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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租户收警告信:如不拆空调 法庭上见 [打印本页]

作者: chinagirl51    时间: 2015-8-6 17:22
标题: 高温40度收警告信:不拆除空调 法庭上见
业主委员会团结起来 改规定或者把管理公司炒了就行了
作者: 白左就是地球癌    时间: 2015-8-6 17:28
告他反人权,一告一个准。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5-8-6 18:12
去好好读一下合同吧,一条都别漏。
作者: 远方思想随笔    时间: 2015-8-6 19:07
主要是自由党搜刮民财,大幅提高电价,搞得管理公司受不了。
而这些住公寓的,大多数是自由党的支持者。
好,热死这帮自由党的粉丝。
这叫自作自受。
作者: 嘿嘿嘿嘿嘿    时间: 2015-8-6 19:19
逼你买房!
作者: 忆旧    时间: 2015-8-6 19:23
那还不容易?夏天适当收取装空调住户的费用。这样,想要的住户照样有空调,管理处也可以收到电费补贴。
作者: 多伦多军区    时间: 2015-8-6 20:14
都是ZF的错
作者: 山蛟龙    时间: 2015-8-6 20:49
竹野 发表于 2015-8-6 19:23
那还不容易?夏天适当收取装空调住户的费用。这样,想要的住户照样有空调,管理处也可以收到电费补贴。 ...

不完全是电费问题,潜在的意外伤害风险可能是管理处更担心的。

我觉得,大家一边倒地支持所谓的弱势群体,主要原因是保险意识太差,根本不懂得风险的危害及其可怕。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自己是公寓的房东,你们是按合同办事还是不按呢?
作者: 矢黄色新雨    时间: 2015-8-6 21:38
收点额外电费比较合理。拆空调显得唯利是图无人情了。
作者: xdai    时间: 2015-8-6 22:04
老虎667 发表于 2015-8-6 21:38
收点额外电费比较合理。拆空调显得唯利是图无人情了。

恐怕不是“收点额外电费” 这样简单的问题。如果是老楼,电路及电线可能不能负荷过大的电流, 如果家家都安空调,会有电路过载失火等安全隐患。但如果彻底改换新线路,费用恐怕没有人愿意负担,如果均摊或提高管理费,不装空调的人又不高兴。很难都满意的。我支持法庭上各抒己见吧!
作者: dalu2020    时间: 2015-8-6 23:28
改成收电费。
作者: liuliufu    时间: 2015-8-6 23:48
用者付费,不知哪里来的问题。
作者: HAPPY KITTEN    时间: 2015-8-7 11:14
业主很难打赢这样的官司,合同里面肯定有相应的规定,双方签字了就具有法律效力,还是换个有空调的公寓比较靠谱点。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5-8-7 11:20
路见不平兮 发表于 2015-8-6 19:07
主要是自由党搜刮民财,大幅提高电价,搞得管理公司受不了。
而这些住公寓的,大多数是自由党的支持者。
好 ...

本来公寓出租就是微利行业, 电费包括在租金里. 那么高的空调电费房主负担, 哪个房主也没法淡定呀, 高峰期超过15分/度了! 安省自由党上台前是5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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