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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反对美国会歪曲《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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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山
时间:
2005-3-18 19:09
标题:
全国人大反对美国会歪曲《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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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负责人18日就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针对《反分裂国家法》的决议案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美国国会众议院3月16日通过决议案,歪曲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宗旨,对中国正当的立法行动进行无端指责,公然干涉中国 内政。对此我们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众所周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尤其是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等方式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最大威胁。在此严峻形势下,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与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全国人大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这部法律以高票通过的事实,充分表明它合乎民心,顺乎民意。
这部法律把我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法律化,把我国20多年来积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政策主张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主张,同时也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这部法律的制定有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有助于促进两岸关系稳定发展,有助于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台湾问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中国针对“台独”分裂势力进行立法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任何外部势力不得干涉。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虽然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台独”势力加紧推行分裂活动,正是要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维护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不被改变。美国众议院的决议不顾事实,反而指责中国改变台海现状,这完全是颠倒是非。
中国是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13亿中国人民共同决定。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至于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凡是认真研读过《反分裂国家法》的人都会明白,这部法律关于非和平方式的规定,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凡是真正希望看到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真正希望看到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人,是会理解和支持我们这项立法的。
最近一个时期,台海紧张局势出现了某些缓和的迹象,这是两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我们倍加珍惜。然而,“台独”分裂势力至今仍无意放弃“台独”立场,并没有停止分裂国家的活动,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及其分裂活动的斗争仍然严峻和复杂。中国全国人大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从促进国家和平统一,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全局和长远考虑,作出的立法决策。
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如何,对两国关系有着重大的影响。我们希望美国的议员们能以中美关系大局为重,多做有利于中美关系的事,不做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多做有利于台海和平稳定的事,不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我们希望美国政府恪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和美方对中国的有关承诺,以实际行动维护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郭亚飞)
作者:
小菜鸟
时间:
2005-3-18 19:10
标题:
纯顶...
作者:
liwenli
时间:
2015-3-7 20:24
《反分裂国家法》十周年-告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书
2015年是《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十周年,假如没有2002年1月28日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假如没有2002年到2005年《国家统一法》持续的立法进程以及2005年3月14日《国家统一法》立法(只是在立法的最后关头改名称为《反分裂国家法》),那么今天中国局势、世界局势会是怎么样?
提出《国家统一法》深刻影响中国大陆及台湾的意识形态以及政治形态、经济形态,对两岸和平以及两岸政治形势、经济形势产生积极重要影响,对世界和平产生积极重要影响;2005年4月29日中国国民党连战主席访问大陆,2008年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先生当选台湾领导人,2010年6月29日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岸关系进入历史上最好时期,2005年至2015年也是中国大陆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本身是世界上一种新型法律,为中国国家带来巨大的声誉、利益;《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具有世界性影响,《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是国际知识产权案件。
就是这样重要的知识产权成果,为什么找不到它的起点呢?或者说《国家统一法》的起点是2002年1月28日为什么不承认呢?
要知道知识产权的成果每早一天都是重要的,如果说周洪宇最早提出的《国家统一法》那么是2004年3月1日;如果说余元洲最早提出的《国家统一法》那么是2002年11月1日;如果说本人提出《国家统一法》那么是2002年1月28日。
中国政府是要对中国人民负责的,世界各国政府联合国组织机构是要对世界各国人民负责的,难道能用虚假的知识产权信息欺骗中国人民、世界人民?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不仅关乎中国政府的声誉与信誉,也关乎中华民族的声誉与信誉,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也犯过无数次的错误,比如岳飞事件、比如袁崇焕事件等。《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非法持续无疑使香港人民、澳门人民、台湾人民寒心,使海内外华人寒心,使世界人民寒心。
希望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海内外华人特别是政府机构中的华人包括联合国组织、国际组织中的华人维护中国声誉与信誉、维护中华民族声誉与信誉,使《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及时得到依法解决。
希望世界各国人民维护人权、维护知识产权,使《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及时得到依法解决。
李文利
2015年1月1日
姓名:李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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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zhggongmin.wordpress.com
http://blog.sina.com.cn/u/2011602880
参考文献
物理学统一 李文利 北京 气象出版社 1999
物理学拓展 李文利 北京 海洋出版社 2001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 李文利 香港 中国文献出版社 2012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续 李文利 香港 中国文献出版社 2012
《国家统一法》(《反分裂国家法》)知识产权案第三版光盘 李文利 香港 中国文献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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