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倡中医使用中文并不是完全排斥英文。在我看来,我们应当采用以英文 (English Based) 为主,而并非仅用英文 (English Only)的教学和考试。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卑斯省的做法,允许以英文和中文进行中医针灸的教学和考试。这样既能够满足安省主流社会对英文沟通的需要,又保护中医作为中华文化以中文形式传承和发展的需要。
赞同作者的观点!陈国治其实被自由党委任为不痛不痒的,有职无权的“旅游”之衔,好像找不着东南西北了,到处胡说一气,混个眼熟,其实应该自知之明,半斤八两应该自己知道,别太妄高自大,手伸得太长,有时会顾此失彼的,而且古语说得好:“言多必失!”........。
请陈国治先生还是先管好份内的事情吧!借此披漏陈治国一嗅事:时值,春节期间中国侨办一行慰问演出团来多伦多演出,陈治国受邀参加宴请招待会,陈治国见到姜昆后,高兴之余脱口而出大话:“聘请姜昆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旅游大使!”,姜昆可是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大腕,会后托请熟人向陈国治转达:聘为旅游大使,可以;请陈治国发给“聘请书”为准!另外,是做义务的安大略省旅游大使?还是有聘用金的旅游大使?--------这一问不要紧,陈国治就没有了下话,因为陈国治异想天开,以为姜昆不懂国际惯例呢?
pjwyx 发表于 2013-4-17 13: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借此披漏陈治国一嗅事:时值,春节期间中国侨办一行慰问演出团来多伦多演出,陈治国受邀参加宴请招待会,陈治国见到姜昆后,高兴之余脱口而出大话:“聘请姜昆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旅游大使!”,姜昆可是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大腕,会后托请熟人向陈国治转达:聘为旅游大使,可以;请陈治国发给“聘请书”为准!另外,是做义务的安大略省旅游大使?还是有聘用金的旅游大使?--------这一问不要紧,陈国治就没有了下话,因为陈国治异想天开,以为姜昆不懂国际惯例呢?
pjwyx 发表于 2013-4-17 13: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陈国志和姜昆间的事和你中医有何关联?
中医及其支持者从来都是狗屁不通的。
扫盲办 发表于 2013-4-17 19: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这点!!没理由废除中文,加拿大先找人翻译出准确的中医古老的文献和资料(例如《金匮要略》、《伤寒论》、《黄帝内经》等)再废除不迟啊!
酸酸甜甜 发表于 2013-4-17 1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这证明陈治国随口胡说乱说,根本不负责任,按照惯例:聘用旅游大使时必须给付钱的。
pjwyx 发表于 2013-4-17 2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只有最后半句话是对的 “中医文化”。中医最多只是一种文化,它是不可以用来治病的
捉鱼小子 发表于 2013-4-17 1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克 飞
老兄,当今世界无人能译。
dxk 发表于 2013-4-18 06: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干啥这么激动,滥发这么多一样的帖子。
话说什么 发表于 2013-4-18 00: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这点!!没理由废除中文,加拿大先找人翻译出准确的中医古老的文献和资料(例如《金匮要略》、《伤寒论》、《黄帝内经》等)再废除不迟啊!
酸酸甜甜 发表于 2013-4-17 1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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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得挺好,有理有据,心平气和。陈国治为卫生厅护航也无可厚非,党性使然也。不过陈国治护党心切,也应该明辨事非,好好听听反对声音,好好读—下这篇文章。
陈国治身为旅游厅长,没见他工作成效,只见他在加拿大商报上的大量的骂福特,骂康尼,骂胡达克的党派攻击文章,如今他又片面指责广大中医,这也太不无正业了吧。陈厅长,干好本职工作,少做党派攻击,这才是你的正经的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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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翻天 发表于 2013-4-18 10: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不管是不是家庭主妇,根本不重要,但是写得有理有据,符合现在争论的实情。双手赞成。
相反,为什么那些“管理局”方的,就听不进道理,而只有用攻击人的手法来贬低对方!
