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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入籍法》通过三读:华人社区受影响 [打印本页]

作者: dalu2020    时间: 2014-6-17 09:35
标题: 新《入籍法》通过三读:华人社区受影响
对华人影响不是太大。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09:42
支持新法案!

“「坐移民监」”?既然加拿大是监狱,就不要来了吧?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09:45
“《C-24法案》中的一些条款被部分移民律师以及卑诗民权组织猛烈抨击。认为把非英语系的新移民制造成二等公民,是可能违宪或违反人权。据《星岛日报》报道,移民律师王仁铎预期,联邦保守党将失去部分华人的选票。”

"把非英语系的新移民制造成二等公民"?? 大哥,您真是律师吗?新移民本来就不是加拿大公民,何来“二等公民”一说?新法断了你造假的财源,急了吧?
作者: 好兴致    时间: 2014-6-17 09:46
回复 3# 小马识途


    自己看看,自己想想吧
作者: 好兴致    时间: 2014-6-17 09:47
6月16日,由联邦移民部提出的新《入籍法》Bill C-24法案在国会完成三读程序,理论上该法案只需送参议院认可即完成立法程序。新《入籍法》通过之后,对新移民立即产生的影响包括,今后入籍居住要求将是6年内住满4年,而旧法时代则只需要在4年内居住满3年即能申请入籍,申请时间拉长;申请入籍必须提供报税资料,没有报税资料即被认为申请文件不齐,将被退回。

律师公会强烈反对

据明报消息,新《入籍法》推出后,其中考虑申请人有无“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的条款,引起加拿大律师公会(CBA)的极力反对。CBA认为“居住意愿”既可能违宪又定义不清,更将公民分成两种,让在海外出生后到来归化的加拿大人无法像在本地出生的加拿大人一样,享有一样的迁徙自由。 加国无忧

CBA并警告,一旦新法开始执行,移民部可能穷其人力及物力,也无法处理因落实规定而必须进行的查核,与移民部提出修法目的是为了节省经费“背道而驰”。

新民主党移民副评论员戴伟思表示,新法中的“居住意愿”条款已经明显限制人民迁徙自由,已经明显违宪,即使联邦保守党勉强以多数优势,表决通过新《入籍法》,未来不久即会被告上法院,由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是否违宪的解释。

这个被加拿大律师公会认为违宪的“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条款,移民部三读时没有调整。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新《入籍法》不仅受到移民社区关注,主流社区也同样关注移民部对取消公民权权力过大的问题。根据新法,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从事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则不管他们是不是在加拿大出生,均将被取消国籍。

移民部被轰炮制二等公民 华人深受影响

《C-24法案》中的一些条款被部分移民律师以及卑诗民权组织猛烈抨击。认为把非英语系的新移民制造成二等公民,是可能违宪或违反人权。据《星岛日报》报道,移民律师王仁铎预期,联邦保守党将失去部分华人的选票。

王仁铎表示,《C-24法案》有不少问题,大部分内容是剥夺新移民的公民权利,非英语系移民例如中国等亚洲地区移民受影响最大。他指《C-24法案》主要的问题是大幅延长「坐移民监」的年期、提高申请入籍人士的英语水平,以及提高豁免应考入籍试的年龄资格,由55岁提高至65岁。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华人的选票无形中少了很多。

51网站针对此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40%的投票人表示支持《C-24法案》,55%的投票人反对,还有5%的人表示不关心。 加拿大 51网
作者: XianSheng11    时间: 2014-6-17 10:31
有一年黎巴嫩打仗,大批的加拿大人要求加拿大政府接他们回加拿大。数目之大使国内的人大吃一惊:这么多加拿大人在那干什么?后来发现,那些人实际上是黎巴嫩人,拿了加拿大护照就再没回来过。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10:32
回复 5# 三达


    呵呵,别提“坐移民监”的事了。这个提法本身就表明自己不愿意待在加拿大----不打自招。
作者: 好兴致    时间: 2014-6-17 10:33
联邦自由党党魁小特鲁多: 移民部已将移民政策修改成令国人感到羞耻的、违背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原则的条例。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0:56
提高对英语水平的要求以及提高入籍面试的年龄是对华人确实不利,不过这里毕竟是讲英语国家。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1:00
律师公会强烈反对

据明报消息,新《入籍法》推出后,其中考虑申请人有无“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的条款,引起加拿大律师公会(CBA)的极力反对。CBA认为“居住意愿”既可能违宪又定义不清,更将公民分成两种,让在海外出生后到来归化的加拿大人无法像在本地出生的加拿大人一样,享有一样的迁徙自由。


这条应该受到全体移民的抨击反对!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11:06
这条应该受到全体移民的抨击反对!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2: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我相应你的号召,抨击反对律师公会肆意歪曲的做法!!!

