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 1992年洛杉磯暴動
1992年4月30日—5月1日洛杉磯爆發了美國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暴亂事件,造成59人死亡,2300人受傷,造成各方約10億美元的財產損失。事故起因在於4名白人員警暴打一名黑人,但是法院宣判他們無罪,這一判決迅速導致了衝突事件。
許多的新聞台也在節目中討論這件事情,輿論都認為這是一場令人震驚的悲劇,並強烈的指責員警濫用權力。洛杉磯地方檢察官起訴4名涉嫌毆打攻擊羅德尼?金的員警, 1992年4月29日,陪審團判定四名員警無罪,並無過度的使用武力逮捕嫌犯。
結果出爐後,民眾上街抗議,隨後引起長達數日的暴動,暴動的參予者主要是非裔美國人及西班牙裔居民,暴動的事件主要集中於洛杉磯中南部,隨後國民兵宣佈宵禁並且開始控制局面,最後在美國陸軍的介入之下平息了整起暴動。在暴動期間也發生大規模的掠奪事件,許多亞洲移民經營的商店成為了目標,當然,白人所擁有的商店也是目標之一。
第一日,4月29日星期三當地時間下午3點15分,四名員警被法院釋放,下午3點45分,大量民眾在洛杉磯地方法院外進行抗議,下午6點時,有部份非裔美國人開始在洛杉磯中南部的佛羅倫斯(Florence)與諾曼第(Normandie)街口聚集,當地警方派遣24位員警前往驅離,不過因為數量懸殊,警方很快就宣佈撤退,下午6點15分,另一批示威者在派克中心(Parker Center ,暫譯)聚集,下午6點30分,位於佛羅倫斯與諾曼地街口的群眾已經開始進行暴動,搶劫並且攻擊商家及交通工具,絕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白人。下午8點30分,佛羅倫斯與諾曼地街口已經陷入一片混亂,多處的建築都遭到破壞並投擲汽油彈縱火,商店被暴徒闖入搶劫,交通工具遭到破壞,甚至有部分暴徒攻擊前來的救難人員,不久後,暴徒開始向南方的街道移動,後來派克中心也陷入混亂,下午10點00分止,洛杉磯警察局的B小隊與C小隊在(114街,暫譯)與中央大街(Central Avenue ,暫譯)與暴徒駁火,並且保護救難人員。
第二日,(4月30日)的情況較為穩定,不過暴動的情緒已經蔓延整個洛杉磯,因為警方放棄韓國城,當地居民自行組織武裝保安隊,以維護城鎮的安全,並且與暴徒發生些許的武裝衝突,救難人員也開始響應洛杉磯警察局的護送,加州公路巡警(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也派遣支持部隊前來協助洛杉磯警察局處理暴動。市長湯姆?布蘭得利(Tom Bradley)宣佈洛杉磯進行宵禁。總統老布希公開反對群眾的暴動,並且表示無政府狀態是不被容忍的。
加州國民警衛隊也成立了大約2000名的應變小組,不過還不得進入城市鎮壓暴動,
第三日,5月1日,人民的訴求開始出現,民眾高喊“大家聽著,我只是想說,我們是否能夠安然相處(People, I just want to say, you know, can we all get along)” ,上午1點整,加州州長彼得?威爾遜(Pete Wilson)向聯邦政府請求支持,各種不同的聯邦執法人員來已開始前往洛杉磯協助洛杉磯警察局,並且保護聯邦政府的設施。傍晚,為了抑制暴動,主要的暴動區域遭到斷電。
暴動牽連許多違法行為,包括搶劫和縱火。這場暴動持續了四天,並透過媒體震撼了整個世界。在這期間共有53人死亡,財產損失約8~10億美元。大約有600起縱火,以及大約1萬人被逮捕。除了洛杉磯市警察局之外,大約1萬名加州國民兵和數千名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也被部署用來鎮壓這些群眾。一些美國城市被這場暴動影響,也發生了小規模的暴動,例如拉斯維加斯、三藩市、紐約、西雅圖、芝加哥和鳳凰城等。
被逮捕的人中,約42%為非洲裔、44%為拉丁裔,9%為白人,其他2%。這個數位和這些地區洛杉磯的人口組成是相稱的,雖然和全洛杉磯的人口組成不相稱。雖然其他族裔的商店也有被破壞,但韓國裔所擁有的商店尤其遭受到針對性的破壞;約有2280間韓國裔店主營運的商店遭到掠奪、縱火和破壞,財務損失約4億美元。
針對韓裔商店的攻擊可追溯至1991年3月16日,一位15歲的黑人女孩拉塔莎?哈林斯(Latasha Harlins)和女性韓裔店主鬥順子(Soon Ja Du;???)發生肢體衝突後,鬥順子以自衛手槍擊斃哈林斯的事件。該命案激發了當地非裔美國人的反韓情緒。
死亡的53人中,35人死於槍殺,其中8人被執法單位射殺、2人被國民兵射殺。6人死於火災。2人被棍棒打死。2人被刀子刺死。6人死於交通事故。1人被勒死。按族裔分:25人為非洲裔,16人為拉丁裔,8人為(非拉丁裔)白人,2人為亞洲人,阿爾及利亞人、印度人和中東人各1人。48名為男性,5名為女性。
事後,四名涉案員警再被聯邦法院以違反民權被審判,陪審團包括兩名非裔。其中兩名員警被裁定有罪,判處30個月監禁。
被打黑人羅德尼?金後來控告洛杉磯市,最後獲得了380萬美元的賠償。
他们盗亦有盜,只抢韩裔店铺,这是韩女曾杀黑女因果报应有关。
骑马海 发表于 2014-10-21 15: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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