那些只进行攻击谩骂,而在此发帖者,一定是枪手。网民自会明辨,不管你一次发多少!
用事实,道理说话的人,才得道多助。
jackz 发表于 2013-4-18 12: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支持中医立法的原因:
1,立法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任何一部新法都不可能是非常完善的。中医只有立法,才能达到与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等真正的卫生系统认可的专业地位,否则只能算是民间组织,连按摩都比不上。只有立法,中医才能真正得到发扬光大,才能有希望逐步在加拿大医学院设立针灸、中医药专业,才能象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一样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才能有机会在医院设立中医科,我们的后代才有机会认识中医,认可中医,在加拿大的医学院学习中医,这才是真正的发扬中医,保护中医。中医不立法,才是真正的扼杀中医。
2,物理治疗、自然疗法、牙医、护士、整脊、骨科、戒毒等七个专业的人员,立不立法对他们没有影响,他们真想拿针灸牌照,什麽时候都很容易拿得到。他们也不会去做针灸。以这个为借口没任何意义。他们也没有必要试图借这个机会混入中医大军。
3,反对立法,只是个别团体的个别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以“保护中医”为借口,鼓动别人的一种行为,如果真正为了中医在加国发扬光大,为了子孙的利益,就应该支持立法。只有立法才能结束这种中医领域的混乱局面,才能清除所谓的培训几天就发证的“中医药大学”。否则,中医只有走向灭亡。没有政府设立的医学院中医专业,我们老了以后,后代们会有几个认可中医、学习中医的?立法才能挽救中医。
menghuinanshan 发表于 2013-4-17 13: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算是胡说吧,一个人胡说过一次就一生胡说?同样道理,中医里有人喝童子尿病好了所以喝尿有效?
你再次证明中医及其追随者的逻辑混乱。
扫盲办 发表于 2013-4-17 2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中医管理局的现行政策,中医针灸师不能治疗心脏病、血液病、肝病、肾病、皮肤病(除湿疹)、神经性疾病、脑病、肺病、老年病、儿科病、眼科病、骨科病、癌症等绝大多数中医擅长治疗的疾病,否则吊销牌照。中医针灸师也不能给任何潜在可能要做手术病人施行治疗,否则违法吊销牌照,等等。种种限制下来,中医针灸师们能够治疗的疾病屈指可数。......"
老朽再仔细阅读中医管理局的所有政策,根本没有如此说法。作者可能误解了祖辈注册要求中的三十多个病症,目前只要求在过去五年治疗了这些常见病症2000例(包括癌症),并没有说不能治其它病证。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经典早就翻译成英文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1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quote]我对这三点的认识。。。。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管理局已经是这样做了。历时十年,做足功课!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是的,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但现在已经做到只有中医师针灸师才能保险,正在修复失地。
3. 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你所描述的“这样”全是没有根据的猜测。
请克飞网友提出具体的事实才可进行有意义的探讨。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15: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此,我建议创立“两证”制:所有合格中医都必须拥有至少一本由管委会或中医协会颁发的证书,或两本证书都有。
两本证书的功能不同:管委会证书证明该中医过了英语语言关;中医协会证书证明该中医接受正规科班教育和一定的临床经验。这样将大大方便所有省民包括西人自我选择就医,真正地为省民作想为省民负责。
元方厅长,您怎么看?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否则就是拿法律儿戏。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扩大到本来不属于正宗针灸的范围了---西方针灸。这会给中医针灸的声誉带来影响。
3. 没有人反对立法,至少我不是。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a) 会给行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 b)会让中医能力不够的人进入这个行业的 c) 片面强调法,而不尊重业界的(例如4月1日的恫吓)
所以在我看来这个立法本身在程序上肯定是问题的。。。这个立法过程是不严肃的,各党派、议员应该介入这个事件。
同意,支持。
法要立,要全面考虑权衡,才能立出长久之法(如美国宪法,不需修宪),现在就有人提意见和反对,那就有大问题,就会砍倒一大片。
jackz 发表于 2013-4-18 13: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无论是什么党, 什么规管, 只要效果是大部分中医或早或晚失去行医资格, 影响患者看中医的权利, 都是不可接受的.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18 10: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立中医法,长远看 是好事,但是!我倒是认为,如果这个法立不好,不如不立!