     似乎应该先看清楚:“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1:24
呵呵。我相应你的号召,抨击反对律师公会肆意歪曲的做法!!!

     似乎应该先看清楚:“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小马识途 发表于 2014-6-17 12: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很难把握!
他说会,后来走了,你怎么处置?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4-6-17 11:28
对华人影响不是太大。
dalu2020 发表于 2014-6-17 10: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指《C-24法案》主要的问题是大幅延长「坐移民监」的年期、提高申请入籍人士的英语水平,以及提高豁免应考入籍试的年龄资格,由55岁提高至65岁。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华人的选票无形中少了很多。 "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4-6-17 11:30
他指《C-24法案》主要的问题是大幅延长「坐移民监」的年期、提高申请入籍人士的英语水平,以及提高豁免应考入籍试的年龄资格,由55岁提高至65岁。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华人的选票无形中少了很多。 51.CA


Be careful!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1:39
"他指《C-24法案》主要的问题是大幅延长「坐移民监」的年期、提高申请入籍人士的英语水平,以及提高豁免应考入籍试的年龄资格,由55岁提高至65岁。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华人的选票无形中少了很多。 "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4-6-17 12: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华人的选票“是个什么概念?有特定的指向么?有某些特定的人因为华人的选票而受益么?
作者: 善先生    时间: 2014-6-17 11:45
脚踩两只船,外面呆者不纳税,老了回来吃福利,
谁也不要认为那些纳税人是sb,
这项法案实际是为各位纳税的着想。为自己的选票着想。
动了谁的蛋糕,谁着急。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4-6-17 11:52
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 "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4-6-17 12: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危言耸听. 我认识一些国内高中毕业的年青人, 移民过来上COLLEGE, 课程经常不及格混不下去的主, 入籍考试都轻松通过, 那点英语要求根本就不是问题. 可以想象嚷嚷"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难入籍" 的都是什么背景了.  :laugh:
作者: 狗欢欢    时间: 2014-6-17 12:13
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4-6-17 12:16
脚踩两只船,外面呆者不纳税,老了回来吃福利,
谁也不要认为那些纳税人是sb,
这项法案实际是为各位纳税的着想。为自己的选票着想。
动了谁的蛋糕,谁着急。
善先生 发表于 2014-6-17 12: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别的不说, 就拿回流香港的30万移民来说吧. 现在他们不给加拿大交税, 享受香港的低税率. 20-到30年后进入老年, 他们又回加拿大养老.  因为没怎么给加拿大交税, CPP是没多少, OAS也很少(没怎么在加拿大居住), 但GIC可以拿最高额. 政府保证他们总退休收入CPP + OAS + GIC 不低于1500加元/月左右,  还有免费医疗, 绝对的白吃白拿. 其他人在加拿大交税给他们买单.

投资移民被切, 一个原因就是不报收入税(每年应该有N万到NN万加元的税哟!), 几十年后回加拿大养老白拿福利, 算盘打得太精. 引起当地人不满. 俺支持继续接受投资移民, 毕竟他们带来的资金对加拿大经济有好处. 但他们这样逃税占福利的做法, 确实没法替他们辩解呀.....

