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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性教育教材状告安省政府中期进展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9 15:03
标题: 就性教育教材状告安省政府中期进展报告
本帖最后由 弄舟 于 2015-5-10 20:39 编辑

自本人公告状告安省的打算以来,反响相当热烈,绝大部分表示赞同和支持。对此本人深表谢意。

公告以后,本人马不停蹄地开启了律师咨询的进程。相信大家都非常关注进展情况,所以虽然目前这一进程尚未完成,还是把进展程度报告如下:


首先,本人联系了加拿大宪法基金(Canadian Constitution Foundation),至今尚未得到回复。该基金是一个以维护公民自由为宗旨,专打宪法官司的非盈利机构。不收费,但接受捐款以弥补费用开支。可想而知,这样的机构一定忙得不可开交,反应迟缓是可以理解的。


接着联系了LIBERTARIAN PARTY 的主席Mr. Small (说实话,早就想找出LIBERTARIAN 一词的中文译法,但迄今无果。大意是彻底的自由,认为政府应该极其微小甚至根本不应当存在。所有的社会行为,完全应由所有成员的自愿合作来进行。这个主张深合我意,所以与该党保持着联系。但这个主张在加拿大显然不受欢迎,所以该党影响甚微,估计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党的存在),希望他能出些主意,给些指引。但他并不赞成打关司,认为成功机会不大,有这个钱不如捐给合适的议员或政党。


我不同意成功希望不大就不应进行的想法。不成功,也要显示我们不是待宰的羔羊。但我同意不要付出太多的代价。如果律师费用过于庞大,我们应当考虑自己代表自己。


当然不能只听Mr. Small的,也不能坐等CCF的回应。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三家口碑不错的律师行进行了联系。其中两家尚未回复,一家联系上了,接谈的律师倒是蛮感兴趣的,但是否接案子要由管理层决定。管理层讨论后决定不接。但这位律师推荐了一个公共法律师行排名的网站,和一些免费指导官司程序和策略的机构,帮助极大。


我与该网站排名前十的律师行进行了联系。其中的三家很快表示不能接,但有两家又推荐了一些律师。一家表示要先作一些功课,下周一再给最后答复。其余的尚无回应。


我不能肯定那三家拒接案子的律师行为什么拒接。不一定是因为认定官司必输。有可能是因为宪法官司非其所长。宪法只是公共法的一个分支,打公共法官司的不一定打宪法官司。


那家表示要研究的有点苗头。接谈的律师跟我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他问我认为政府那些方面违宪,我告诉他,至少两条:一是侵犯了良心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二是侵犯了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主要是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包括教育孩子的自由。当然这些自由不是无限的,政府可以作出合理的限制。但政府拿不出充分的理由。政府作出这些性教育更新的权力来源于教育法(Education Act),该法案授予政府制定全省统一教材的权力。这样的法案,不只是限制,而是完全剥夺了家长教育孩子的决定权,所以违宪。律师听了以后表示确实值得研究。


以目前的结果看,成功的难度是相当大的。但根据上述的理由,我依然认为政府明显违宪。难的原因,在于告政府从来就不是件容易事。但既然法律在我们这一边,就有取胜的希望,就应当进行。当然,要避免代价过大。现在还无法估计律师费,但应该在下周内可以有结果。所以,请大家再耐心地等一周,一有结果,马上采取行动。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5-5-9 17:21
感谢弄舟的奔波和努力!你的执着和实干精神让人感动,加油!
作者: weinberger    时间: 2015-5-9 17:31
精神可嘉但赢面不大呀。首先,宪法并没有所谓父母对于如何教育子女有最终决定权一说。其次,政府并没有剥夺家长们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你不能要求整个社会都按照你的宗教信仰行事。比如穆斯林在家里可以遵循穆斯林的规矩,但无法要求整个社会也遵照他们的规矩行事和按照这些规矩教育他们的孩子。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5-5-9 18:08
难得一个干事儿的人!赞!
作者: 新豬    时间: 2015-5-9 18:27
赞一个,
结果在意料之中,
楼主真正办实事。
作者: 5 past 6    时间: 2015-5-9 18:27
这世界不缺脑袋也不缺钱,
缺的是敢于挺身而出的搅屎棍,
告状这事不止是法律层面的事,
也是舆论和声音的较量,
本人友情建议,
周大哥不妨联系几家E文媒体求关注先。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5-5-9 18:45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5-5-9 18:50 编辑

