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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租屋火灾夺女子性命 屋主被罚7.5万 [打印本页]

作者: 山蛟龙    时间: 2015-8-26 13:28
标题: 分租屋火灾夺女子性命 屋主被罚7.5万
不得不多说两句,这些非法出租的人胆子太大了。一般来说,分租房如果不购买rooming house的保险,是绝对不可以超过两房人家住在同一幢房子里(即使只有两个单身的人),而且出租需要有分门出入和独立卫生间和厨房的。如果是rooming house,那是一定要购买商业保险的。

如果你们又想省钱不购买商业保险,又想赚钱,房屋出租给多户人家,悲惨的命运总有一天会落在你头上。在加拿大最好还是守规矩一点。

作者: Don20    时间: 2015-8-26 17:45
感觉罚得不是很重。如果屋内烟雾警报器不失灵,是不是就不付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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