这个居住时间的要求, 出发点是打击现在回流挣钱不纳税, 老年回加拿大养老吃福利的人.
作者: 爱心幼儿园    时间: 2014-6-17 12:17
针对华人?太自以为是了。世界上不是只有华人移民加拿大,中国的移民历史才有十年,其它国家比中国长多了。
humble 发表于 2014-6-17 11: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很多国人感觉自己有钱了,终于抬起头了,特拿自己当回事,自恋到一定的水平了。
作者: dick10    时间: 2014-6-17 12:21
有一年黎巴嫩打仗,大批的加拿大人要求加拿大政府接他们回加拿大。数目之大使国内的人大吃一惊:这么多加拿大人在那干什么?后来发现,那些人实际上是黎巴嫩人,拿了加拿大护照就再没回来过。
XianSheng11 发表于 2014-6-17 11: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的东方之珠也是一样。你不住在加拿大,拿护照,当公民干什么使?一种极端不安全的囤积心态。
作者: 爱心幼儿园    时间: 2014-6-17 12:22
脚踩两只船,外面呆者不纳税,老了回来吃福利,
谁也不要认为那些纳税人是sb,
这项法案实际是为各位纳税的着想。为自己的选票着想。
动了谁的蛋糕,谁着急。
善先生 发表于 2014-6-17 12: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umbu:。是,很多人甚至想着在国内拿着退休金,将来在加国再享受养老金和福利,便宜都是自己占才满足。到时候大家纳的税被他们这么花不是要不够用了,他们是占便宜了,就是占我们纳税人的便宜了,当然纳税的不喜欢了。
作者: 爱心幼儿园    时间: 2014-6-17 12:28
回复 20# 加拿大老张


    这种回流挣钱不想交税,又想给自己一个退路回加拿大养老的数量很大,到那时纳税人这点钱不够用在所难免,坚决支持政府杜绝这种不公平。

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上班就开始纳税了,薪水高交的税也多,都为这种投机取巧的人奉献真是太不公平了。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12:46
很难把握!
他说会,后来走了,你怎么处置?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2: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大,从申请到审批一共就一年多。这点时间都不能等,还是别来加拿大了。公民批准后,你爱上那里都行。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7 12:48
所谓可能造成在加拿大出生和移民的加拿大人的不平等其实也是不存在的,因为自己的出生地没有选择,而移民入籍却是自己的选择,移民已经比本地出生的人多了一次选择,已经占了一次便宜,还要以平等的名义再接着占便宜。如果加拿大无限制接受这些不纳税光占老年福利便宜的人,那么别说的是老年金,就只是医疗服务一项就能把加拿大拖垮。我倒是觉得政策改革不是太紧了,而是太松了。等纳税的人老年的时候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证再去考虑这个问题那就太晚了,真是那样除了等死就只有死路一条。
作者: JUSTIN T    时间: 2014-6-17 13:44
对不合理的现象要坚决纠正,但移民的国策和根基不能动摇!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4-6-17 14:01
"华人的选票“是个什么概念?有特定的指向么?有某些特定的人因为华人的选票而受益么?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2: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Does not matter who they vote for. "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4:08
Does not matter who they vote for. "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4-6-17 15: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理解了。
不过这是个天然的缺陷。
作者: 造化    时间: 2014-6-17 14:15
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

不懂英语,投票也是瞎投,听那些大嘴胡咧咧。最后人家说以英文版为准,这叫什么影响力。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4:18
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狗欢欢 发表于 2014-6-17 13: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我就说“会住在加拿大”,
入籍后有跑了,它怎么查我!
作者: 痛扁五毛奴    时间: 2014-6-17 14:48
对五毛影响很大。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15:12
那我就说“会住在加拿大”,
入籍后有跑了,它怎么查我!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5: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这种行为,C-24法案也无能为力。
作者: QRBOP    时间: 2014-6-17 15:24
标题: 新《入籍法》通过三读:华人社区受影响
本帖最后由 QRBOP 于 2014-6-17 16:41 编辑
那我就说“会住在加拿大”,
入籍后有跑了,它怎么查我!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5: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在大数据时代,  拿缴税, 银行帐户,信用卡,电话,看医生, 牛奶金,地税,车保, 航空公司记录, 交叉比对确认几分钟就行了。
其实我觉得缴税一项,基本就确认了。从技术角度, 这个法 是可以操作的。  
我认识的几家回流好些年了,税也不报。 的确是在滥用制度。
但此法只对归化公民,不对本地出生公民, 搞二元制,不合人权宪章。 所以, 我也挺矛盾的。
入籍不易,保住更难, 且入且珍惜。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5:32
在大数据时代,  拿缴税, 银行帐户,信用卡,电话,看医生, 牛奶金,地税,车保, 航空公司记录, 交叉比对确认几分钟就行了。
其实我觉得缴税一项,基本就确认了。
QRBOP 发表于 2014-6-17 16: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希望抓这些个不交税却什么都想占的家伙。
可这样就应了“制造二等公民”的说法,应该是违宪的.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5:35
对这种行为,C-24法案也无能为力。
小马识途 发表于 2014-6-17 16: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这个“居住意向”除了鼓励说谎以外,没什么实际意义。是么?
作者: 霜降    时间: 2014-6-17 15:57
支持新法案。加拿大需要收纳那些真心想为加拿大发展做贡献的,而不是钻空子拿了加拿大身份然后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的。你不会英文,你怎么能理解那些竞选候选人的纲领,怎么能真正的履行投票的权利和义务?随便投出一票那叫滥用系统。
作者: 霜降    时间: 2014-6-17 15:58
我个人希望抓这些个不交税却什么都想占的家伙。
可这样就应了“制造二等公民”的说法,应该是违宪的.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6: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要你的保税记录,并不等于要你交税。报税记录直接证明了每年那个时候你在加拿大,除非你造假。
作者: sparkl    时间: 2014-6-17 16:14
国移只和自己同胞斗,幸亏来加拿大了
作者: Xin Ru Rong    时间: 2014-6-17 16:35
回复 26# 钱福