打官司是合法的, 我支持, 但愿不要拿到了捐款就不打了。捐款的话, 楼主应该是不是应该公开些什么啊?
个人感觉, 你那个所谓中期连个头还还没开啊。。。。个人建议先自费告上去, 然后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了, 到时钱不够再呼吁大家支持还不迟!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5-5-9 18:46
5 past 6 发表于 2015-5-9 18:27
这世界不缺脑袋也不缺钱,
缺的是敢于挺身而出的搅屎棍,
告状这事不止是法律层面的事,

说得好!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5-5-9 18:57
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 你应该就是失踪的酒中仙! 还明朝散发弄扁舟呢!
作者: 8号    时间: 2015-5-9 19:31
傻博原则不花钱,抗日原则不死人,怪不得怪不得。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5-5-9 19:58
家长有教育孩子的决定权么?碰到萎缩国移家长可怎么办。
作者: 矢黄色新雨    时间: 2015-5-9 21:39
51中居然有如此有魄力的人,赞一下!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5-5-9 21:49
老虎667 发表于 2015-5-9 21:39
51中居然有如此有魄力的人,赞一下!

楼主是早前51的一位版主,是老酒前面一拨人,51的“老人们”比现在的新人要实在很多,我们这些后生有愧啊。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5-5-9 21:57
从来没有救世主 发表于 2015-5-9 21:49
楼主是早前51的一位版主,是老酒前面一拨人,51的“老人们”比现在的新人要实在很多,我们这些后生有愧啊 ...

老酒的智商太低,不可同日而语
作者: weinberger    时间: 2015-5-9 22:47
网友不要带着起哄看热闹的心情。楼主应该冷静思考一下胜算把握究竟有多大。所谓的违宪说法究竟能证明违反了宪法哪几条?提出的理据是否经得起推敲?毕竟起诉这么大的事要搭上去那么多时间和钱的呀。不应该凭一时冲动。个人觉得应对这样的事只能在政治上下功夫,比如抗议和罢课,这都已经在做了。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5-5-10 10:49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5-5-9 22:47
网友不要带着起哄看热闹的心情。楼主应该冷静思考一下胜算把握究竟有多大。所谓的违宪说法究竟能证明违反了 ...

对啊,鸡婆虽然变态,智商应该不低
作者: xuxi    时间: 2015-5-10 12:18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5-5-9 22:47
网友不要带着起哄看热闹的心情。楼主应该冷静思考一下胜算把握究竟有多大。所谓的违宪说法究竟能证明违反了 ...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游行抗议要求伪婆子下台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5-5-10 14:16
xuxi 发表于 2015-5-10 12:18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游行抗议要求伪婆子下台

百万上街,鸡婆也不一定下台,如果真是这样,j国=香港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5-5-10 14:52
SUPERFAN 发表于 2015-5-10 14:16
百万上街,鸡婆也不一定下台,如果真是这样,j国=香港

安省=香港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5-5-10 14:57
从来没有救世主 发表于 2015-5-10 14:52
安省=香港

还是班长政策水平高。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5:29
从来没有救世主 发表于 2015-5-9 17:21
感谢弄舟的奔波和努力!你的执着和实干精神让人感动,加油!

谢从版美言。

尽人事而已。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5:31
5 past 6 发表于 2015-5-9 18:27
这世界不缺脑袋也不缺钱,
缺的是敢于挺身而出的搅屎棍,
告状这事不止是法律层面的事,

递状纸的那天,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便邀中西文媒体。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5:33
本帖最后由 弄舟 于 2015-5-10 16:12 编辑
SUPERFAN 发表于 2015-5-9 19:58
家长有教育孩子的决定权么?碰到萎缩国移家长可怎么办。

你就别瞎操心了。看仔细些。这个权利不是绝对的。政府有权干预,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干预维护了孩子的利益。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6:07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5-5-9 17:31
精神可嘉但赢面不大呀。首先,宪法并没有所谓父母对于如何教育子女有最终决定权一说。其次,政府并没有剥夺 ...

一早就说了,不一定能赢。这种官司,适宜于愿意出点小小的代价,给自由党小小地添点堵的人。

宪法说你有权吃饭了么?这人的行为无数种,你要宪法一一列出来?你要把宪法制定着累死啊?累死也干不过来呀,是不是?宪法只能定原则,用以判断具体事例。比如宪法没说医生可以助人自杀吧?最近就有一个案例,最高法院判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依据的就是宪法给出的原则。This is how the constitution works. Understand? 很明显,你缺乏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你搞颠倒了吧?我要求按我的宗教信仰制定教材了吗?明明是人家要制定违反我的宗教信仰的教材,强塞给我的孩子(说明一下,本人既无宗教信仰也无后。纯粹拔刀相助)。你的这种论证方式,让我想起一个笑话:一劫匪入室行劫,反被屋主擒拿。该匪质问屋主,你凭什么抓我?屋主说你暴力抢劫。劫匪振振有词地反驳:你不也在使用暴力吗?凭什么你能使用暴力,我就不能?你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么?

