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二楼!
阿亮 发表于 2014-8-30 21: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愛國愛港沒有可執行的標準。先讓中央政府給”愛國愛港“下個明確定義吧,總不能中央政府說你不愛國不愛港,你就是不愛國不愛港吧?
捉鱼小子 发表于 2014-8-30 13: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共产党一贯的做法,可以给任何他们不喜欢的人先带上一顶帽子然后整死人,以前叫'反革命','右派','反党'。 现在鼓吹民族主义,那就叫'汉奸','不爱国','不爱港','勾结境外势力'。 有可能要在香港搞一场肃清'汉奸''港独'的运动,直到港人和大陆人一样心甘情愿做奴隶为止。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9-1 22: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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