    就是。 每年从8 月1 日开始, 药剂师就得花很 长的时间给我们的老人们解释, 为什么他/她的药要负钱。 有人说“我65 岁, 我为什么要叫钱?”, 就算他/她只登陆了3 个月! 在很多移民的眼中, 反正65岁就政府包起来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那是纳税人买的单。

有一位很经典的老人, 每次都提早20-30天来拿药, 然后还很理直气壮的说“我的医生能给我开处方, 我就可以拿, 为什么你们不给我?” 大家不防想一下, 你拿着你的health card, 每天去看医生,医生可以每天开无数的处方给你, 然后每天医生还可以从纳税人那里拿到50-80 元, 但不等于你每天可以拿药, 除非你是自己掏腰包
作者: 哈里法斯    时间: 2014-6-17 16:36
对华人影响不是太大。
dalu2020 发表于 2014-6-17 10: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钻空子的人影响很大。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16:56
所以这个“居住意向”除了鼓励说谎以外,没什么实际意义。是么?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6: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NO. 他有正面意义。所谓“移民监”延长,骗子说不定就放弃了。还有堵住了那些交了公民申请就跑的骗子。
作者: 小马识途    时间: 2014-6-17 16:59
我个人希望抓这些个不交税却什么都想占的家伙。
可这样就应了“制造二等公民”的说法,应该是违宪的.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6: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移民部说明了,只对申请公民的移民有效。申请者都不是加拿大公民,哪来的“二等公民”?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7:02
NO. 他有正面意义。所谓“移民监”延长,骗子说不定就放弃了。还有堵住了那些交了公民申请就跑的骗子。
小马识途 发表于 2014-6-17 17: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有些作用。
能省些税款用在更有意义的地方最好。
专空子的很多。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7:07
移民部说明了,只对申请公民的移民有效。申请者都不是加拿大公民,哪来的“二等公民”?
小马识途 发表于 2014-6-17 17: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是入籍后,如果你要求入了籍后的加国公民(后移民的)必须在国内有这个“居住意向”,你就是在制造二等公民,因为土生的没有这个要求。
作者: 克虏伯大炮    时间: 2014-6-17 17:45
支持移民法的修法,不是减少了人们对联邦保守党的支持,恐怕是增加了!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7 17:47
回复 天地玄黄:

本地出生的人对出生地没有自己的选择,他当然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了。但移民已经是自己做主选择了,能一样吗?宪法要求人人平等,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并不是鼓励人们钻空子占别人便宜。
作者: 地产犀牛    时间: 2014-6-17 18:04
没看出有太大问题啊,如果不愿意在这里呆着,还移民做什么?干脆加拿大专门出一种不可以在加拿大住的护照好了。估计能卖不少钱!
作者: Habari    时间: 2014-6-17 18:16
"他指《C-24法案》主要的问题是大幅延长「坐移民监」的年期、提高申请入籍人士的英语水平,以及提高豁免应考入籍试的年龄资格,由55岁提高至65岁。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华人的选票无形中少了很多。 "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4-6-17 12: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难以理解 :no:
常年人不在,还要当个公民。 意欲何为啊?:thinking: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7 18:48
在大数据时代,  拿缴税, 银行帐户,信用卡,电话,看医生, 牛奶金,地税,车保, 航空公司记录, 交叉比对确认几分钟就行了。
其实我觉得缴税一项,基本就确认了。从技术角度, 这个法 是可以操作的。  
我认识的几家回流好些年了,税也不报。 的确是在滥用制度。
但此法只对归化公民,不对本地出生公民, 搞二元制,不合人权宪章。 所以, 我也挺矛盾的。
入籍不易,保住更难, 且入且珍惜。
QRBOP 发表于 2014-6-17 16: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还没入?
想好啊!
作者: QRBOP    时间: 2014-6-17 18:49
难以理解
常年人不在,还要当个公民。 意欲何为啊?
Habari 发表于 2014-6-17 19: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万一国内政局动荡, 或欠了一屁股债, 有加拿大护照 跑路方便的多。可以回加,也可以去别的发达国家。 不用等签证。

