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16.2%至少拥有另一套公寓单位的家庭中,约有75%拥有另一套单位,约18%拥有至少另外两套单位,约有10%拥有至少另外三套或者更多的公寓单位。这些人是投资者,他们手中多余的公寓单位用于租赁。
这项在多、温两地总共调查4万2191个家庭的2014年度共管公寓东主调查(2014 Condominium Owners Survey)发现,在购买了不止一个共管公寓单位的家庭中,近84%受访者就住在共管公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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