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另一层含义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0-18 10:12
膜拜啊,不就是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差别么,最简单的数学逻辑,竟然整整用了这么大半个版面来解释。。。
猪头7 发表于 2013-10-18 13: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充分条件、必要条件。
一看就知道是对《形式逻辑》这门课一无所知的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3: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你们文科生的课,我们理科生对此不削一顾
猪头7 发表于 2013-10-18 13: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你们文科生的课,我们理科生对此不削一顾
猪头7 发表于 2013-10-18 13: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为自己的无知感到自豪——十分钦佩你的这份勇气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4: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另一层含义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一个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才是等价的。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2: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吧,算你赢了这一局
猪头7 发表于 2013-10-18 14: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吧,算你赢了这一局
猪头7 发表于 2013-10-18 14: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吧,算你赢了这一局
猪头7 发表于 2013-10-18 14: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一贴不是回你,而是我回复后显示“管理员对新回复设置了审核”
怎么回事?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4: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逻辑门?呵呵,我给你开个传送门吧: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0-18 14: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希望你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学习提高。
和别人有观点不同,坐地论道即可。不用一上来先居高临下地踩别人一顿。这世界上没有谁会永远占便宜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4: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希望你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学习提高。
和别人有观点不同,坐地论道即可。不用一上来先居高临下地踩别人一顿。这世界上没有谁会永远占便宜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4: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开第 3 局了,前面2局,1 比 1 平, 3打2胜就OK了,
再 有空一起 …… 去看云~~
我们是害虫 发表于 2013-10-18 14: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尊重事实、尊重常识、尊重逻辑。
我希望能有这样的谈话氛围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4: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头发乱了
咱 虫子歌 只能算个观众
你俩不累,咱观众看你俩在台上演讲 争论 的累
现在阳光明媚,这么好的风景,你俩 有空不一起去看云,辜负了这好秋景
我们是害虫 发表于 2013-10-18 14: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乱缺乏逻辑推理能力,完全不懂逻辑学常识,却是牛皮烘烘,很需要削一削啊!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0-18 18: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两种人值得花点力气削:一是有点影响力的,二是有救的。老乱嘛,至少目前还不属于这两种人里的任何一种。
弄舟 发表于 2013-10-18 1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麽一说要把老乱气死了呀!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0-18 20: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果然,你的“形式逻辑”(或者叫“普通逻辑)这一门课不及格,最简单的逻辑推演是错误的。
先指出你的错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否定前提“在上帝面前”之后,能成立的命题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而不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现在解释一下。
一个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才是等价的。
“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命题
前提——(如果)在上帝面前
结论——(那么)人人平等。
所谓“逆否命题”——是指把原命题的结论否定后置于前提的位置,把原命题的前题否定后置于结论的位置。
所以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是——
前提——(如果)人人不平等
结论——(那么)不是在上帝的面前
也就是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不是人人平等,那么不是在上帝的面前
而你所说的,只不过是把原命题的前提给否定了,并非是“逆否命题”
你的命题是——
前提:不在上帝面前
结论: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从原命题出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否定前提“在上帝面前”后,能成立的命题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而不是你说的“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不知你看懂了没有?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0-18 12: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整个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什么时候你能离开上帝?所以不在上帝面前,条件不成立!
路不平 发表于 2013-10-18 22: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整个宇宙都是上帝创造的,什么时候你能离开上帝?所以不在上帝面前,条件不成立!
路不平 发表于 2013-10-18 22: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用数学在解释上帝吗?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14: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路过就看你们一人一句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15: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读书不认真啊,《圣经》上说了,原罪的存在將人類和上帝隔絕,使人類終生受苦,不得解脫。信教就是要回到上帝身边,否则还信什么教嘛。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0-19 14: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用数学在解释上帝吗?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14: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也许,这是一个不可逆命题呢。
superca 发表于 2013-10-19 22: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这个老乱就是喜欢当老大,出来说话,不管有理没理,先得在气势上凶别人一顿,先得嘴上占个便宜把别人踩下去。受到阻击就老羞成怒,不依不饶,四处嚷嚷,得把便宜找回来。
象个小孩,嘿嘿嘿。
springguard 发表于 2013-10-21 11: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受阻击恼羞成怒?呵呵,这帖子这么多天,我要怒早怒了,这种没头脑的逻辑我懒得理而已。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0-21 12: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其实逻辑推理这个东西,一般人都不是那么严密的。犯个错、或者不懂也很正常。人有不懂的知识很正常啊。
非要说“这种没头脑的逻辑懒得理”,有点小孩子使性子了。得了俺得吃午饭去了,回见。
springguard 发表于 2013-10-21 13: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这个老乱就是喜欢当老大,出来说话,不管有理没理,先得在气势上凶别人一顿,先得嘴上占个便宜把别人踩下去。受到阻击就老羞成怒,不依不饶,四处嚷嚷,得把便宜找回来。
象个小孩,嘿嘿嘿。
springguard 发表于 2013-10-21 11: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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