等大家都有共识了,没有那么多反对声音了,才会是合乎民意的法,才能得到支持和贯彻执行。
为什么要仓促推行?而且动则罚款抓人,是否太过分了!加拿大的中医,拿不到政府补贴,医生也坑不了病人多少钱,何况去看病的大部分是信中医的,自己掏钱,中医医生连开病假条的资格都恐怕没有,不过是个self-employment,为什么管委会要收那么多费用!难怪有揽财,私利之嫌。
还有,过委会哪里来如此的大权,谁受的?
这个有如此多人反对的组织既然代表不了中医界,其组织就没有被质疑之处。
jackz 发表于 2013-4-18 18: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陈国治除了是一个自由党,还是一个自由党。这次在中医立法问题上,忽然冒出来说中国话,其实还是自由党。
所以不必对他期望太大。等下次选举吧,让他下岗就是。
Sanssouci 发表于 2013-4-18 11: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十年的功课的功课做足了?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为什么搞突然袭击只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思考注册?
2.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这些人也可以申请的,但不要用中医针灸的名义。
3.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虽然我不看中医也不看西医,但是以后也许会呢?如果是政府部门的问题,作为纳税人我也有权提出自已的疑问。
克 飞 发表于 2013-4-18 16: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联合会要自己搞考试,发牌照,难道没有敛财之嫌吗?你相信他们吗?还没有立法,就上街游行,一开公听会,就极尽破坏之能事,这样做是为中医在安省发扬光大吗?有视频为证:
http://film.gunblues.com/tw/getv ... dok&m=1&v=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Mpwadpqdo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vvpVycpod8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20: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话说对了一半,应该是小部分混水摸鱼的中医失去行医资格。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2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
当然! 只有个别中医团体一直拒绝沟通, 难道没有这个团体同意就不能进行了?
为什么搞突然袭击?
胡说, 4月1日是早就定好的日期,也早已通知中医业界. 原因是这次立法不是中医一个行业单独进行,而是好几个行业一道捆绑成一个大项目,这个日期是不能变的.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
那时你在作恶梦!
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
这是你我共同的担忧, 但好在已经有防范措施: 中医专业能力评估!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 无任欢迎, 希望你不要像那位默然女士受人洗脑.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22: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联合会要自己搞考试,发牌照,难道没有敛财之嫌吗?你相信他们吗?还没有立法,就上街游行,一开公听会,就极尽破坏之能事,这样做是为中医在安省发扬光大吗?有视频为证:
http://film.gunblues.com/tw/getv ... dok&m=1&v=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Mpwadpqdo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vvpVycpod8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20: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克飞,我完全赞成你这个贴!很高兴能站在中医发展的同一舟栏里共同探讨。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2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注册中医师
好几个行业的大项目是什么意思?4月1日,只有中医宣布规管,并没有其他专业宣布规管,根本不存在好几个专业。就是看你华人好欺负而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8 23: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安省所有卫生行业都是自我规管行业,由行业协会搞考试应该是很正常的呀。像西医考试、牙医、物理治疗师考试都是本行业搞得。并不代表业界的管理局搞考试、发牌照,每人收1500元不是敛财,联合会就是敛财,这是什么道理呢?