也有的人自己在国内赚钱,把孩子放在这读书, 学费比国际学生省很多,还拿福利。
作者: 北京居士    时间: 2014-6-17 19:23
在中国的时候参加过投票,上面几个人名和照片也搞不清是那个孙子的,但必须投,最后就看谁的名字不讨厌投给谁,比如不去泽东,不去泽民就凑合了,有没有锦涛不要紧,别胡起立就成,像什么勃起来,一听就是流氓就算了.
作者: funnyman    时间: 2014-6-17 22:10
目的是节省经费 ? 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移民部老子天下第一,说你没有居住意愿 ,你就歇菜 。
作者: Habari    时间: 2014-6-17 22:27
万一国内政局动荡, 或欠了一屁股债, 有加拿大护照 跑路方便的多。可以回加,也可以去别的发达国家。 不用等签证。

也有的人自己在国内赚钱,把孩子放在这读书, 学费比国际学生省很多,还拿福利。
QRBOP 发表于 2014-6-17 19: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绞尽脑汁的,若是个受苦的命,再怎么算计,也白算。
累不累,这点小脑筋没用对地方。
作者: 桃木钉    时间: 2014-6-17 23:10
回复 34# QRBOP
在大数据时代,  拿缴税, 银行帐户,信用卡,电话,看医生, 牛奶金,地税,车保, 航空公司记录, 交叉比对确认几分钟就行了。

不懂不要装懂。这些数据都在不同的封闭系统,很多连ID都不一致,要开放就要重新设计安全接口,这是一笔大费用。另外,有把这些分散不想干的系统称为大数据的吗?每年有20多万移民,就算只有10万个人入籍,这个统一ID交叉比对的费用也是不小。人手还不够,要请更多公务员。其实比对的作用并不大,一个护照一个税务记录基本就能确定下来。你这是天马行空。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8 07:41
回复 天地玄黄:

本地出生的人对出生地没有自己的选择,他当然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了。但移民已经是自己做主选择了,能一样吗?宪法要求人人平等,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并不是鼓励人们钻空子占别人便宜。
钱福 发表于 2014-6-17 18: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宪法,只能维护一个客观事实----大家都自由选择居住地或者都不自由,
所以,在居住意向问题上如果对公民有两种对待,就是违宪。

这是个有点头疼的问题,我支持保守党政府对限制钻空子作出的努力。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10:08
回复 天地玄黄

那就是解释宪法的事情了,自由是对的,但自由需要有度,如果过度了,影响其他人了,就要受到约束。比如说利用自由选择居住地,多选他几个,老来的时候多拿上几份养老金医疗费社会福利,自己倒是不用买单,但是影响了辛辛苦苦纳税人退休后的生活质量。这样做法的本质就不是人人平等了,是违宪的。
作者: 大明白    时间: 2014-6-18 11:23
回复 天地玄黄:

本地出生的人对出生地没有自己的选择,他当然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了。但移民已经是自己做主选择了,能一样吗?宪法要求人人平等,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并不是鼓励人们钻空子占别人便宜。
钱福 发表于 2014-6-17 18: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钱福兄弟,这话说得可不对。外来移民想出生在加拿大,自己能选择吗?本土出生的人也可以选择加入他国国籍。但只要是加拿大籍,大家就应该同等待遇。
作者: 大明白    时间: 2014-6-18 11:35
这么一个明显制造人与人不平等的法案,楼上居然还有这么多人支持??

