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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陈国治先生:对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打印本页]

作者: 捉鱼小子    时间: 2013-4-17 11:50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只有最后半句话是对的 “中医文化”。中医最多只是一种文化,它是不可以用来治病的
作者: gzwind    时间: 2013-4-17 11:54
没见到51网登多少支持省府中医立法的文章. 陈国治的文章也没有. 这是51网的立场吗? 我看大多数网友是支持省府中医立法的
作者: 青磁花    时间: 2013-4-17 12:00
有一部分登记的人员对于中医针灸只知皮毛,试图借这个机会混入中医大军。另外还有一部分是物理治疗、自然疗法、牙医、护士、整脊、骨科、戒毒等七个专业的人员。他们也可以使用针灸,但是仅局限于针灸治疗与他们领域相关的部分。这与中医管理局所说的保护病患的利益是背道而驰的。
作者: 清华医馆    时间: 2013-4-17 12:35
本人支持中医立法的原因:
1,立法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任何一部新法都不可能是非常完善的。中医只有立法,才能达到与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等真正的卫生系统认可的专业地位,否则只能算是民间组织,连按摩都比不上。只有立法,中医才能真正得到发扬光大,才能有希望逐步在加拿大医学院设立针灸、中医药专业,才能象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一样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才能有机会在医院设立中医科,我们的后代才有机会认识中医,认可中医,在加拿大的医学院学习中医,这才是真正的发扬中医,保护中医。中医不立法,才是真正的扼杀中医。
2,物理治疗、自然疗法、牙医、护士、整脊、骨科、戒毒等七个专业的人员,立不立法对他们没有影响,他们真想拿针灸牌照,什麽时候都很容易拿得到。他们也不会去做针灸。以这个为借口没任何意义。他们也没有必要试图借这个机会混入中医大军。
3,反对立法,只是个别团体的个别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以“保护中医”为借口,鼓动别人的一种行为,如果真正为了中医在加国发扬光大,为了子孙的利益,就应该支持立法。只有立法才能结束这种中医领域的混乱局面,才能清除所谓的培训几天就发证的“中医药大学”。否则,中医只有走向灭亡。没有政府设立的医学院中医专业,我们老了以后,后代们会有几个认可中医、学习中医的?立法才能挽救中医。
作者: 张灯结彩    时间: 2013-4-17 12:46
我们提倡中医使用中文并不是完全排斥英文。在我看来,我们应当采用以英文 (English Based) 为主,而并非仅用英文 (English Only)的教学和考试。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卑斯省的做法,允许以英文和中文进行中医针灸的教学和考试。这样既能够满足安省主流社会对英文沟通的需要,又保护中医作为中华文化以中文形式传承和发展的需要。


支持这点!!没理由废除中文,加拿大先找人翻译出准确的中医古老的文献和资料(例如《金匮要略》、《伤寒论》、《黄帝内经》等)再废除不迟啊!:aplain:
作者: pjwyx    时间: 2013-4-17 12:50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pjwyx 于 2013-4-17 14:04 编辑

