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不容诡辩--再谈中医规管争议的关键症结
2013.4.19
「偷换概念」是政治诡辩的常见招术,浑沌不明之中退「敌」於无形,关键决胜之时常有点晴之妙。但在公共事务的决策及公众讨论之中,玩弄此术最终都会被看破手脚,且造成社会危机及难以收拾的後果,如今在有关中医立法规管问题的激烈对抗之中,却恰出现了这种令人担忧的情况,难道一项公共事务的决策真要推向水火不容、势不两地的地步吗?
「反对不公平的中医立法规管」与「反对中医立法」,是本质上有根本区别的两个概念,然而在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委员会推出了「安省中医针灸规管」,以及中医界出现强烈反对声浪之後,社会上就弥漫着一种扭曲事实的论调,那即是强加人意的将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简化成「反对中医立法」,这实则是偷换概念的伎俩,不仅严重破坏了赞成与反对「规管」条例两方的互信基础,而且污名化了反对方,造成社会视听的很大误导,使本应公开公平讨论协商的公共议题,变成难以调和的斗争,安省中医联合会也为此另立门户并诉诸法律手段抗争「规管」条例,这就是目前安省「中医立法规管」争议困境的症结所在,对於目前势不两立的对抗困境,立法机构理应承担更大责任。
立法需公信
而非「自圆其说」
中医立法规管是项大业,是一具有中华文化传统特质的监管体系,但法规订立如果造成更大社会纷争,不仅失却了监管本意,而且立法公信也会荡然无存。立法机构绝不可推诿责任,更不可回避置疑及扩大冲突。
作为安省执政党阁员的安省旅游文化厅长陈国治最近在一项访谈中提及,中医规管对民众及中医都有利,真正建立起中医在安省法定地位。陈厅长讲的十分在理,但问题在於现在没人在反对「中医立法」,他讲的大道理都早已是中医界的共识,即使是现在激烈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的团体,他们更是积极支持安省「中医立法」,只是反对目前过渡委员会提出的「规管」内容及程序。难道陈厅长所言意有所指,现在还有人在反对「中医立法」,还是反对「规管」就等同於反对「中医立法」?
陈厅长同时以中医管理局接受逾2千人考试,逾6百人获得证书等数据,来佐证新「规管」得到民意支持,这实际上也存在逻辑混乱问题。且不论中医师人数比例以及这类考试并不局限於中医针灸师等问题,即使这些获得证书者,都能证明支持新「规管」内容吗?他们都是被动受监管的从业者,新「规管」的严限难道不会令他们「屈从」吗?这些数字无法说明新「规管」就得人心。更甚者,即使现时获得证书者,他们未来面临从业的问题还相当艰难,包括,无中医专业定义,无祖父法条例,无中药配制权,无中文使用权,完全禁止中医药者售卖中药及健康产品,必须使用英文或拉丁文书写病历,限制中医医治部份疾病,必须通过西医占七成的专家组评估等等,这些现实问题都是从业者不可逃避的。
掌握公权力者必须受到严格监督
在民主社会中,掌握公权力的立法机构必须受到社会的严格监督,甚至责难批评,因为他们掌握强势主导权,他们握有无比权力,他们必须倾听反对声音,回应置疑,而不是以政治诡辩方式回避矛盾。
这里无意讨论新「规管」内容对错或是评判具体中医管理内涵问题,孰对孰非需要行业内部的专业共识,现在根本问题在於立法机构有无正视反对声音,积极回应及给予社会公平讨论机会。可惜的是,在这次「中医立法规管」过程中,安省有关部门及「过渡委员会」并未对反对意见做出积极逐项的解疑,如果简单化将反对新「规管」就视为反对「中医立法」,那即是傲慢粗暴立法行为,未来的後患无穷。
如果推而广之,这类有关少数族裔事务的政策法令制订中,出现「偷换概念」式的诡辩术情况并不偶然,如前段时期多伦多禁鱼翅法案争辩之中,同样出现这种情况,反对立法者被简化为反环保人士,反对不公正立法内容者,即使本身也反对吃鱼翅,同样被概念转化贴上滥杀动物,破坏人类环境的标签。这种问题才是华人社会应警醒之处,因为在海外华人社会成长历史中,立法者往往站上道德制高点上误导视声,罔顾或污名化反对声音,最终造成公众利益的伤害。这不仅会造成法律诉讼的後果,而且很大可能扩展至选票政治的杀伤力,反对团体集结力量以民主权力,对抗推行法规的政党,这种影响力往往更深远。
中医立法规管唯有遵从专业及共识才是正道,如今造成纷争乱局最该打板子的就是立法机构,不可推诿掌有公权力的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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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不公平的中医立法规管」与「反对中医立法」,是本质上有根本区别的两个概念,然而在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过渡委员会推出了「安省中医针灸规管」,以及中医界出现强烈反对声浪之後,社会上就弥漫着一种扭曲事实的论调,那即是强加人意的将反对「安省中医针灸规管」简化成「反对中医立法」,这实则是偷换概念的伎俩,。。。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0: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法可依是好事。所以立法很重要,万万不能草率,因为法律是一个国器,不是可以随便来的。
看到业界的反应,我认为这个法到底是怎么订的,就有很大的怀疑了。
在历史上,也有一些法案,为某些权贵或利益集团操纵。。。。最后成为歧视法案,令世人痛惜。
希望这次中医立法不要成为历史上的歧视法案,否则将会出现一批无辜的牺牲者。
