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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家庭,维护一夫一妻婚姻,为下一代幸福讚出来!(台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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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2-14 12:06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约克鹿 于 2014-4-25 23:50 编辑 台湾“多元成家”引纷争 正反方台北街头“拼场”   11月30日(综合新闻)台湾“多元成家”(允许同性伴侣结婚)话题引发社会争论。表达力挺或反对的团体30日下午都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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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y28 发表于 2014-1-16 17:27:24
本帖最后由 rocky28 于 2014-1-16 20:01 编辑

破坏人类家庭基本单元的极端虚假自由主义应该是一种去人口化的阴谋.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1-16 10:43:14
半调子的婚姻平权和真实的毁家灭婚

在人权高涨的时代,「同性婚姻是人权」的口号喊得震天嘎响,迅速成为政治正确的真理,如有人敢反对就代表是违反人权、没有爱心、头脑不清、食古不化。即使许多人指出这是一种氾滥的人权主义,这样推演下去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可以说这是他的人权,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那麽我们就来看看更激进的平权主义者如何看婚姻平权吧!苦劳网最近刊登的文章指出,激进平权主义者认为同性婚姻是另一种不公平,因为它背弃了其他的性少数(与未成年人的婚姻、与血亲的婚姻、以亲属卖淫为目的的婚姻...等等),这些人也是被婚姻排除在外的族群,如果是平权的话,他们也应拥有结婚的权利。激进平权主义者也认为同性婚姻违背了那些「不婚者、未婚者、同居者、外遇者、通姦者」的利益。主张婚姻平权者,你怎麽说呢?

原来大家对婚姻家庭代表何种意义看法都不同,传统看法认为婚姻家庭是让人类社会繁衍、培养人伦及维持社会安定发展的制度,同性婚姻主张婚姻是让相爱的人找到幸福的途径,激进的左派思想则认为婚姻家庭是资本主义下让企业剥削劳工剩馀价值的共犯(劳工回到家中享用、剥削另一半的无给职劳务,让他恢复体力再去接受剥削),而且婚姻家庭是国家控制人民的工具(提供成家者各种权利和优惠),这是不公义、不公平的,因此激进的平权主义者主张毁家废婚,要瓦解婚姻制度,拒绝国家用婚姻来强加性忠贞或其他的价值观给人民,拒绝国家用婚姻家庭来对人民进行治理、管束、分配资源,而应该用全面的社会福利来代替对人民的照顾。(请看苦劳网主张毁家废婚的文章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6577)

这种激进的平权主义当然是少数,相信大多数赞成同婚者也没想这麽多,但它就像是一面照妖镜,反映出以「婚姻平权」来主张同性婚姻并不足够,所谓「同性恋也是人且同性恋者彼此相爱,所以不应禁止他们结婚」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也有别的族群符合这两个条件却被排除在婚姻之外。这并不是真的平权。

因此,主张同性婚姻难道不应提出更积极的理由吗?包括同性婚姻给社会带来何种公共利益?以及同性恋为什麽比那些性少数、外遇者、通姦者更道德?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 在《正义──一场思辨之旅》中论到同性婚姻的问题时,没有明确表示赞成还是反对,但却指出一般自由主义者从「平权」的理念证立同性婚姻的做法,是不能成立的。他认为「要决定政府该不该承认同性婚姻,怎可能不先为婚姻之目的、同性恋的道德地位,来一场道德辩论呢?」期待台湾社会有更多关于同性婚姻的理性辩论,而不只是一些赚人热泪的同性或非血缘亲密关係的故事。太多的感性已经减损了我们理性思考的能力。

在这一波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风潮中,很明显地,婚姻已被浪漫地过度美化,好像许多人生的困境,只要让人们进入婚姻家庭就可自动解决。当然,多元成家法桉倡导者认为婚姻家庭应该改革,要除去民法中婚姻与家庭的性别要件,以解决多元性别者受到的歧视,并除去婚姻中的父权主义对女性造成的压迫。但除此之外,别忘了,在激进自由主义者眼中,婚姻家庭也是国家管束人民、协助资本家剥削人民的一种制度,也是国家限制人民自由的一种制度,例如强制性忠贞,所以应该彻底废除。这种激进的自由主义理念,其实也是草拟多元成家法桉的伴侣盟的信仰基调,但伴侣盟一直对外否认法桉会造成毁家灭婚。真实情况是什麽呢?伴侣盟理事长许秀雯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允许多元成家「是毁家废婚的一种方式」,允许多元成家后,即可改变家庭跟婚姻的意义,毁掉父权的婚姻、家庭,「如果很单纯地谈概念性的毁家废婚,在政治上没有支力点」,(请看苦劳网去年的文章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1234#comment-48846)所以是现阶段为了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伴侣盟才在策略上对外否认法桉有毁家废婚的意图、将对传统婚姻造成的影响轻轻带过,我认为这是非常不诚实的。

为了避免引起社会大众的反弹,多元成家法桉裡仍维持婚姻中的性忠贞义务,但同一批人同时也在推动通姦除罪化的婚姻法修订,如此一来他们真正的意图就很明显了。 同样的,在推动这个变革时,他们避谈他们信奉的自由主义理念,而只谈实务上女性比较常原谅通姦的丈夫,男性比较少原谅通姦的妻子,结果通姦罪比较惩罚到女性,所以该废除。这种不谈理念,只谈权益的做法,就是台湾社会的现况。台湾人的理性思考能力越来越低,谁该负责呢?