至于你诬蔑人家游行就更没道理,之所以华人能出来游行抗议,必然是有非常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否则按照华人的性格是绝不会上街的。
那几个录像我看了,也咨询了一些中医。他们告诉我,管理局召开的所谓公众咨询会从来是只允许赞成他们的少数人进场,一般业者只要报名,一定被拒绝。有个中医,管理局网站刚刚贴出通知,10分钟之内他马上报名,结果被告知人员已满,就很纳闷,结果开会那天就去了,发现可以做100人的房间,连50人都不到,大部分还是洋人。这就是是很奇怪的事。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8 23: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西医用统一的指标而不尊重个体区别,也是不尊重生命是有机的。。。作为诊断尚可,作为治病依据完全是一种歧视(统计本身就是一门如何歧视的数学)。所以西医其实是医学中的“希特勒”。
克 飞 发表于 2013-4-18 23: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注册中医师
好几个行业的大项目是什么意思?4月1日,只有中医宣布规管,并没有其他专业宣布规管,根本不存在好几个专业。就是看你华人好欺负而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8 23: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总结一下无忧网友的两大阵营,从陈国治厅长为自由党摇旗呐喊开始,就已经邪不压正了:
反对省卫生厅及其管委会和其带有邪恶目的立法的网友已经占了七成以上了,越来越多的华人已经认识到自己所赖以滋养的中华文化瑰宝之一中医即将被赶尽杀绝而奋起抗争。
按照管委会的操作手法,已经从管委会那里拿到执照的中医们恐怕很难得到许多华人的信赖,因为鱼目混珠,我个人肯定不会去看这样的中医,除非以前就知道他的声誉。
对此,我建议创立“两证”制:所有合格中医都必须拥有至少一本由管委会或中医协会颁发的证书,或两本证书都有。两本证书的功能不同:管委会证书证明该中医过了英语语言关;中医协会证书证明该中医接受正规科班教育和一定的临床经验。这样将大大方便所有省民包括西人自我选择就医,真正地为省民作想为省民负责。元方厅长,您怎么看?
VA2007 发表于 2013-4-18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这些管理局都是非盈利机构,财务公开,联合会能做到吗?
2)关于游行,我说的都是事实,你们的游行从中医法还没有形成之前就开始了。这就意味着,不管立法是什么样子,你们都完全是反对。因为一旦立法,你们的“执照”就发不下去了。为什么还要搞块遮羞布,美其名“赞成立法”?
3)大家可以看到咨询会现场,是不是大部分是洋人,有没有做满,也不用你我来争辩。我是在一个星期左右报的名,我不相信你的说法。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9 00: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立法的出发点就不对,如果咱说你是个骗子,庸医,你承认吗?无罪定论难道不懂?
因为是自费,大众有能力鉴别中医医术的,这就不用你担心了。你英文好,有牌,咱还偏不认为你是正宗中医。一个把时间都花在英文,考牌上,还有多少精力去钻研中医?
Sanssouci 发表于 2013-4-18 23: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你上省政府E-Law网页,1月24日,中医管理条例通过同一时间,有好几个其他医疗专业同时立法。这是同一个项目几个专业捆绑成一个套餐通过。中医如果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下次了。天有眼,通过了!不是华人好欺负,而是各方面条件成熟,水到渠成。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9 00: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和有关网上游行报道,发现2006年9月中医法案已经过了议会二读,当时很多团体提出法案中存在的不足,随后议会专门成立一个“standing committee”后来在11月19日,由“公平立法大联盟”发动了一场800人的游行反对法案中的不合理内容。2006年12月通过立法。中医联合会成立于2008年。所以,根本不存在中医立法前有人反对立法,更不存在你说的内容,完全是谎言。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0: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有:naturopath, homeopath, kinesiology, psychotherapy 同时规管。 你不是对条文很有研究吗?连第一手资料的网站都不去,看样子也只好人云亦云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9 00: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曾长期任教于加拿大整脊师学院和自然疗法师学院,教授中医和针灸。1999年,在安省政府指导下创建安省中医针灸考试委员会,任主席。2003年,任安省卫生厅中医针灸咨询委员会委员。同年,因在推动安省中医针灸正规化发展方面的贡献,获得英女王金禧纪念勋章。 李嘉医生致力于在北美保护天然中草药和传统针灸的工作,推动加拿大联邦政府成立了世界上除中国以外的第一个国家中医药政策咨询机构。2012年7月,获任首届加拿大联邦卫生部传统中医药咨询委员会委员(Advisory Council on TCM, Health Canada)。 ”