抛开法案本身的出发点不说,这个法案只针对一部分归化公民,这就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楼上说的那些情况,什么黎巴嫩难民,什么回加拿大养老,这个法案根本解决不了,因为那些本土出生的加拿大人(以即早先入籍的加拿大人)依然可以那样做,丝毫不受该法案影响。如果要实施该法案,那么就针对所有加拿大公民,这样才平等。

任何一个政党在台上时间长了,都难免傲慢自大犯糊涂,我看联邦保守党是不是该下台歇歇了。
作者: 大明白    时间: 2014-6-18 11:36
一个宪法,只能维护一个客观事实----大家都自由选择居住地或者都不自由,
所以,在居住意向问题上如果对公民有两种对待,就是违宪。

这是个有点头疼的问题,我支持保守党政府对限制钻空子作出的努力。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8 08: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12:43
大明白,

我的意思是说同为加拿大国籍,移民是自己的选择,而本地出生不是自己的选择,移民已经选择一次了,难道不给本地出生的人一次自己选择的机会吗?正因为移民没有自己选择出生在加拿大,所以他可以用自己的选择机会改变这件事,但对于本地出生的人来说,他也应该有机会选择他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这才叫公平。

法案不能根本解决老年回加拿大养老占用纳税人财富的问题,但是这样做可以更大程度对这种现象进行限制,至少要多在这个地方多交几年税,这样对纳税人是不是更加公平?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4-6-18 12:58
大明白,
法案不能根本解决老年回加拿大养老占用纳税人财富的问题,但是这样做可以更大程度对这种现象进行限制,至少要多在这个地方多交几年税,
钱福 发表于 2014-6-18 13: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法案针对的就是那些中青年时到别的国家赚钱, 不给加拿大交税, 退休了回加拿大享受福利的人. 靠居住时间限制, 让这些中青年时跑到外国不纳税老了想回来吃福利的人, 在退休前丢掉加拿大的身份.

不能交税时不交, 吃福利的时候回来了.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4-6-18 13:14
其实靠居住时间限制, 去堵那些飞来飞去的精明人"交税时不交, 吃福利的时候回来了", 是个笨办法. 按净资产查税, 投资移民按申请时的企业名称查收入, 都能找到藏起来没报的收入 (有成本哟).

最简单的办法是放开投资移民, 不限制名额, 投资额涨到300万加元不退还. 反正加拿大政府卖移民身份收不到该得的税, 干脆一次性收齐.
作者: chinagirl51    时间: 2014-6-18 13:17
这条应该受到全体移民的抨击反对!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2: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13:37
老张,

如果是查净资产难度会更大,查税相对简单多了。资产的猫腻很多,税相对简单。

你说的开放投资,从正面来说是个好办法,国家也能拿到钱,但是负面影响恐怕很大。没有这样选择并不是没人能想到这一点,而是想到的更多,所以放弃了。

另外,问你一个其它问题,现在有卖新建con townhouse管理费才50元,网上经常说其实入住以后管理费会忽然增高很多,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管理费每年的涨幅是有限制的,不知道资方涨管理费很多是怎么实现的?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13:39
不缴税老年回来吃福利就是对全体加拿大居民不公平!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4-6-18 14:00
另外,问你一个其它问题,现在有卖新建con townhouse管理费才50元,网上经常说其实入住以后管理费会忽然增高很多,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管理费每年的涨幅是有限制的,不知道资方涨管理费很多是怎么实现的?
钱福 发表于 2014-6-18 14: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过法律规定, 租金涨幅有限制的(2%-3%?). 没听说过condo 或 townhouse管理费涨幅有法律限制. 那些40年以上, 管理费近千元的破旧condo, 按2%-3%那么低的涨幅, 从100元涨到近千元,  要80年以上. 一次性的special assessment收费, 只要管理公司能找到理由, 随时可以收, 金额每户高达几万也不稀奇的. 不是富人还敢住condo, 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14:25
老张,

谢谢你!看到这么低的管理费的新房子还真动心了,那我就不考虑了。别什么时候蹦出一个天价账单,我的小日子还怎么过呀~~~
作者: chinagirl51    时间: 2014-6-18 14:37
[quote]所谓可能造成在加拿大出生和移民的加拿大人的不平等其实也是不存在的,因为自己的出生地没有选择,而移民入籍却是自己的选择,移民已经比本地出生的人多了一次选择,已经占了一次便宜,还要以平等的名义再接着占便宜。如果加拿大无限制接受这些不纳税光占老年福利便宜的人,那么别说的是老年金,就只是医疗服务一项就能把加拿大拖垮。我倒是觉得政策改革不是太紧了,而是太松了。等纳税的人老年的时候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证再去考虑这个问题那就太晚了,真是那样除了等死就只有死路一条。
钱福 发表于 2014-6-17 1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q
真是自惭形秽 移民和加拿大是互惠互利 不存在谁占谁便宜 大家提出的都是关心有些人只有老的时候回来拿福利 那这是另外一个议题 不应该和入籍混在一起 这一条有违加拿大法律赋予公民的可以自由迁徙的基本权利 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 weinberger    时间: 2014-6-18 14:41
不要混淆概念。加拿大政府没有剥夺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但是政府有权不让迁徙出去的非加拿大人成为加拿大公民。

