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说的对,我们不允许一个市长做犯法的事。
问题是,一个人是否犯法,不是你说了算数,也不是警察说了算数,
得有法院的判决才行。那么是否有哪一家法院下了判决?
如果没有,那么,你就不能说他犯了法,不管你有什么证据。
警察不是已经有了证据吗,那为何不去起诉市长呢?
如果起诉了,最后定罪了,那么我们也就不必在此瞎唠叨了。
非常会员 发表于 2013-11-24 13: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啥,这谁写的文章啊,咋没有署名呢,做人咋那么不光明和猥琐呢?貌似天天在51无所事事,天天爬网的主。作者脑袋明显让驴踢了,通篇思维混乱像是在梦呓,尼玛,我居然看完了…。
估计你累的蛋疼才写下这么多人看不懂的鸟兽语,还自以为奔放洋气有深度,狂拽炫酷屌炸天。你真是吃地沟油的命,操中南海的心啊。子孙后代,主流非主流全考虑到了。
我咋突然想起江主席的话了,送给你特合适~图样图森破。
爱小米粥的包子 发表于 2013-11-24 12: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oo simple, too naive.
普通人平常心 发表于 2013-11-24 1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啥,这谁写的文章啊,咋没有署名呢,做人咋那么不光明和猥琐呢?貌似天天在51无所事事,天天爬网的主。作者脑袋明显让驴踢了,通篇思维混乱像是在梦呓,尼玛,我居然看完了…。
估计你累的蛋疼才写下这么多人看不懂的鸟兽语,还自以为奔放洋气有深度,狂拽炫酷屌炸天。你真是吃地沟油的命,操中南海的心啊。子孙后代,主流非主流全考虑到了。
我咋突然想起江主席的话了,送给你特合适~图样图森破。
爱小米粥的包子 发表于 2013-11-24 12: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BESSARION
“福胖”的昵称很可爱啊!有什么可以挑刺的?!
这篇文章有理有据,顶一个!
”违法“与“缺点”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如果你的孩子或家人有吸毒,欺骗公众的行为,你会仅仅认为他/她只是像在公众场合挖脚丫子这样的生活不检点,缺少教养吗?
本人也是一个普通市民,也支持,欣赏胖福过往为多伦多市民所做的一切。然而,面对法律的尊严,没有选择,“忍痛割爱”吧,结论是:胖福必须下台!!!当然他作为一个公民,只要符合选举要求和游戏规则,可以卷土重来。一句话:是个人物就愿赌服输!!!
云水怒 发表于 2013-11-24 12: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网友连法律常识都不了解,还整天在这里灌水。你说福特违法犯罪,他被定罪了吗?他连被告都不是,你还瞎扯什么。在中国,你这样乱写,早就被警察当诽谤抓了。
还有,多一些就事论事,少打族裔牌,从一位市民的角度分析议论福特,你就不会写这样的傻文章。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辣翻天 发表于 2013-11-24 13: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写的,我也署名了,是51没有给写上名字。大家想骂就骂好了。哈哈。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张嘴就是胖福,是什么意思?
挺福特,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我们认同他的执政理念。我们挺的是市长。你用他个人的缺点,打击他执政,这就不对。
不以人废言,不以言废人的古训,你知道吗?
BESSARION 发表于 2013-11-24 11: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写的,我也署名了,是51没有给写上名字。大家想骂就骂好了。哈哈。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BESSARION
“福胖”的昵称很可爱啊!有什么可以挑刺的?!
这篇文章有理有据,顶一个!
”违法“与“缺点”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如果你的孩子或家人有吸毒,欺骗公众的行为,你会仅仅认为他/她只是像在公众场合挖脚丫子这样的生活不检点,缺少教养吗?
本人也是一个普通市民,也支持,欣赏胖福过往为多伦多市民所做的一切。然而,面对法律的尊严,没有选择,“忍痛割爱”吧,结论是:胖福必须下台!!!当然他作为一个公民,只要符合选举要求和游戏规则,可以卷土重来。一句话:是个人物就愿赌服输!!!
云水怒 发表于 2013-11-24 12: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是这个观点。其实文中我也没直接说胖福违法犯罪,我是说他涉嫌违法犯罪。在这些东西彻底搞清楚之前,他离职(暂时)是合理的。 至于吸毒,撒谎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他自己承认的。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3: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西风纵
西风兄弟,发布法律的事实说话,就像以前围攻星没被证据一样,往前看,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4: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张嘴就是胖福,是什么意思?
