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篇文章,还是不知道加拿大的选举法不公平在哪里,恶在哪里?
XianSheng11 发表于 2014-4-7 1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读了这篇文章,还是不知道加拿大的选举法不公平在哪里,恶在哪里?
XianSheng11 发表于 2014-4-7 1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选举制度比米国公平的地方就是有效的限制了金钱的影响,没有让选举成为像米国一样的金钱游戏。如果不限制政治捐款,公权力就有沦为利益集团附庸的危险,这对加拿大没什么好处。
脑残人士 发表于 2014-4-7 1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PC是在为明年联邦选举做准备。现在搞经济无方了,就使出此招,限制那些对PC不利的选民。这明显是对民主、公平的挑战。
老子 发表于 2014-4-7 12: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加拿大选举局日后不准再宣传鼓励选民投票,这些工作交给政党做便可以。2: 保守党除了废除担保认证的投票方法,还会取消选民以投票证作为身份证明文件的方法". 被攻击的这两条, 有什么错? 凭什么政府要多花纳税人的钱替各党做他们自己该做的催票的事? 你的政纲符合更多人的利益, 自然可能得到更多选票, 纳税人没义务多纳税为政党催票. 投票证就是有你名字的一张纸, 没有照片没有SIN#. 不检查驾照等有照片的ID, 谁从你家信箱里拿走投票证, 都可以假冒你投一票! 你认为很好?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4-7 14: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2. 限制了无房者的选举的权利。加拿大有30%的无房者,他们多数是青年、学生、弱势人群和低收入者。
老子 发表于 2014-4-7 14: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加拿大选举局日后不准再宣传鼓励选民投票,这些工作交给政党做便可以。2: 保守党除了废除担保认证的投票方法,还会取消选民以投票证作为身份证明文件的方法". 被攻击的这两条, 有什么错? 凭什么政府要多花纳税人的钱替各党做他们自己该做的催票的事? 你的政纲符合更多人的利益, 自然可能得到更多选票, 纳税人没义务多纳税为政党催票. 投票证就是有你名字的一张纸, 没有照片没有SIN#. 不检查驾照等有照片的ID, 谁从你家信箱里拿走投票证, 都可以假冒你投一票! 你认为很好?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4-7 14: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扩大政治捐款的范围。因为PC的政策大多数对富人、大公司有利。作为回报,富人、大公司自然会加大对其的政治捐款。
老子 发表于 2014-4-7 14: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安省自由党政府批准ENBRIDGE天然气涨价40%, 怎么说? 难道ENBRIDGE是做小生意的? 韦恩竞选省长, 保险局捐款, 那边保险公司连续10几年都能得到安省自由党政府批准涨车保, 算没回报? 加拿大三大政党, 都有代表富人、大公司的那一面.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4-7 14: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狡辩. 无房者也有驾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证明 他/她的租房住址和身份. 除非你是极少数的街头流浪汉.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4-7 14: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PC修改选举法的目的主要有二:
1. 扩大政治捐款的范围。因为PC的政策大多数对富人、大公司有利。作为回报,富人、大公司自然会加大对其的政治捐款。
2. 限制了无房者的选举的权利。加拿大有30%的无房者,他们多数是青年、学生、弱势人群和低收入者。
一旦民主、公平与金钱、贫富挂钩,那么这个制度就会变样。
老子 发表于 2014-4-7 14: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么讲真是一点都不贴谱。没房的就不能选举?你规定的?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4-4-7 16: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选举法的修改是为了堵塞漏洞,严谨选举制度,不应该什么事情都从党派利益上做文章。要求投票人有身份证明文件,这和有房无房、富裕贫穷无关,凭什么说只对保守党有利?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辣翻天 发表于 2014-4-7 20: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你老张只会断章取义吗?
我说的是:加拿大有30%的无房者,他们多数是青年、学生、弱势人群和低 ...
老子 发表于 2014-4-7 14:31 http://bbs.51.ca/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你就是有意曲解人家的话了。人家是说无房也能有地址,除非是居无定所的流浪汉。没人否定你的30%之说。你还是稍安勿躁吧!
其实,我也不隐瞒我的观点,我觉得保守党做的没什么不妥!投票是神圣的,投票的权利也是神圣的。公民行使自己神圣的投票权去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这样的事情当然要认真对待!让一只狗叼着你的投票通知就可以冒充你去投票,你认为是保障了你的权利还是亵渎了你的公民权利?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asana 发表于 2014-4-8 08: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无房户没有住址的可能性大,还是有房户没有住址的可能性大?不能人家暂时没有住址你就开除人家的公民选举的权利吧?
老子 发表于 2014-4-8 22: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是无房户是租客, 什么时候连地址都没有了, 住大街上? 尽谈些无聊的可能性.
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14-4-8 23: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是可能性怎么是无聊呢?否定可能性那才叫无聊。
如果你有正常、公平的态度,以下两个问题不难回答吧?
1. 无房户没有住址证明文件的可能性大,还是有房户没有住址证明文件的可能性大?
2. 不能人家暂时没有住址证明文件你就开除人家的公民选举的权利吧?如:没有驾照的选民 -耆老、原住民、刚刚搬家的人、到别处读书、出差和工作的选民。
老子 发表于 2014-4-9 00: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明显是抬杠帖,证明住址的方法很多,不只是驾照。此选举法唯一限制的是街头流浪汉而已。
加国日日新 发表于 2014-5-7 15: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倒是谁在抬扛?投票时证明的住址最常用的是什么?那个上挑战高等法院、下挑战街头流浪汉的就不抬扛了?
老子 发表于 2014-5-8 0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问题是你不知道你在抬杠,还以为是在为真理而斗争。
加国日日新 发表于 2014-5-8 10: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