[quote] 真是自惭形秽 移民和加拿大是互惠互利 不存在谁占谁便宜 大家提出的都是关心有些人只有老的时候回来拿福利 那这是另外一个议题 不应该和入籍混在一起 这一条有违加拿大法律赋予公民的可以自由迁徙的基本权利 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chinagirl51 发表于 2014-6-18 15: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chinagirl51    时间: 2014-6-18 14:48
这个问题很简单 法律只能规范和惩处已经发生的行为 想用法律来惩处意愿 谁又不是谁肚子里的蛔虫 谁知道谁的意愿是什么 所以这个立法了也是白立 保守党有几个有点法律知识的人吗 这个法律如果在美国提出 早就被笑死了 然后肯定被删了 还用这么多人在争议 加拿大真是太丢人了
作者: weinberger    时间: 2014-6-18 14:52
怎么不可以?美国领馆根据你是否有移民倾向决定你的签证,这不是在判断你的‘意愿’吗?

回复 71# chinagirl51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8 15:03
不要混淆概念。加拿大政府没有剥夺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但是政府有权不让迁徙出去的非加拿大人成为加拿大公民。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6-18 15: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迁徙出去的非加拿大人"和这个法案是什么关系?
作者: weinberger    时间: 2014-6-18 15:13
我说的是取得移民身份后又回原居地的移民。他们不是加拿大公民,因此不享有‘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

"迁徙出去的非加拿大人"和这个法案是什么关系?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8 16: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8 15:19
我说的是取得移民身份后又回原居地的移民。他们不是加拿大公民,因此不享有‘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6-18 16: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类在居留时间这项已经被否定了。
作者: weinberger    时间: 2014-6-18 15:24
因此不能指控新入籍法剥夺‘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因为非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本来就没有被授予这项权利。

这类在居留时间这项已经被否定了。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8 16: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 好兴致    时间: 2014-6-18 15:26
标题: 新《入籍法》通过三读:华人社区受影响
本帖最后由 三达 于 2014-6-18 16:28 编辑

回复 76# weinberger
因此不能指控新入籍法剥夺‘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因为非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本来就没有被授予这项权利。

    你没搞懂就发炎了,人家根本没有提到 非加拿大公民 的事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8 15:33
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这个解释很重要,是将来拒绝某人入籍的关键考虑。
一旦入了籍,它还是管不了。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15:47
回复 天地玄黄,

就是嘛,这就对了,他设这个障碍就是为了能够尽量大一些的可能把人留在这里久一些。这对大家都好,除非是一天都不想在这里呆却还想要一本护照的人。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15:50
回复 chinagirl51

不是一个议题,但是有很大关系,对新提案地反映就说明了这种关系的密切程度。群众不傻!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4-6-18 15:52
标题: 新《入籍法》通过三读:华人社区受影响
回复 天地玄黄,

就是嘛,这就对了,他设这个障碍就是为了能够尽量大一些的可能把人留在这里久一些。这对大家都好,除非是一天都不想在这里呆却还想要一本护照的人。
钱福 发表于 2014-6-18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最有效的办法是把入籍等待时间改成20年必须住满18年,
这样对真想在这里生活的影响不是很大,
想那个护照走人的也不值得花这么长时间来得到护照了。
作者: 大明白    时间: 2014-6-18 20:10
大明白,

我的意思是说同为加拿大国籍,移民是自己的选择,而本地出生不是自己的选择,移民已经选择一次了,难道不给本地出生的人一次自己选择的机会吗?正因为移民没有自己选择出生在加拿大,所以他可以用自己的选择机会改变这件事,但对于本地出生的人来说,他也应该有机会选择他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这才叫公平。

法案不能根本解决老年回加拿大养老占用纳税人财富的问题,但是这样做可以更大程度对这种现象进行限制,至少要多在这个地方多交几年税,这样对纳税人是不是更加公平?
钱福 发表于 2014-6-18 13: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地出生的人怎么没有选择机会?他们可以选择加入外国国籍嘛。但如果他们选择保留加拿大国籍,就应该和所有加拿大公民同等待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能只约束某些人而放纵另一些人。
作者: 大明白    时间: 2014-6-18 20:18
这种法案针对的就是那些中青年时到别的国家赚钱, 不给加拿大交税, 退休了回加拿大享受福利的人. 靠居住时间限制, 让这些中青年时跑到外国不纳税老了想回来吃福利的人, 在退休前丢掉加拿大的身份.

