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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天一律师:被害女主动追逐欲性交易 [打印本页]

作者: 无远虑也没近忧    时间: 2013-9-14 22:28
标题: 李天一律师:被害女主动追逐欲性交易
共贪党的经常用的手法《把白说成黑》原告成被告,这样他还成了受害人了。
作者: 我来说    时间: 2013-9-15 00:06
按李的律师说法,该女预谋造成被轮奸的假象,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
作者: GREENWALL    时间: 2013-9-15 07:00
李天一律师该死
作者: 老杰克    时间: 2013-9-15 12:28
此律师花了这么长时间论述所谓被害人的真实目的,但说一千道一万,即便是卖淫女,并且谈好价钱,只要那一刻她改变主意,事主违背她的意愿干了,就可判为强奸。该律师连此要点都没说清,还当什么律师?其余的问题只能做另案处理。
作者: 老杰克    时间: 2013-9-15 12:32
如果是一般老百姓,此案早已结了。不会有这么多律师为哪个臭小子辩护,如同苍蝇飞向一滩臭屎,趋之若鹜。
作者: velocity    时间: 2013-9-15 12:45
如果是一般老百姓,此案早已结了。不会有这么多律师为哪个臭小子辩护,如同苍蝇飞向一滩臭屎,趋之若鹜。
老杰克 发表于 2013-9-15 13: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俗话不早已经说过吗?“有钱能使鬼推磨!”
更不要说有钱又有势,司法不独立的国家了!
“做人难,做穷人难,做中国的穷人更难啊”
这是俺说的!:laugh:
作者: yoyo66    时间: 2013-9-15 14:19
我认为那个陪酒女可恶!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一致只是谴责李天一。 如果在美国和加拿大, 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要坐牢的。另外酒吧向未成年大量卖酒,也是犯法的。
为什么全世界都保护未成年人呢?为什么全世界都打击酒后驾车呢?为什么呢?未成年更容易受坏人的影响。如果有人可以诱导未成年人犯罪,那么那个成年人也应该受到谴责。那个陪酒女明知道这些男孩喝了那么多的酒,还跟他们出去,我们是不是也要打个问号?我是一个贫穷家庭出生的,从来没有家人可以帮我,所有我并不是要替李天一辩护。我只是想问问一个合理的问题。
作者: RICK888    时间: 2013-9-15 19:52
我在小说上看到好像强奸与顺奸法医是能作出鉴定的,
至于醉酒后被所谓的强奸,那只有天知道了。
成年人应该能预判喝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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