每个人都有信仰各种理念的自由,但一个清明的社会,是大家都把自己的理念坦诚地提出来,接受各界的检验,让真理越辩越明。我诚心期盼台湾是往这个方向迈进。

转自:http://blog.udn.com/gracechin26/9891891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1-8 22:39:41
[size=0.9em]捍衛民法972 / 逢甲夜市快閃行動

[size=0.9em]
约克鹿 发表于 2014-1-8 22:17:27
守护家庭,捍卫民法972 台中市政府广场快闪
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19 21:28:34
请看看台湾支持多元成家的奇文:

性别大补帖: 什么是毁家废婚?

多元成家草桉的目的是在「毁家废婚」?为什么有人支持「毁家废婚」?「毁家废婚」究竟是怎样的社会?

「毁家废婚」是一种理想性的名词,看起来很耸动,其实仔细谈起来,也没什么。究竟要毁的是什么「家」,废的是什么「婚」呢?

简单说,现今社会总有一种「正常家庭」或是「幸福家庭」的迷思,认为一定要长成某一种标准样子才是「幸福」,如果不是这样就不幸福。这个「幸福」该由社会、其他人来界定?还是由家庭成员自己主观「界定」呢?

有人想跟自己的宠物住一起,把宠物视为家人;有人把自己的宠物视作孩子;有的人想共同生活的对象,不见得是爱人,而是一群好朋友,因为他们能彼此体解、彼此支持、彼此照顾。但,在「唯一的幸福家庭标准」下,他们「都不幸福」。听起来很荒谬,但有一些人固执地,以自我经验、自我家庭为中心,以为家庭成员都有血缘关係就是幸福?没有血缘关係就不幸福?

毁家废婚,不但不会让原有的任何家庭、婚姻受到影响,反而让原本被社会排斥、忽视的家庭,能被正视、承认,不再被伤害。毁家废婚,就是停止伤害,真正珍视多元的开始。毁家废婚,没有什么好令人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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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的很有魅力的多元成家草桉,现在还是由抱琵琶半遮面,其背后真的是在为人兽婚、多夫多妻等等多元情欲的生活铺设法律认可之路。
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19 19:02:31
1130为下一代幸福讚出来凯道实况
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18 23:20:09
本帖最后由 YorkDeer 于 2013-12-18 23:24 编辑
搞什麼 "多元成家"? 都是台灣政府不好, 讓他們吃得太飽, 覺得一男一女太單調, 不够幸福.

如果这群人送到大陸去, 他們一定很幸福, 因為沒有机會胡思亂想, 連娶个女人做老婆都不容易, 还談什麼多元成家?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2-18 20:50

这不是台湾政府的问题,是一些炒作和利用同性恋者的政治团体的问题。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2-18 20:50:24
搞什麼 "多元成家"? 都是台灣政府不好, 讓他們吃得太飽, 覺得一男一女太單調, 不够幸福.

如果这群人送到大陸去, 他們一定很幸福, 因為沒有机會胡思亂想, 連娶个女人做老婆都不容易, 还談什麼多元成家?
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17 21:49:31
【多元成家,包容多元意见】(节选)

11月30日我在凯道参加「为下一代幸福讚出来」的活动。当我将举着「反修民法972牌子」的照片PO在我的脸书时,一位作家朋友留言说,他与我意见不同,但「佩服公开于脸书的勇气。」看到「佩服」、看到「勇气」这两个辞彙时,我莞尔一笑,不禁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我们又回到了某种戒严的时期了吗?

当许多艺人教授等表达反对「多元成家立法」时,即遭到网友灌爆脸书、甚至恶意辱骂。这意味着公开表达对同性婚姻有不同意见是需要「勇气」的。台湾不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同运者不是最希望得到社会的公平对待吗?如果「反对同运」是歧视,那麽,请问:反对「反对同运」是不是同样也是一种歧视呢?

台湾是个民主的社会,如果支持多元家庭的人可以说服大多数的民众支持、并且通过修法,那麽即使是意见不同的人也必须遵守。但是在此之前,可否请给有不同意见的人一个不需要特别「勇敢」就可以表达意见的空间呢?

作者︰彭蕙仙/资深媒体人
来源: 中国时报
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15 21:04:00
立法院国民党团记者会20131129─多元成家方桉之陈情会
约克鹿 发表于 2013-12-15 21:01:28
为何台湾「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桉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以下是台湾「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桉的重点如下:

1、同性婚姻

将民法?972条「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中「男女」二字删除→这样同性婚姻就合法了

另草桉也修正民法中众多关于婚姻家庭有关性别之用语



「夫妻」改成「配偶」

「父母」改成「双亲」…


2、伴侣制度

?直系血亲外,皆可成为伴侣
?不限性别,都能签订伴侣契约
?没有性忠贞义务
?单方意愿可解约
?不必有姻亲关係
?可财产继承

3、多人家属

?多人成家、共同生活
?不以一对一亲密关係为基础
?不以亲属关係为必要
?自主选择多人家属

4、收养制度

?多元性别、单身、同志伴侣、异性伴侣皆可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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