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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律师公会:新入籍法限制迁徙自由或违宪 [打印本页]

作者: Canada100    时间: 2014-5-24 08:30
标题: 入籍居住意愿条款 限制迁徙自由或违宪
二等公民!保守党的意思是,移民入了籍也不能跟本地人权利平等,法律上还是二等公民!
作者: bajian    时间: 2014-5-24 09:03
假如真入了加籍,想去哪里是我的事,他管得着吗?我还真不明白,如拿了加拿大护照回国常住30年,再回来,加拿大不让回来了,莫名其妙。加拿大真会这样吗??不懂
作者: 加国日日新    时间: 2014-5-24 09:39
历史自在回归其原来的本面貌,当年移民北美的都是难民,受宗教迫害的英国清教徒,年年灾荒破产的爱尔兰农民,一战二战中破产的德国人。 现在世界风调雨顺,也没有什么大的战争,所以加拿大对人均收入排名100以前的国家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但是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方面死活要保留加拿大国籍,另一方面死活不在加拿大呆着?30W加拿大人在香港呆着从来不回加拿大,那为什么还要保留加拿大国籍?
作者: 行走天下    时间: 2014-5-24 10:04
回复 2# bajian

    文章中说的意思是,提交入籍申请之后,在等待入籍的过程中,不要轻易离开加拿大 ,防止移民部以“居住意愿”为由,增加你入籍的难度。入籍之后想去哪里移民部是管不了的。
作者: Sanssouci    时间: 2014-5-24 10:31
二等公民!保守党的意思是,移民入了籍也不能跟本地人权利平等,法律上还是二等公民!
Canada100 发表于 2014-5-24 09: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貌似是入籍前移民官的评估依据。譬如入籍前申请人一直住在国外,很少住在加拿大,则申请入籍有可能被拒。如果入完了籍,应该可以随便到哪儿居住。修改入籍法的原来意思大致应该如此,而这样一来,移民官就有更多权力而可能拒绝入籍申请,这是律师公会的意见。

至于香港人入了籍,愿意住在香港,是加拿大法律允许的,不必质疑。同样,国内来的,入了籍,退休后愿意回老家居住,不是很好嘛。
作者: dick10    时间: 2014-5-24 14:04
历史自在回归其原来的本面貌,当年移民北美的都是难民,受宗教迫害的英国清教徒,年年灾荒破产的爱尔兰农民,一战二战中破产的德国人。 现在世界风调雨顺,也没有什么大的战争,所以加拿大对人均收入排名100以前的国家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但是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方面死活要保留加拿大国籍,另一方面死活不在加拿大呆着?30W加拿大人在香港呆着从来不回加拿大,那为什么还要保留加拿大国籍?
加国日日新 发表于 2014-5-24 10: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穷人(不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的劣根性,表现在物质上就是囤积财物,HOARDING,在国籍问题上也是愚蠢地多多益善。真不知道到底哪个国家会保护你。愚蠢而已。30W在哪里?HONG KONG系吗?呵呵。呵呵呵。
作者: 西风纵之爹    时间: 2014-5-24 21:39
作为移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捧保守党?
作者: Dontcare    时间: 2014-5-25 07:09
回复 3# 加国日日新


    地球人都知道。
作者: 西风纵之爹    时间: 2014-5-25 08:42
不是要追捧保守党,而是自由党太腐败了,变质了。现在想想还不如支持N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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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qi 发表于 2014-5-25 02: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自由党腐败,但他毕竟更偏向于代表移民。如果保守党持续执政,对移民意味着什么?
作者: dick10    时间: 2014-5-26 10:46
富人拥有的国籍更多,只是不告诉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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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qi 发表于 2014-5-25 09: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可悲的是不富的人也拥有许多国籍,那就会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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