赞同作者的观点!陈国治其实被自由党委任为不痛不痒的,有职无权的“旅游”之衔,好像找不着东南西北了,到处胡说一气,混个眼熟,其实应该自知之明,半斤八两应该自己知道,别太妄高自大,手伸得太长,有时会顾此失彼的,而且古语说得好:“言多必失!”........。
请陈国治先生还是先管好份内的事情吧!借此披漏陈治国一嗅事:时值,春节期间中国侨办一行慰问演出团来多伦多演出,陈治国受邀参加宴请招待会,陈治国见到姜昆后,高兴之余脱口而出大话:“聘请姜昆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旅游大使!”,姜昆可是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大腕,会后托请熟人向陈国治转达:聘为旅游大使,可以;请陈治国发给“聘请书”为准!另外,是做义务的安大略省旅游大使?还是有聘用金的旅游大使?--------这一问不要紧,陈国治就没有了下话,因为陈国治异想天开,以为姜昆不懂国际惯例呢?
作者: 露特多    时间: 2013-4-17 14:43
赞同作者的观点!陈国治其实被自由党委任为不痛不痒的,有职无权的“旅游”之衔,好像找不着东南西北了,到处胡说一气,混个眼熟,其实应该自知之明,半斤八两应该自己知道,别太妄高自大,手伸得太长,有时会顾此失彼的,而且古语说得好:“言多必失!”........。
请陈国治先生还是先管好份内的事情吧!借此披漏陈治国一嗅事:时值,春节期间中国侨办一行慰问演出团来多伦多演出,陈治国受邀参加宴请招待会,陈治国见到姜昆后,高兴之余脱口而出大话:“聘请姜昆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旅游大使!”,姜昆可是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大腕,会后托请熟人向陈国治转达:聘为旅游大使,可以;请陈治国发给“聘请书”为准!另外,是做义务的安大略省旅游大使?还是有聘用金的旅游大使?--------这一问不要紧,陈国治就没有了下话,因为陈国治异想天开,以为姜昆不懂国际惯例呢?
pjwyx 发表于 2013-4-17 13: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How did you know this?
作者: dxk    时间: 2013-4-17 17:16
回复 7# 老盲流
发帖这者岂是中医这锅粥的局外人。不过照作者的思路,可能中医问题无解。
作者: 扫盲办    时间: 2013-4-17 18:55
借此披漏陈治国一嗅事:时值,春节期间中国侨办一行慰问演出团来多伦多演出,陈治国受邀参加宴请招待会,陈治国见到姜昆后,高兴之余脱口而出大话:“聘请姜昆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旅游大使!”,姜昆可是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大腕,会后托请熟人向陈国治转达:聘为旅游大使,可以;请陈治国发给“聘请书”为准!另外,是做义务的安大略省旅游大使?还是有聘用金的旅游大使?--------这一问不要紧,陈国治就没有了下话,因为陈国治异想天开,以为姜昆不懂国际惯例呢?
pjwyx 发表于 2013-4-17 13: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陈国志和姜昆间的事和你中医有何关联?
中医及其支持者从来都是狗屁不通的。
作者: pjwyx    时间: 2013-4-17 19:28
陈国志和姜昆间的事和你中医有何关联?
中医及其支持者从来都是狗屁不通的。
扫盲办 发表于 2013-4-17 19: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这证明陈治国随口胡说乱说,根本不负责任,按照惯例:聘用旅游大使时必须给付钱的。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7 19:29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7 20:44 编辑
支持这点!!没理由废除中文,加拿大先找人翻译出准确的中医古老的文献和资料(例如《金匮要略》、《伤寒论》、《黄帝内经》等)再废除不迟啊!
酸酸甜甜 发表于 2013-4-17 1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他们连经典著作都译不出来,说明水平太差,连领导都不能与西医沟通。对吧?

我看这些立法者的破水平,能读懂古籍吗?

这种领导,中医医生想和他们沟通都难。
作者: 游夫    时间: 2013-4-17 20:43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游夫 于 2013-4-17 21:45 编辑

"试图借这个机会混入中医大军------另外还有一部分是物理治疗、自然疗法、牙医、护士、整脊、骨科、戒毒等七个专业的人员",拜托,牙医,物理治疗,护士。。哪个专业不比中医强?人家凭什么要混到你中医里去?编谎言也编得太离谱了点。不过,这确实像没什么文化的“家庭主妇”说的话。
作者: 扫盲办    时间: 2013-4-17 21:20
因为这证明陈治国随口胡说乱说,根本不负责任,按照惯例:聘用旅游大使时必须给付钱的。
pjwyx 发表于 2013-4-17 2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算是胡说吧,一个人胡说过一次就一生胡说?同样道理,中医里有人喝童子尿病好了所以喝尿有效?

你再次证明中医及其追随者的逻辑混乱。
作者: VA2007    时间: 2013-4-17 21:20
游先生,作者的意思就是陈国治先生的意思,这些都是陈国治说的“中医”。传统上,牙医、理疗、按摩等职业等同于卖狗皮膏药的江湖朗中,算不上中医的。看来你对中医的认识还不如陈国治。
作者: q1235    时间: 2013-4-17 23:02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作者: q1235    时间: 2013-4-17 23:03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作者: q1235    时间: 2013-4-17 23:04
回复 15# VA2007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作者: q1235    时间: 2013-4-17 23:04
回复 15# VA2007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作者: q1235    时间: 2013-4-17 23:08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作者: 山间溪流    时间: 2013-4-17 23:43
楼上干啥这么激动,滥发这么多一样的帖子。
作者: dxk    时间: 2013-4-18 05:01
回复 12# 克 飞
老兄,当今世界无人能译。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07:05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09:25 编辑
只有最后半句话是对的 “中医文化”。中医最多只是一种文化,它是不可以用来治病的
捉鱼小子 发表于 2013-4-17 1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 中医和西医是不同的。西医漠视人的能力,用外力来治病。。。。中医则尊重人的自愈能力,帮助人体自身来战胜疾病。。。

