间: 2015-8-29 15:32
用公开信接触投资人。可能又犯法了。
作者: KK 123    时间: 2015-8-29 15:43
加拿大其实比中国厉害多了 中国好像投资骗子不是枪毙就是无期徒刑 都好反正在监狱里面混 加拿大看上去法律非常人道 其实骨子里面阴毒狠 给你监狱里面关2年 太多年 要我们养 加拿大人也是不干 2年放出来倾家荡产 没信用 度日如年 还有一屁股债 生不如死 如果知道重新做人 去打份工 把欠人家钱一点点还 还是个顶天立地男人 否则不是变成精神病就是忧郁症老死 妻离子散 还是枪毙好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5-8-29 16:06
8号 发表于 2015-8-29 15:32
用公开信接触投资人。可能又犯法了。

用书面通信和邮件交流司法问题是合法的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5-8-30 08:27
因为语言问题,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人人怕惹官司。我一说官司大家就怕,不作声。
我以前也怕官司,吃大亏,因为不了解加拿大的官司,吃了哑巴亏。

吃了哑巴亏的人很多,人们不敢作声,觉得没有必要作声,不是光彩的事。

大家对司法不懂,不闻不问,直到自己头上。

在加拿大惹官司很不普遍,不惹官司也会惹你,我不是怨你。


懂官司会少很多麻烦就像防小偷。防警察是第一件要事。


在加拿大,警察找您从来没有好事。


你怕官司,我不怕,我做给大家看。

我一个人可以做,人多了,效果更佳。

就像打仗,一个人可以打游击战,麻雀战,大家打就是军团作战。

官司惹不起,打不起,其实,也躲不起。

我想自己经历了,让大家知道,避免我的经历。

另外,去年进监狱和法庭的人太多,法官头痛

因为喝酒开车,不是醉酒开车,有3万人进法庭,可能成为罪犯。

下一个不一定就是你,让你倾家荡产,比我还惨。你才会后悔莫及,没听我的。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