挺福特,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我们认同他的执政理念。我们挺的是市长。你用他个人的缺点,打击他执政,这就不对。
不以人废言,不以言废人的古训,你知道吗?
BESSARION 发表于 2013-11-24 11: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写的,我也署名了,是51没有给写上名字。大家想骂就骂好了。哈哈。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的相关评论
脑袋让驴踢了?满嘴胡说八道!
tandr 发表于 2013-11-24 11: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dick10
我早都了,胖子完了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4: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dick10
我早就说过了,胖子完了,所以腹黑的就鼓励这帮复位并实名游行,加油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4: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西风纵
我以前就说过我反复,是以为他起不来了,话也仍这里,大家一起看。
另外,我也说过饭福的大都没党派之间,挺副的似乎都是保守党的人,吧党派之间残渣进来,有些不投吧,你以为呢?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4: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倒福的观点是:只要人品好,无不良嗜好,像麦秆地式的。
挺福的观点是:不管白猫黑猫论。务实派,现实主义。
哈簿 发表于 2013-11-24 15: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说的对,我们不允许一个市长做犯法的事。
问题是,一个人是否犯法,不是你说了算数,也不是警察说了算数,
得有法院的判决才行。那么是否有哪一家法院下了判决?
如果没有,那么,你就不能说他犯了法,不管你有什么证据。
警察不是已经有了证据吗,那为何不去起诉市长呢?
如果起诉了,最后定罪了,那么我们也就不必在此瞎唠叨了。
非常会员 发表于 2013-11-24 12: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网友连法律常识都不了解,还整天在这里灌水。你说福特违法犯罪,他被定罪了吗?他连被告都不是,你还瞎扯什么。在中国,你这样乱写,早就被警察当诽谤抓了。
还有,多一些就事论事,少打族裔牌,从一位市民的角度分析议论福特,你就不会写这样的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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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翻天 发表于 2013-11-24 13: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顶一下LZ。再好的理念,自身不干不净,也做不成大事。政治家就应该懂得怎样对付不同的人,也要珍重法律(说的不好听就是要会玩Political Game),否则和一个中学生有何区别,谁会相信他能真正做好这个市长?中国人已经太相信口号和权威主义了,但在这里行不通,政治实际上是需要技巧的。会玩政治的人不等于是肮脏的人。从Ford的表现看,他就是一嫩头青,有理念无技巧,加上对自己无约束,招人不合作和下台是必然的结局。
小笑 发表于 2013-11-24 15: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西风纵
我说清楚点,福特一碗蛋,大家心知肚明,为党派的利益听他,大错特错。
如果你也是这个逻辑,人家说福特A,你说省长B,引用电车C,要回11亿D,很失望,
一码归一码。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5: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写的,我也署名了,是51没有给写上名字。大家想骂就骂好了。哈哈。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是这个观点。其实文中我也没直接说胖福违法犯罪,我是说他涉嫌违法犯罪。在这些东西彻底搞清楚之前,他离职(暂时)是合理的。 至于吸毒,撒谎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他自己承认的。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3:01
韦恩承诺降汽车保险,结果不了了之,是不是撒谎?
韦恩承诺降低赤字,结果新预算案赤字降低为零,是不是撒谎?
作者能够用于表达自己观点的做法都是值得肯定的。
只是作者逻辑混乱,自己移民到加拿大的目的就是因为加拿大的司法独立,公民权益有法律保障。但从列举的一系列媒体,市议会倒福现象中都是在法庭未定罪的情况下攻击,削减福特权力的行为,这明明是违背了加拿大的司法独立,保障人权的做法,作者应该得出一个为这些倒福行为损害加拿大民主根基感到痛心的结论。福特即使承认吸毒,或者还涉嫌违法犯罪,但法庭未定罪前福特还是一位加拿大公民,其公民合法权利依旧被保障,这不是加拿大的法律精髓吗。
作者的结论是应该坚定地站在支持福特一边的呀。
莽牛 发表于 2013-11-24 15: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西风纵
大家都要进一步适应人家定规则的社会,我们观点的分歧在于,你认为这里民主,我认为民主但不带我们
另外再加一句反感模写人啥也不是以党棍自称,也不知自己的利益点在哪里,上来搅混水。这就是我觉得只说福特的原因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5: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西风纵
你还没看出来吗?天下乌鸦一般黑。
每个自己的利益,汇成华人的利益,谁替我说话,我支持谁,那个当不重要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5: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兄弟辛苦了,这才是真的懂了脑筋写出来的,呱唧呱唧。
那些脑残忘吃药的上来泼水,别离谈们,就当雾霭飘来了,伦家指着生活呢。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3: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肥 FORD Thank You 你...
