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知的態度 初中時,當我的物理興趣開始萌芽,我讀到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的文章〈我心目中的世界〉(The World as I See It)(註1)。他以質樸而深刻的文詞表達他的世界觀,有如莊嚴優美的音樂,餘音繞樑,至今不絕于耳。 愛因斯坦是廿世紀偉大的物理學家,提出相對論,改變世人對時空的看法,並對統計力學和量子物理作出重大的貢獻。 他也是一個富有宗教情懷的人。他認為奧秘感是科學和藝術的共通泉源,此奧秘感從面對浩瀚的宇宙及其和諧的結構和規律,油然而生的敬畏驚奇(Awe)和謙卑(Humility)之情。“敬畏”因為体認到和諧秩序所顯示的高超精神(Spirit)和智慧(Intelligence);“謙卑”,由于人對宇宙奧秘的認識實在微不足道。 奧秘感不是因為不可知性,乃是因為可知性。愛因斯坦說:“合理性(Comprehensibility)乃是宇宙永恒的奧秘。”區區之人有幸掌握了些雖不完備卻真實的科學知識,這些有限的知識向有心的人指出無限的真理。愛因斯坦認為此種奧秘感是科學研究的深刻動力。他稱之為宇宙性的宗教(Cosmic Religion)。 但愛因斯坦強調此奧秘感與靈修的神秘主義(Mysticism)無關,因他不相信個人與上帝的交會契合。他認為知識來自感官與推理,啟示性的知識並不可能,因此他對上帝(God)抱著不可知(Agnostic)態度(註2)。宇宙萬物已經顯出上帝偉大的心智和設計,再沒有別的啟示了。 宇宙對愛因斯坦而言,似乎分成可知的形而下層面,和不可知的形而上層面:前者是宇宙的外在表相,感官所及的物質世界,是知識的領域;後者是宇宙的內在精神面,超乎人的理解力,是藝術和宗教的領域。 但愛因斯坦並非主張二元對立的宇宙觀。相反,他的科學思想和目標一直都是統一性的物理理論。他的看法密切地呼應十七世紀偉大的猶太哲學家史賓諾莎(B. Spinoza, 1632-1677)的哲學思想。史賓諾莎的哲學思想,影響了愛因斯坦的宗教、人生觀,是愛氏一生一讀再讀,衷心仰慕的哲人。因此在此需要佔用一些篇幅討論其思想。 史氏之“自然” 簡而言之,史賓諾莎認為物界與心界乃一体兩面,此統合体便是“神”,又叫“自然”。“自然”是“神”,“神”是“自然”(註3)。 但是“自然”有二意:一是能產的,生生的自然,就是永恒無限的創造的實在。二是被產的,所生的自然,就是形形色色的現象和歷程。 與神等同的當然不是後者,而是前者,暫稱之為“大”自然。神的本質(Substance)--宇宙中唯一的本質,史氏定義為”圓滿自在”(Substance is which is),是一切存有(Being)的根源。 這令人想起舊約聖經《出埃及記》所載,上帝向摩西自我啟示說:“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只是史賓諾莎的神沒有位格也沒有意志,不會自我啟示。 史氏認為神有無限多的屬性(Attributes),超越感官表象的世界,卻不是“超”自然的,因為“神是萬物的內在原因,不是外在原因。萬物皆在神之中”。 史賓諾莎提出“神是唯一本質”的一元論,是要消除笛卡兒(Descartes)形上學裡心物兩立的二元論。本質唯一,永恒而普遍,其心性、物性則顯為在空間裡不同的個体和部份,以及在時間裡的變遷。知識的目的就是要超越表象直達終極的真實。 史氏根據的是哥白尼(Copernicus)和伽利略(Galileo)以來的機械決定論,並用數學來表達完美的自然律。且他認為,不只是自然科學,心理學和倫理學也應該採用邏輯推理的公設(Axiom)系統,以歐氏(Euclid)幾何系統為範本。于是他把決定論擴充到心靈意識的領域:一切皆由萬有全体,就是神,唯一地決定。 從心物一元論,史賓諾莎又推論出芸芸萬物,莫不有生機、意識,只是程度不同,並且“神的心即散遍空間時間的一切靈性,即瀰漫宇宙的意識賦予世界以生命的”。
在他的一元論裡,不僅心物之別被超越,個別的物体和意識也被超越了。一切歸根于萬象之流裡,潛在的自然律和終極的實在,就是神。 他的一元論預示了現代場論物理所帶來的形上學視野。廿世紀的傑出的數學物理家維爾(H. Weyl)曾表示近似的觀點:“The world just is; it does not become.”愛因斯坦則說:“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區分只是揮之不去的幻象。”時間和變化被視為虛幻不實,不再有真正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