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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岂能容你目无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忧12    时间: 2014-12-15 03:25
标题: 岂能容你目无王法?

这些年,法轮功在国外为所欲为,严重触犯当地的法律法规,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笔者搜索发现虽然法轮功在美国享受庇护待遇,但这些年处境也很艰难。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在美国触犯了多条罪名,比如偷漏税、诈骗“伪装难民”、交通法规等。还有那个总部龙泉寺,违章扩建已经被当地政府起诉,处罚多次。

在美国,虽然不能通过立法取缔或限制任何宗教,也不得干涉任何宗教活动。即使有些教派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法律也只能处罚具体行为及具体个人,该教派本身仍然可以合法活动。

美国政府对邪教组织犯罪只能在现有的法律依据下进行处罚,但当邪教活动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时能依其他法律进行处罚,比如当邪教具体行为同时触犯了偷漏税、谋杀、诈骗、洗钱、绑架、恐怖袭击等罪名时,根据相应的既有法律资源进行打击,依照偷漏税、谋杀、诈骗、洗钱、绑架、恐怖袭击法等具体罪名处置。

显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在美国处处犯下不可磨灭的罪证,美国人可不傻,岂能容许目无王法,踩在主子头上猖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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