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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社警务联络官杨乾良:勿犯罪拒受害 [打印本页]

作者: 哆伦哆    时间: 2014-5-23 07:39
标题: 华社警务联络官杨乾良:勿犯罪拒受害
什么叫“勿犯罪拒受害”,杀人才判60天。
这种脑残警察,多伦多市民的悲哀。
作者: 老红叶    时间: 2014-5-23 09:09
楼上这样猥劣评论一个阳光的华人警员,本身就很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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