克 飞 发表于 2013-4-21 13: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华人移民法案", 导致绝大多数华几十年都不能合法来加拿大, 只有富有且地位高的伍冰枝家等极少数华人有资格移民加拿大. 这个法案实际上叫什么 -->加拿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想必安省自由党还记得本党同志90年前对华人移民的"规管"!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09: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乱合会”就是中医界的黑帮,保守党是他们的后台。保守党百般阻扰中医立法,就是歧视中国文化,就是新的排华!!!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0: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推出排华法案的政党, 支持一个牙医领导的中医管委会, 用英语和法律考试决定谁是安省合格的中医, 很荒谬的事.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你如何造谣抹黑,我们注册中医师也不会投保守党胡鞑客一票。别白费心机!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1: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12#, 别代表我这个不是中医但未来想看中医的, 去投票, 你没这个权利.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2: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加拿大老张
你只有这一句说对了!历经三十一年,只有自由党给中医成功立法,假中医再也无法浑水摸鱼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2: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立法并不都是好的法律. 一百年来, 也只有自由党1923年给华人成功立法"华人移民法案",并用该立法规管华人移民事务, 非高富帅的大多数华人几十年无法移民加拿大. 对不好的立法, 要废除重立/修改.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2: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加拿大老张
你只有这一句说对了!历经三十一年,只有自由党给中医成功立法,假中医再也无法浑水摸鱼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2: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最近才听说这里有讨论中医的事,上来一看原来是乱七八糟的吵架发牢骚,不过到成了克飞的粉丝,喜欢跟跟克飞的贴。
克飞的担心是很正常的,但要有根据,例如关于对中医治疗病种的限制就完全是空穴来风,找不出任何根据的。不能轻信谣言,人云亦云。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22 14: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医英语文本书写,属于科技英语的范畴,故其术语的翻译总体上可借鉴英语技术词语的翻译方法(直译,意译等)。但由于中医术语高度概括,抽象深奥,且多采用古汉语表达,故给中医翻译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翻译不是简单的语际语码的转换,而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跨语言,跨文化交际;…中医英语翻译乃是一种双重的跨语言,跨文化交际。
因为在翻译过程中首先要实现古汉语,古代文化与现代汉语,现代文化之间的转换,然后再实现从现代汉语向英语,东方文化向西方文化的跨越。这要求译者在具备翻译功底的同时,还须熟知中医学理论和扎实的古汉语知识,更有不可译的因素在里面。因此要求注册中医师会英文或法文写中医病历,是否过于牵强了些?即使写的目的“是为了和西医能够共同沟通”,到时词不达意或产生歧义所产生的后果,未雨绸缪,现在就应引起足够重视。
徐茂公 发表于 2013-4-22 2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1923年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华人移民法案", 导致绝大多数华几十年都不能合法来加拿大, 只有富有且地位高的伍冰枝家等极少数华人有资格移民加拿大. 这个法案实际上叫什么 -->加拿大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想必安省自由党还记得本党同志90年前对华人移民的"规管"!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09: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2006年11月,中医法案(Bill50)还在公众咨询阶段,联合会的头头就抬棺反对。那时还没有过委会,还没有规管条例,不是在反对立法吗?那是反对什么呢?真相就是:一旦中医立法,联合会的考试和发照就搞不下去了,就不能敛钱了!所以拼命都要反对。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1 22: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张为了支持保守党,断章取意想拿历史说事?