。据我调查,人家首先要求中医学历,造假的不行。其次,人家要求通过正规考试公司和多伦多大学合办的中医针灸专业考试,一共三场次,中英文,每场4小时。之后还有针灸操作考试(这更造不了假,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至少可以保证通过的人不是假中医。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顺势疗法,也还是过委会,自己去查网站,做点功课,别胡言论语的:
http://www.collegeofhomeopaths.on.ca/
他们现在还在做咨询,
WELCOME to the Transitional Council of the College of Homeopaths of Ontario
60-Day Consultation Professional Practice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Release Date: March 27, 2013
Consultation Closing Date: June 2, 2013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1: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那是在咨询“guidelines”,不是“Regulation”。相信中医管理局将来也会有很多”policy""guideline"方面的咨询。
2)在新的委员会选出来之前,还叫“transitional council".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9 01: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他们没有临时牌照,是真的祖辈法,合格人员发的是正式牌照;第二,他们没有限制中医不能卖药;第三,他们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英文写病历,还要让西医能看懂;第四,他们也没有限制中医和针灸只能在10%的专业范围内治病;第五,他们也没要求中医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施治;第六,他们也没要求不能给潜在要做手术的病人治疗;第七,他们也没有要求通过所谓英文的法律和安全考试;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样子BC省有一个很好的Deal
我没功夫去认真看中医监管的网站,从你列举的几点来看。
2. 限制中医卖药是啥意思,那中医是否开处方,并到其它地方抓药,还有有一些祖传怎么办。。。其实,每一个中医世家如同一个传统药厂,可能会有一些保密性在里面。。。这个和西药厂不一样,他们可以申请专利。
3. 中医必须要用英文写病历是没有道理的,大部分病人是中国人。且中医的系统与西医的系统完全不样。。。中医写得再清楚,西医不多数情况不能看懂,因为他们没有这个背景。
4.中医和针灸效果好的毛病恰巧在慢性病上,将这个去掉,不就差不多请来的中国厨师不能做中国菜吗,非得遵守麦当劳的标准做菜吗!
克 飞 发表于 2013-4-19 09: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
Golfer1913 发表于 2013-4-20 00: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quote]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
“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的理解并不正确!
中医立法所规定的专业范围是:对人类疾病进行中医诊断,中医治疗
在诊治的病种上并没有限制! , 男女老幼, 内外妇儿, 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
两条限制:
1) 不得实施没有被授予的医疗控制行为, 如外科手术, 西医诊断, 开处方药物等等
2) 必须准确判断急诊和危重患者, 以免出现医疗事故.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20 10: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基本上都是错的,克飞说的对。
首先,诚如你讲的《中医法》有中医执业范围,但是作为中医法的一部分的regulation和B-law,明确规定了中医和针灸师只能从事中医执业范围中不到10%的病名。为此,我专门给安省卫生厅打电话咨询,并给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打电话咨询,为什么要将中医执业范围缩小90%以上?
