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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曝恶毒女打小孩 扒裤脚踹棍子猛敲 [打印本页]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14-10-17 20:55
标题: 网曝恶毒女打小孩 扒裤脚踹棍子猛敲
孩子一生的噩梦
作者: 瘦猪    时间: 2014-10-17 21:00
这孩子真可怜啊。这么小的孩子如果你认为很不乖,就反省一下自己, 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什么地方可以和必须改进。这大人不是恶毒, 是无知,需要别人帮助, 需要接受再教育。她自己的父母也很失败。哪位网友有经验,上来说说吧,理论也行。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10-17 21:36
就顾着拍拍拍,过去劝劝哪!
作者: 一见你就笑    时间: 2014-10-17 21:49
这女的估计从小也是这么长大的。父母的暴力行为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方式。孩子从小在暴力环境下长大,日后不会用逻辑思维,而是选择暴力直接方式解决问题。今天你是壮年打孩子,日后小心你老了被孩子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没文化。
作者: 刀近平    时间: 2014-10-17 22:03
刚刚高姿态看完宾佬宾妹虐儿,支国又迅速跟进了。
作者: chf    时间: 2014-10-17 23:19
回复 5# ~!@#$%^&*()_+


    fuck you
作者: 匹夫    时间: 2014-10-17 23:30
标题: 网曝恶毒女打小孩 扒裤脚踹棍子猛敲
本帖最后由 匹夫 于 2014-10-18 00:33 编辑

希望国内也有加拿大这样的法律,该女子无论是这个小孩的什么人,都已经犯下严重的刑事罪行(assault/assault with weapon/assault causing bodily harm),在加拿大会被逮捕,判刑。如果是小孩的母亲,将会失去小孩的监护权,小孩将会被儿童保护协会带走,并寻找合适的监护人(即使交给小孩的其他家人,该女子也是会被禁止接近小孩的,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另外,因为涉及到小孩,任何知情人都有义务报警(duty to report),所以该录像的人如果不报警是会被追责任的。可惜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连新闻主持人都只是在说教育小孩要有度,没有一丁点提到这是犯罪。

还有,在加拿大公民是有权抓人(citizen's arrest)来阻止犯罪行为的,条件是亲眼见到犯罪行为正在发生(Find committing)。也就是说,那个录像的人是完全可以当时就采取行动的,不过不是必须的。当然,抓捕过程要合理合法,不能过度使用暴力或私自惩罚,这边的法律并不支持STREET JUSTICE。抓捕之后要报警并等警方到场处理,不能自抓自放。公民只有抓捕权,没有释放权。
作者: 匹夫    时间: 2014-10-17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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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ck you
chf 发表于 2014-10-18 00: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chf 这种人其实不是人,不必生气。
作者: 独立意志    时间: 2014-10-18 10:30
拍出来传播的意义也很大。

就顾着拍拍拍,过去劝劝哪!
落日浮云 发表于 2014-10-17 22: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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