治病治得好也不错,不过大多数情况,西医“治病”不仅直接消灭所谓症状,还直接影响阻断了人本身的抗病和自愈能力。中医认为,这种方法只不过是救急时用的,但慢性病毫无意义。。。实践证明确实毫无意义。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07:19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09:28 编辑
回复  克 飞
老兄,当今世界无人能译。
dxk 发表于 2013-4-18 06: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具体那些书没人译。

但我知道20年前,我有一个朋友,南京中医药大学(那时叫南京中医学院)外办的。天天搞到深夜翻译中医著作成英语。挣了不少钱呢!
名字忘了,他写得一手好字。当时电脑很少很贵,私人很少有的,但他有一个。
作者: pjwyx    时间: 2013-4-18 08:08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pjwyx 于 2013-4-18 09:09 编辑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网友“q1235”为什么要接连发刊5个帖?------抢占论坛版面?难道你是被安省中医过渡管委会雇用的笔手?最好与51网管联系:买断承包这个论坛,变成一言堂,或者自建一个“博客”自说自的,反正受雇于安省中医过渡管委会,收了人家钱,就必须替人家说话,自建“博客”交差了事!收一次钱,办一次事。
作者: erie    时间: 2013-4-18 08:09
楼主的文章分析翔实,心态平和。不像后面有人只会骂人。说中医不能治病而且骂人的人应该想一下这个事实,中华民族几千年,如果不是靠了中医,怎么能够繁衍至今呢?西医只是从近代才传入中国。中文是中医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中医又是中华文化中的瑰宝。不能因为移民到了外国就否定从小教育自己成人的文化背景。作为一个行业管理协会,应该充分听取广大中医,和广大面向中医的求医问药的患者的声音。这符合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宗旨。任何剥夺中医患者就医的权利的立法,都会遭到最终的唾弃,不信就假以时日吧。
    另外,用“有人来登记就不能算是不合理,就是在保护,就是得到支持”这样的逻辑来说事,会让每一个读懂中文的人贻笑大方的。我们都是老百姓,不像有些政客的“水平那么高”。
作者: erie    时间: 2013-4-18 08:10
楼主的文章分析翔实,心态平和。不像后面有人只会骂人。说中医不能治病而且骂人的人应该想一下这个事实,中华民族几千年,如果不是靠了中医,怎么能够繁衍至今呢?西医只是从近代才传入中国。中文是中医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中医又是中华文化中的瑰宝。不能因为移民到了外国就否定从小教育自己成人的文化背景。作为一个行业管理协会,应该充分听取广大中医,和广大面向中医的求医问药的患者的声音。这符合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宗旨。任何剥夺中医患者就医的权利的立法,都会遭到最终的唾弃,不信就假以时日吧。
    另外,用“有人来登记就不能算是不合理,就是在保护,就是得到支持”这样的逻辑来说事,会让每一个读懂中文的人贻笑大方的。我们都是老百姓,不像有些政客的“水平那么高”。
作者: pjwyx    时间: 2013-4-18 08:10
楼上干啥这么激动,滥发这么多一样的帖子。
话说什么 发表于 2013-4-18 00: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感!
网友“q1235”为什么要接连发刊5个帖?------抢占论坛版面?难道你是被安省中医过渡管委会雇用的笔手?最好与51网管联系:买断承包这个论坛,变成一言堂,或者自建一个“博客”自说自的,反正受雇于安省中医过渡管委会,收了人家钱,就必须替人家说话,自建“博客”交差了事!收一次钱,办一次事。
作者: erie    时间: 2013-4-18 08:11
楼主的文章分析翔实,心态平和。不像后面有人只会骂人。说中医不能治病而且骂人的人应该想一下这个事实,中华民族几千年,如果不是靠了中医,怎么能够繁衍至今呢?西医只是从近代才传入中国。中文是中医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中医又是中华文化中的瑰宝。不能因为移民到了外国就否定从小教育自己成人的文化背景。作为一个行业管理协会,应该充分听取广大中医,和广大面向中医的求医问药的患者的声音。这符合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宗旨。任何剥夺中医患者就医的权利的立法,都会遭到最终的唾弃,不信就假以时日吧。
    另外,用“有人来登记就不能算是不合理,就是在保护,就是得到支持”这样的逻辑来说事,会让每一个读懂中文的人贻笑大方的。我们都是老百姓,不像有些政客的“水平那么高”。
作者: CanadaInChina    时间: 2013-4-18 08:16
这个陈国治就这样逻辑不通的水平,还当了议员,真的是无语了。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18 08:59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3-4-18 10:02 编辑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连发5个同样的帖子, 就伟光正了? 中医管理局是什么货色, 一个牙医跑来领导规管中医, 这资格不是一般的"强"! 牙龈上的经络是怎么走滴? 以为捧了个自由党的臭脚, 就可以为所欲为乱来, P民也要服从?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4-18 09:05
无论是什么党, 什么规管, 只要效果是大部分中医或早或晚失去行医资格, 影响患者看中医的权利, 都是不可接受的.
作者: 辣翻天    时间: 2013-4-18 09:13
文章写得挺好,有理有据,心平气和。陈国治为卫生厅护航也无可厚非,党性使然也。不过陈国治护党心切,也应该明辨事非,好好听听反对声音,好好读—下这篇文章。
陈国治身为旅游厅长,没见他工作成效,只见他在加拿大商报上的大量的骂福特,骂康尼,骂胡达克的党派攻击文章,如今他又片面指责广大中医,这也太不无正业了吧。陈厅长,干好本职工作,少做党派攻击,这才是你的正经的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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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09:41
支持这点!!没理由废除中文,加拿大先找人翻译出准确的中医古老的文献和资料(例如《金匮要略》、《伤寒论》、《黄帝内经》等)再废除不迟啊!
酸酸甜甜 发表于 2013-4-17 1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经典早就翻译成英文了:

