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一家。男人登陆后回去,基本没在加拿大住过,照样入籍。是通过中介申请的。现在老婆带着两个孩子在这里读书,单亲妈咪加牛奶金不少钱。 男人年节会来探望,放假三口就回去。
本文中的那位,还是自己没安排好啊。
racingtrack 发表于 2013-7-26 09: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未入籍太空人来往途径: 中国->香港 -> 美国 -> 陆路进入加拿大
加拿大 -> 陆路进入美国 ->香港 -> 中国
这样中国护照上就没有进出加拿大或中国的记录, 条件是有美国多次进出签证, 比如10年期美国签证. 于是就一直在加拿大"居住"了.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7-26 10: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又是一个浪费加拿大纳税人金钱的国人败类。
Porpoise88 发表于 2013-7-26 09: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又是一个浪费加拿大纳税人金钱的国人败类。
Porpoise88 发表于 2013-7-26 09: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香港 -> 美国:香港进美国:美国有入关章,无论你的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 -> 陆路进入加拿大:加拿大海关会扫你的枫叶卡,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有你的入关记录。
加拿大 -> 陆路进入美国:美国有入关章,无论你的美国签证类型。
你的办法都是破定,其实早就没有漏洞了。只是加拿大入籍法庭要刁难你,还怕没有理由吗。
davidgray 发表于 2013-7-26 10: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个证据的问题,
你说你住在这里,拿证据,
住在这里却没任何证据,怎么知道法官就不了解这样的绕来绕去的伎俩,他们可是见得太多了。
tomm008 发表于 2013-7-26 11: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那些因为可验证的居住时间不够, 不能入籍的移民, 按法律条文说, 没一个是被冤枉的. 看看被警察开罚单的司机, 哪个是没违反交通法的, 上诉只是想钻空子, 争取少罚或免罚, 成不成看运气了.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7-26 11: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必须的。真住在加拿大岂能拿不出证据。越是这种不想住加拿大的才越想快点入籍,加拿大真不需要这种人。既然不想住,何必拿身份,让给有需要的人吧,不就想两边占便宜吗?
造化 发表于 2013-7-26 08: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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