对不起,我无意存心取笑你。看到你也会犯这样的错误,其实不好受。逻辑混乱,不懂装懂,这是克非,8号,三达之流的特质。在我的印象中,你还是明理的,不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啊。可见中共洗脑教育的危害之深。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6:08
从来没有救世主 发表于 2015-5-9 21:49
楼主是早前51的一位版主,是老酒前面一拨人,51的“老人们”比现在的新人要实在很多,我们这些后生有愧啊 ...

从版过谦了。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6:09
Tomm008 发表于 2015-5-9 18:08
难得一个干事儿的人!赞!

谢了。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6:10
新豬 发表于 2015-5-9 18:27
赞一个,
结果在意料之中,
楼主真正办实事。

还没最终结果呢。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6:11
老虎667 发表于 2015-5-9 21:39
51中居然有如此有魄力的人,赞一下!

魄力谈不上,倒是很享受给自由当添点乱。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6:15
本帖最后由 弄舟 于 2015-5-10 17:04 编辑
SUPERFAN 发表于 2015-5-10 10:49
对啊,鸡婆虽然变态,智商应该不低

变态者岂会有高智商?不过玩弄起权术来到是一套一套的。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16:20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5-5-9 22:47
网友不要带着起哄看热闹的心情。楼主应该冷静思考一下胜算把握究竟有多大。所谓的违宪说法究竟能证明违反了 ...

抗议和罢课的结果如何?要有结果,我还犯得着瞎起劲么?你应该知道的很清楚,在政治上战胜自由党也是毫无把握的。按照你的逻辑,只有回家睡觉。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5-5-10 16:29
弄舟 发表于 2015-5-10 16:15
变态者启会有高智商?不过玩弄起权术来到是一套一套的。

我的意思是她搞这么大,法律上应该不会有洞,厚厚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0 20:06
本帖最后由 弄舟 于 2015-5-10 20:08 编辑
SUPERFAN 发表于 2015-5-10 16:29
我的意思是她搞这么大,法律上应该不会有洞,厚厚

谁说没有洞?很大一个洞。其实仅就法律而言,这个官司的赢面是很大的。有案例为证:去年秋天一家医院把一位原住民妇女告上了法庭,因为她拒绝为其患癌症的女儿实施化疗,坚持使用传统医药。院方认为这个决定会导致其女儿的死亡。该妇女以宪法自由和其女儿的症状已经消失为由抗辩。结果法官判该妇女理由成立。官司结束后,该妇女表示如果其女儿症状重现,她会接受化疗。前不久,症状果然重现。按照法律程序,院方需提出上诉,否决既有判决后才能实施化疗。为了免除该妇女的这个负担,院方向法官提出“澄清”原判的请求。法官照准如仪,把原判“澄清”为the interests of the child must be “paramount” (孩子的利益致高无上)。这样,孩子的生命的重要性就盖过了该妇女的宪法自由,化疗得以实施(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n ... ed/article24101800/)。

这个案例再清楚不过地显示,孩子的一切由家长作主,除非孩子的利益受到损害。同理,孩子的教育方式的决定权也在家长,除非政府能够证明有合理的理由对其作出限制。就此案而言,就是要证明孩子在这个年龄接受更新后的性教育教程对孩子的性健康是必要的。这可能吗?

看起来法律很清楚。那么,难在哪里呢?难就难在被告是政府。政府有无限的资源,可以请最好的律师,可以常年累月地把官司拖下去。一般的人,怎经得起?所以,宪法官司的难打是众所公认的。许多情况下老百姓也就知难而退了。维恩所依仗的,也就是这一点。不过碰上了我算她倒霉。一开始就说过,请的起律师就请,请不起咱自己上。反正咱闲着也是闲着,就对着耗吧。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5-5-10 21:40
弄舟 发表于 2015-5-10 20:06
谁说没有洞?很大一个洞。其实仅就法律而言,这个官司的赢面是很大的。有案例为证:去年秋天一家医院把一 ...

有道理,一个很好的例子。俺喜欢胡说八道,浪费哥的时间了。祝弄舟大哥打赢官司,俺给你敲鼓。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5-5-10 21:46
弄舟 发表于 2015-5-10 20:06
谁说没有洞?很大一个洞。其实仅就法律而言,这个官司的赢面是很大的。有案例为证:去年秋天一家医院把一 ...

