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贱人绝对是装的.把钱捐给别人却不给自己的太太.不考虑人家今后怎么活,还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妻子.简直就是人渣!
板砖 发表于 2013-12-13 09: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经历了这个案件,我才明白检方是多么肮脏和不择手段。只要立案了,他们唯一目的就是赢,才不管你是否无辜呢。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1: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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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要想当然,这里的中文报道断章取义,说东漏西的情况多了。你如此草率地得出谁谁是人渣的结论,太武断。
妈妈啊 发表于 2013-12-13 11: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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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要想当然,这里的中文报道断章取义,说东漏西的情况多了。你如此草率地得出谁谁是人渣的结论,太武断。
妈妈啊 发表于 2013-12-13 11: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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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在法庭上说了撒谎的内容。我看到了马克的遗书,也知道是什么内容,我来告诉你吧。。。 马克的信上说了两件事:
1. 法庭问到他是否说过 失去倪今颖他就会死。 他说没说过。 实际上他是说过的。
2. 倪今颖说他在厨房里面推她,因此是警方普通伤害罪之一。庭上马克说是他和倪在厨房吵,因为倪每次吵都会朝他扔东西,厨房太危险了,他就要走出去,碰到了倪。而实际上他是用双手搭着倪的肩膀面对面地把她推出去。完全不是用大力,而是扶着她往外走。在法庭上他不敢承认这点,因为听说伤害罪的定义是未经允许与对方有接触(uninvited physical contact). 他怕承认了会被定罪。所以就撒了谎。
检方好像没有说第一件事,但是用第二件事做文章,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1: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注意,撒谎的内容与造成倪今颖受伤是完全两件事情。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2: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昨天出庭旁听了,贾父的说法是真实的,警方报告说了他们闯进房间时,贾翰诚的脖子上已经套了绳索站在了阳台外面边缘,而警方的照片也显示,绳子已经系在栏杆上。检方显然是用楼层高低来故意贬低贾翰诚自杀的诚意, 防止法官为此减刑。贾方律师当庭抗议检方故意拖延,直到开庭前才提供给辩方有关材料。并且检方蓄意在辩论开始后的第二轮才提出对自杀的质疑,因为按照程序,辩方已经不能再做反驳了。(程序是,控方-辩方-控方)。但是检方也说到了用死来逃避服刑的可能。 这个检察官 (Sandy Cunningham),为了赢,无所不用其极。一方面指责贾翰诚没有给女方任何资助和表示道歉,一方面又说贾翰诚给女方发邮件是违反保释条款。(保释条款的确说了贾家不得用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与女方联系。)。 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强词夺理的做法,真是让我无语。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0: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任何人都可以怀疑,但是作为认识马克几十年的朋友,我们知道他的基本为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的自杀企图是真实的,从我们对他为人的了解,如果他真的是故意伤害他妻子,他一定会在信里忏悔。而实际上从倪今颖交给检方的马克给她的遗书里面,只有重温两人的爱情和表示对她怨恨的理解。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2: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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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我也不留。明知道是无意的意外事故,离婚或者要求赔偿都是可以的。非要在法庭上用谎言把这么爱他的老公描绘成个家暴的恶棍,一定要把他送进监狱。我赔你一条命总可以了吧?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2: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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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子中段系在栏杆上,跳下去能不拉直吗? 不要被偏见蒙蔽了眼睛!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1: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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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我也不留。明知道是无意的意外事故,离婚或者要求赔偿都是可以的。非要在法庭上用谎言把这么爱他的老公描绘成个家暴的恶棍,一定要把他送进监狱。我赔你一条命总可以了吧?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2: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在说我吧?我说了十有八九他是个人渣,就是说也可能不是。单从面相上看,此人不像“好人”。。。我瞎说,我瞎说。。。呵呵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2-13 11: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可能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的罪行,从楼上跳下来去砸他老婆,你我都是中国人,应该知道,这么复杂的行为,不是不可能,但施行起来的难度有多大,有多么的没有必要。但这样的情节竟然出现在报纸上,我只能说,加拿大的中文三大报,基本是放屁。我相信前面那位是根据三大报的报道说事的,我对她的发言很不以为然。
我有什么不对么?
妈妈啊 发表于 2013-12-13 13: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真的认为中文3大报基本是放屁,那你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还对你认为是屁的东西还发表屁看法,我很不以为是,你觉得这么做对吗?
跋扈 发表于 2013-12-13 14: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您的意思是在51论坛里发言的都是在放屁,所以像我这样正常说话的不应该在这里,您是这个意思吧?
妈妈啊 发表于 2013-12-13 14: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中文理解没问题吧。
是你自己觉得各大中文报导是在放屁,那就拜拜好了。问一下你来这里做什么呢? 是有这个嗜好看放屁,还是喜欢看屁的评论呢?
论坛里的别人不会和你一样想法。觉得是在看屁的估计只有你一个,你还觉得你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吗?
跋扈 发表于 2013-12-13 14: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再说浅白点,你要是觉得中文报道是放屁,那你对屁发言有意思吗?你不如去英文论坛不更好,understand now?
跋扈 发表于 2013-12-13 14: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再说浅白点,你要是觉得中文报道是放屁,那你对屁发言有意思吗?你不如去英文论坛不更好,understand now?
跋扈 发表于 2013-12-13 14: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经历了这个案件,我才明白检方是多么肮脏和不择手段。只要立案了,他们唯一目的就是赢,才不管你是否无辜呢。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1: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经历了这个案件,我才明白检方是多么肮脏和不择手段。只要立案了,他们唯一目的就是赢,才不管你是否无辜呢。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1: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妈妈啊
根据我亲身经历旁听法庭的全过程经验来说,中文报纸的报道的准确性是非常低的,许多记者根本听不懂控辩双方说的是啥,许多法律术语完全不懂,下庭后互相问,一起猜。然后就胡乱写个报道。 真的是很可笑。我刚刚发的那些内容,你们在报纸上看到过吗?因为他们根本没听懂。今天还有报道说马克的信上承认自己把女方推下楼梯,更是离谱。检方明明说马克指的是厨房里面的推搡行为,与楼梯毫不相关。我手头有法官判决书的拷贝件,仔细读了2遍。实际上,无论是检方还是女方都从来没有指控过马克有把倪今颖从楼梯上推下去的情节。但是现在报纸上都是说他是先推下楼梯然后跳下去。呵呵。你能信吗?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4: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任何人都可以怀疑,但是作为认识马克几十年的朋友,我们知道他的基本为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的自杀企图是真实的,从我们对他为人的了解,如果他真的是故意伤害他妻子,他一定会在信里忏悔。而实际上从倪今颖交给检方的马克给她的遗书里面,只有重温两人的爱情和表示对她怨恨的理解。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2: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法官应该不可以改变原来的判决,但是可以据此加重刑期。马克是明白的,我们问他干嘛这么傻自己否定自己,他说我都要死了,想说真话。此信他也给了律师,并且请律师转交当局,作为最后的坦白。如果假自杀,还会给自己加个欺骗法庭的罪名?
凭良心 发表于 2013-12-13 12: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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