heap51 发表于 2013-11-24 15: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事。不挨骂才怪呢!俺有心理准备的。今天他们爱怎么骂就怎么骂, 我不生气,也不还嘴。 各位,新仇旧恨, 你们就骂个痛快吧! Go Ahead!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5: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兄弟,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就觉得像你写的。前些日子好像“就是”兄弟给我写过一篇长回贴,只怪我最近太忙,实在抽不出时间follow up。也想过投一篇独立的稿子,结果还是太忙,未成。
“就是”兄弟的大作,通篇突出了一个词:“法律”,这比那些挥舞着道德大棒的伪君子们要高一个档次。只是,一个人有没有违法,不是厚颜无耻的反福帮说了算,不是鸡蛋里挑骨头的左棍媒体说了算,也不是携私报复的市议员们说了算——必须要由司法机关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裁定。而现在,连起诉都没有,左棍人士就迫不及待地要架空市长、抢班夺权,到底是谁在违法?更是谁在破坏民主的根基?
这么多人,这么多苦口婆心的道理,“就是”兄弟居然都听不进去,反而以反福特的急先锋自居,实在令人费解。
西风纵 发表于 2013-11-24 14: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写的,我也署名了,是51没有给写上名字。大家想骂就骂好了。哈哈。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能够用于表达自己观点的做法都是值得肯定的。
只是作者逻辑混乱,自己移民到加拿大的目的就是因为加拿大的司法独立,公民权益有法律保障。但从列举的一系列媒体,市议会倒福现象中都是在法庭未定罪的情况下攻击,削减福特权力的行为,这明明是违背了加拿大的司法独立,保障人权的做法,作者应该得出一个为这些倒福行为损害加拿大民主根基感到痛心的结论。福特即使承认吸毒,或者还涉嫌违法犯罪,但法庭未定罪前福特还是一位加拿大公民,其公民合法权利依旧被保障,这不是加拿大的法律精髓吗。
作者的结论是应该坚定地站在支持福特一边的呀。
莽牛 发表于 2013-11-24 15: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张嘴就是胖福,是什么意思?
挺福特,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我们认同他的执政理念。我们挺的是市长。你用他个人的缺点,打击他执政,这就不对。
不以人废言,不以言废人的古训,你知道吗?
BESSARION 发表于 2013-11-24 11: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的相关评论
脑袋让驴踢了?满嘴胡说八道!
tandr 发表于 2013-11-24 11: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西风兄, 如果左棍人士违法, 不用你说,胖福早跳起来了,他又不差钱,让律师搞定就Ok了。 那些个所谓个夺权的议员应该比我们更懂法律, 你想他们敢明目张胆地违法?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认真读我的烂狗P文章,真希望你能认真地读读。 其实我就是一点:法律高于一切。 从长远的看,法律的尊严受到尊重,对整个社会是好事。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6: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网友连法律常识都不了解,还整天在这里灌水。你说福特违法犯罪,他被定罪了吗?他连被告都不是,你还瞎扯什么。在中国,你这样乱写,早就被警察当诽谤抓了。
还有,多一些就事论事,少打族裔牌,从一位市民的角度分析议论福特,你就不会写这样的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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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翻天 发表于 2013-11-24 13: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谁说夺权的议员更懂法律? 你也太高看他们了,当年的禁翅案就是他们通过,然后又被法庭推翻的。你不懂法, 不等于支持福特的人不懂法。在你的文章中口口声声说福特涉嫌违法犯罪, 你知道吗,?在加拿大,一位公民他既没有成为刑事被告,也不是警方调查目标, 这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涉嫌问题。拜托你还是多学习多了解后,再来做反福急先锋吧。
海上海 发表于 2013-11-24 17: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打蟑螂
我在莽牛的文中给你发了个帖子你去看看。欢迎讨论
家庭团队 发表于 2013-11-24 17: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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