安省卫生厅助理副卫生厅长办公室回答说,这是所有新规管卫生专业都参照的做法,为了保证公众安全。我又问,我调查了一些新卫生专业的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网站资料,为什么除了中医以外的新规管专业都没有将执业范围有所限定缩小,比如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为何唯独中医如此?回答说,考虑到社会已经广泛接受了这两种疗法,而中医是新生事物。我又问,那么针灸呢?它的社会传播度不比顺势疗法差,为什么也要限定?对方无语,后告知,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我又问,为什么加拿大BC省中医立法和美国针灸立法都允许中、英双语,而安省只能用英文和拉丁文写病历?对方答,这也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
从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该党卫生代表亲自询问过卫生厅长,卫生厅长DEB MATHEWS回答,这是参照护士专业的规管经验,护士专业当初规管时,执业范围不包括一些内容,如今逐步扩大。我又问,据我所知,护士专业是1991年开始规管的,并没有限定原有的执业范围,只是后来考虑到医生的不足,将注册护士的权利部分扩大到可以开一些西药(西医权利),这是规管20年之后的事。那么中医什么时候可以回复到原有执业范围的20%、30%、40%?对方回答说,卫生厅长表示,要治疗专家(西医specialist)审核才可以。我说,您不认为这很荒谬吗?对方回答,我认为是很不合理。
其次,你的两条限制在数量上差的很远,应该是十几条限制,基本上是处处限制。实际上你们只有两条专业权利,一条是皮下穿刺权,一条是中医诊断权,这两条还是人家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2006年中医立法时号召业界靠抬棺游行争取回来的,否则你们中医一条专业权利都没有,只是评估病人而已,没有任何医疗专业特权。你们丢掉了很多权利,包括中草药的混合配制权(这一条,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都有),还有中医推拿中扳法的脊骨调整专业权利(这一条整脊师有),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
实际上,你们中医现在沦落到只是给病人做个身体评估,不能出售中药、配制药膏,针灸只能治治小毛病而已,这就是中医立法的实质内涵。有经验的老中医都被迫退出市场,这个中医还有意义吗?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况且能够了解个大概,你作为一名中医,对中医法和条例以及你们自身的危局竟然无知到这种程度,我很怀疑像你这样的中医是否经过了基本的高等教育?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尚且无法保障,实在是很可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基本上都是错的,克飞说的对。
首先,诚如你讲的《中医法》有中医执业范围,但是作为中医法的一部分的regulation和B-law,明确规定了中医和针灸师只能从事中医执业范围中不到10%的病名。为此,我专门给安省卫生厅打电话咨询,并给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打电话咨询,为什么要将中医执业范围缩小90%以上?
安省卫生厅助理副卫生厅长办公室回答说,这是所有新规管卫生专业都参照的做法,为了保证公众安全。我又问,我调查了一些新卫生专业的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网站资料,为什么除了中医以外的新规管专业都没有将执业范围有所限定缩小,比如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为何唯独中医如此?回答说,考虑到社会已经广泛接受了这两种疗法,而中医是新生事物。我又问,那么针灸呢?它的社会传播度不比顺势疗法差,为什么也要限定?对方无语,后告知,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我又问,为什么加拿大BC省中医立法和美国针灸立法都允许中、英双语,而安省只能用英文和拉丁文写病历?对方答,这也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
从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该党卫生代表亲自询问过卫生厅长,卫生厅长DEB MATHEWS回答,这是参照护士专业的规管经验,护士专业当初规管时,执业范围不包括一些内容,如今逐步扩大。我又问,据我所知,护士专业是1991年开始规管的,并没有限定原有的执业范围,只是后来考虑到医生的不足,将注册护士的权利部分扩大到可以开一些西药(西医权利),这是规管20年之后的事。那么中医什么时候可以回复到原有执业范围的20%、30%、40%?对方回答说,卫生厅长表示,要治疗专家(西医specialist)审核才可以。我说,您不认为这很荒谬吗?对方回答,我认为是很不合理。
其次,你的两条限制在数量上差的很远,应该是十几条限制,基本上是处处限制。实际上你们只有两条专业权利,一条是皮下穿刺权,一条是中医诊断权,这两条还是人家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2006年中医立法时号召业界靠抬棺游行争取回来的,否则你们中医一条专业权利都没有,只是评估病人而已,没有任何医疗专业特权。你们丢掉了很多权利,包括中草药的混合配制权(这一条,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都有),还有中医推拿中扳法的脊骨调整专业权利(这一条整脊师有),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
实际上,你们中医现在沦落到只是给病人做个身体评估,不能出售中药、配制药膏,针灸只能治治小毛病而已,这就是中医立法的实质内涵。有经验的老中医都被迫退出市场,这个中医还有意义吗?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况且能够了解个大概,你作为一名中医,对中医法和条例以及你们自身的危局竟然无知到这种程度,我很怀疑像你这样的中医是否经过了基本的高等教育?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尚且无法保障,实在是很可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陈治国为保住其铁饭碗,说出这些昧良心的话, 我们不怪他,也不指望他以后会有改变.
不过,中医用中文的权益,一定要争取到底!
燕七 发表于 2013-4-30 20: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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