一百年前左右的加拿大,不论哪一个党都对华人有歧视:
1885年, 加拿大政府通过第一个臭名昭著的“人头税”华人移民法案,在此之前已有很多华人移民,他们并非“富有且地位高贵”,而是苦力。但是修完铁路之后,加拿大政府翻脸,用各种手段想把他们赶出去,时任加拿大总理,是保守党人。
1912年, 反华人情绪高涨,BC省白人爆发针对唐人街的打砸抢骚乱。当时的卑诗省省长在BC省保守党代表大会上高声宣布种族主义、白人至上的言论,为反华人的情绪火上浇油:“卑诗省必须要保持白色......,我们有权利这样说,只有和我们同种族、同肤色的人才可以享受我们劳动的果实。”(当然,在他的眼里,横贯加國的铁路不是华人的劳动果实)
"British Columbia must be kept white....we have the right to say that our own kind and colour shall enjoy the fruits of our labour."
1923年, 加拿大政府通过排华法案,彻底关闭华人移民的大门,当时的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1947年, 加拿大政府废除了极不公平的排华法案,当时的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1967年, 加拿大政府公布新的移民法案,华人才开始以平等身份申请移民。
1990年代:大批中国大陆移民来到加拿大。时任加拿大总理,是自由党人。
结论是:
1. 当初设立人头税和排华法案,是当年社会的压倒性歧视观念,自由党、保守党都有份,谁也跑不了。
2. 真正废除排华法案的,是自由党。
3. 真正开始从政策开始改变歧视观念,提倡多元文化和自由平等观念的,是加拿大的人权宪章,让华人有平等的生活土壤的,是自由党的总理特鲁多。当年也是他,率先于西方世界走向中国,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这就是为什么,在这里居住时间比较长的华人,都传统上支持自由党。
骑兵连连长 发表于 2013-4-23 06: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不如直接说, 你们这些人不支持反对中医管委会的安省保守党和安省NDP, 只投中医管委会的后台安省自由党一票.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2 11: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看什么医是你的权利。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22 12: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事实是,这个中医立法恰恰限制了大众看中医的权利,所以我们大众觉得这个立法过程有很大问题,其中很多地方引起公议,所以要反对。
Sanssouci 发表于 2013-4-24 17: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为什么选择医生不能让市场作决定,而是要让政府为西医护航呢?。。。这是医疗系统的不公平竞争!。。。难道省府认为消费者都是傻瓜,只有他们才是聪明的吗?
克 飞 发表于 2013-4-24 18: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几十年来, 安省一边是免费的西医, 一边是自费的中医. 如果中医不能解决西医治不了的病, 早被市场淘汰了. 省府用公款打击中医, 太过分了, 危害患者的利益.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5 11: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连学校,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标准也不一样。
克 飞 发表于 2013-4-25 11: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几十年来, 安省一边是免费的西医, 一边是自费的中医. 如果中医不能解决西医治不了的病, 早被市场淘汰了. 省府用公款打击中医, 太过分了, 危害患者的利益.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25 11: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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