老酒, 别光顾着吆喝, 赶紧告吧, 别指望网友私下捐款, 最后不干了。
作者: 罗西    时间: 2015-5-10 22:26
克 飞 发表于 2015-5-10 21:46
老酒, 别光顾着吆喝, 赶紧告吧, 别指望网友私下捐款, 最后不干了。

原来弄绉儿就是酒糟哇, 换个马甲又死乞白赖地来51整捐款;
的确,酒糟啰嗦一大堆没用的, 既然来真的,就赶快告,否则既成事实, 酒糟就有不干的理由了
作者: weinberger    时间: 2015-5-10 22:38
弄舟 发表于 2015-5-10 20:06
谁说没有洞?很大一个洞。其实仅就法律而言,这个官司的赢面是很大的。有案例为证:去年秋天一家医院把一 ...

你这个例子主要不同点是这是关于一个孩子的治疗方案,那未成年的孩子父母肯定应该有主要决定权。但性教育大纲是用来教育全省所有学生的呀,他们的家庭有穆斯林,基督徒,无神论,佛教徒,共产党,同性恋,性解放,等等什么样的人都有,你如何说服法官要按照哪一种宗教信仰和理念来决定教育大纲呢? 众口难调的时候民选的政府制定 Education Act 决定大纲内容是合理的呀。你这事来不得固执,要好好咨询律师意见如何。
作者: 约克鹿    时间: 2015-5-11 07:19

这个案例是否可以参考?

父亲状告教育局2年无果

家住汉密尔顿的Steve Tourloukis有2个孩子(11岁与9岁),都在公校读书。他当了15年的牙医,从40多年前开始信基督教。
Tourloukis在周二的集会上表示,他曾要求孩子就读的学校在实施性教育内容(性取向、堕胎、避孕等)之前通知他,或允许孩子不听这些课。然而,教育局一直没兑现承诺。
Tourloukis在2年半以前把汉密尔顿与 Wentworth区教育局告上安省中级法院(Superior Court)。法官至今没作出判决。他说:“我坚信我会打赢官司。”

案例回顾:

2012年安省曾经有一个比较罕见的案例,据当时的《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报道,汉密尔顿(Hamilton)地区一位名叫杜鲁基斯(Steve Tourloukis)的父亲将当地教育局告上法庭。身为牙医的杜鲁基斯是一名希腊正教(Greek Orthodox Church)信徒,他的女儿和儿子在汉密尔顿公立教育局(Hamilton-Wentworth District School Board,简称HWDSB)分别就读1年级和4年级。他向学校要求,在讨论家庭、婚姻及性等问题时应提前发出告知,以便其可以适时决定,是否应该提前对孩子进行教育,或是直接缺席某些课程。但校方指出,如果允许他的孩子不上某些特定课程,某种程度是对其他孩子的歧视,所以拒绝了他的要求,他也因此控告学校教师未能尊重其家庭的宗教信仰。

来源: http://www.dushi.ca/tor/news/bencandy.php/fid12/lgngbk/aid160442


法官至今没作出判决有一些可能的原因:
1、太忙
2、法官们对于判决有很大分歧
3、判决结果对于安省推行新性教育影响很大
。。。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2 09:28
本帖最后由 弄舟 于 2015-5-12 09:41 编辑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5-5-10 22:38
你这个例子主要不同点是这是关于一个孩子的治疗方案,那未成年的孩子父母肯定应该有主要决定权。但性教育 ...

你需要反向思维。你是个自由人,限制你行为的只有法律和你自己的良知。即使是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你也要问个为什么。不合理的,就要告上法庭。医生帮助自杀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但被告倒。所以不要问什么可以做,而要问什么不可以做。

正是因为众口难调,所以公立中小学里完全没有任何宗教教育。你真的需要了解一些加拿大的基本国情。关于公立学校的教材应如何制订,约克鹿说得很好。
作者: 弄舟    时间: 2015-5-12 09:40
本帖最后由 弄舟 于 2015-5-12 09:43 编辑
约克鹿 发表于 2015-5-11 07:19
这个案例是否可以参考?

父亲状告教育局2年无果

很好的案例。首先说明法庭是接受这种案子的。魁省的案例很有帮助。原来已经有人成立诉讼基金了,这是很大的鼓舞。咱还进了一步,钱不够,自己干。

我计划在本周末召开会议(http://bbs.51.ca/thread-648903-1-1.html),请务必参加,并多动员一些人。顺便问一下,有没有举行会议的地方,教堂啊什么的。
作者: superca    时间: 2015-5-13 22:5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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