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华裔李伟光 可能获准至温尼辟港口散步 [打印本页]

作者: 老子    时间: 2013-5-14 07:45
标题: 华裔李伟光 可能获准至温尼辟港口散步
看来受害人麦克连(Tim McLean)的母亲德岱蕾是不知现在法律的漏洞在哪里,光感情用事如何解决问题?
作者: xiaofeiyu    时间: 2013-5-14 07:57
杀人偿命,不仅是他不会伤害别人。精神病院内散步已经是给他的自由了,他没有权利享受安保人员陪着他去湖边散步。
作者: 笑笑生    时间: 2013-5-14 10:10
标题: 华裔李伟光 可能获准至温尼辟港口散步
本帖最后由 笑笑生 于 2013-5-14 11:12 编辑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他们不算罪人,等同于其他病人。而且在他们恢复健康后,也不必服刑就可以再次回到社会中。
今天[图说天下]:
http://www.3ren.ca/news2/bencandy.php?fid=3&id=26709

http://www.3ren.ca/upload_files/label/252_20130514090547_tenjj.jpg
http://www.3ren.ca/upload_files/label/252_20130513170528_2kzfc.jpg
作者: 太阳星辰    时间: 2013-5-14 11:04
杀人就应该偿命,天经地义,不管杀手是不是精神病,都应如此, 可对其人道毁灭
作者: xiaofeiyu    时间: 2013-5-14 12:02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他们不算罪人,等同于其他病人。而且在他们恢复健康后,也不必服刑就可以再次回到社会中。”
对受害者不公平,受害者的人权到哪去了?怎么来体现?受害者有权活着,拿走了他生存权的人应该受到惩罚。
作者: 我来说    时间: 2013-5-14 13:46
李伟光在中国是电脑工程师,在加拿大找不到工作,犯了病,,,
现在倒好,又是医生护士陪同,好吃好喝,不用再愁“找不到工作”问题
作者: 小上海    时间: 2013-5-14 19:49
拿人死的怨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