不能交税时不交, 吃福利的时候回来了.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6-18 13: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张,你的想法是好的,但这个法律是恶的,因为它只约束归化公民,对土生公民没有约束,那些生在加拿大的人,依然可以“中青年时跑到外国不纳税老了想回来吃福利”,这本身就是在制造社会不平等。所以,要实施,就要对所有人实施,不管是土生的还是后来的。

其实,你说的这些问题,跟入籍根本就没半毛钱关系。这些问题,本质上是双重国籍和加拿大大锅饭的福利制度造成的,应该在这两方面进行改革,而不是在入籍上画蛇添足。
作者: 钱福    时间: 2014-6-18 22:13
回复 大明白

在这里出生的人他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国籍,中青年不缴税,老年回来。但是,他的青年以前呢?是在这里度过的,他自己没有缴税,但是养他的人要交税(虽然有免税额度,但比起养个孩子还是不算多),他上学生活都要消费,他在这里呆到成年后18岁,他的爹妈因为他贡献了更多的劳动。他老了回来多少还有他爹妈给他垫了点底子,至少是消费18年吧。

相比较移民拿到护照走人的人,呆上几天,不缴税不消费,老了回来拿钱。不公平吧?
作者: tiantianzaici    时间: 2014-6-19 20:48
别怪这个法案对华族不利,要怪就怪前面的某些人用这种拿了身份就开溜的做法,让移民部不得不考虑入籍意愿等问题。

自己踩了屎,还怪擦屁股的。找错对象了!
作者: ewpsp88    时间: 2014-6-19 22:34
作为种族主义政党,联邦保守党应该被定为加拿大非法组织,不得继续在加拿大存在,cpsp主张立即作废保守党所有移民政策,并且清算主要责任人. 给保守党种族主义政策背书的主要保粉也应该以同谋犯为由剥夺其加拿大国籍,遣回原居地.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作者: 中华仔    时间: 2014-6-19 22:45
标题: 新《入籍法》通过三读:华人社区受影响
本帖最后由 中华仔 于 2014-6-20 00:27 编辑
新《入籍法》不仅受到移民社区关注,主流社区也同样关注移民部对取消公民权权力过大的问题。根据新法,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从事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则不管他们是不是在加拿大出生,均将被取消国籍。

中华仔 发表于 2014-6-19 23: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仅取消国籍,应入狱。
作者: ILOVECND    时间: 2014-6-19 22:47
我看 人家就是不让咱来了:(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作者: 中华仔    时间: 2014-6-19 23:09
标题: 新《入籍法》通过三读:华人社区受影响
本帖最后由 中华仔 于 2014-6-20 00:10 编辑

回复 19# 狗欢欢


大陆华人没有双重国籍,有影响的是回流港民
作者: 中华仔    时间: 2014-6-19 23:26
新《入籍法》不仅受到移民社区关注,主流社区也同样关注移民部对取消公民权权力过大的问题。根据新法,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从事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则不管他们是不是在加拿大出生,均将被取消国籍。

中华仔 发表于 2014-6-19 23: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仅取消国籍,应入狱。
作者: 哈里法斯    时间: 2014-6-22 11:10
回复  QRBOP

不懂不要装懂。这些数据都在不同的封闭系统,很多连ID都不一致,要开放就要重新设计安全接口,这是一笔大费用。另外,有把这些分散不想干的系统称为大数据的吗?每年有20多万移民,就算只有10万个人入籍,这个统一ID交叉比对的费用也是不小。人手还不够,要请更多公务员。其实比对的作用并不大,一个护照一个税务记录基本就能确定下来。你这是天马行空。
桃木钉 发表于 2014-6-18 00: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控制一下出入境即可.........
作者: 好兴致    时间: 2014-6-24 12:13
回复 1# dalu2020


    影响不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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