ClaDif.jpg (304.08 KB, 下载次数: 60)

ClaDif.jpg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09:59
"...根据中医管理局的现行政策,中医针灸师不能治疗心脏病、血液病、肝病、肾病、皮肤病(除湿疹)、神经性疾病、脑病、肺病、老年病、儿科病、眼科病、骨科病、癌症等绝大多数中医擅长治疗的疾病,否则吊销牌照。中医针灸师也不能给任何潜在可能要做手术病人施行治疗,否则违法吊销牌照,等等。种种限制下来,中医针灸师们能够治疗的疾病屈指可数。......"

老朽再仔细阅读中医管理局的所有政策,根本没有如此说法。作者可能误解了祖辈注册要求中的三十多个病症,目前只要求在过去五年治疗了这些常见病症2000例(包括癌症),并没有说不能治其它病证。
作者: pjwyx    时间: 2013-4-18 10:09
文章写得挺好,有理有据,心平气和。陈国治为卫生厅护航也无可厚非,党性使然也。不过陈国治护党心切,也应该明辨事非,好好听听反对声音,好好读—下这篇文章。
陈国治身为旅游厅长,没见他工作成效,只见他在加拿大商报上的大量的骂福特,骂康尼,骂胡达克的党派攻击文章,如今他又片面指责广大中医,这也太不无正业了吧。陈厅长,干好本职工作,少做党派攻击,这才是你的正经的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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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翻天 发表于 2013-4-18 10: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独道的公正评说,赞同!
作者: Sanssouci    时间: 2013-4-18 10:27
陈国治除了是一个自由党,还是一个自由党。这次在中医立法问题上,忽然冒出来说中国话,其实还是自由党。
所以不必对他期望太大。等下次选举吧,让他下岗就是。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18 10:54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注册中医师 于 2013-4-18 12:08 编辑

下面是上千本英文版中医书的一份列表, 由于列表太长,仅书名目录就超过这个论坛容量,不能全部上载!

Some examples of  TCM textbooks in English:

Academy Press. (1998). Basic theorie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zalda, D. An acupuncturist’s guide to medical red flag and referrals.(2010). Boulder, CO: Blue Poppy Enterprises Inc.
Auteroche, B. et al. Acupuncture & moxibustion guide to clinical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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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z    时间: 2013-4-18 11:44
楼主不管是不是家庭主妇,根本不重要,但是写得有理有据,符合现在争论的实情。双手赞成。
相反,为什么那些“管理局”方的,就听不进道理,而只有用攻击人的手法来贬低对方!
那些只进行攻击谩骂,而在此发帖者,一定是枪手。网民自会明辨,不管你一次发多少!
用事实,道理说话的人,才得道多助。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12:13
楼主不管是不是家庭主妇,根本不重要,但是写得有理有据,符合现在争论的实情。双手赞成。
相反,为什么那些“管理局”方的,就听不进道理,而只有用攻击人的手法来贬低对方!
那些只进行攻击谩骂,而在此发帖者,一定是枪手。网民自会明辨,不管你一次发多少!
用事实,道理说话的人,才得道多助。
jackz 发表于 2013-4-18 12: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一开始还觉得中医能有执照。。。但看到网上代表管理局声音的对中医界的恫吓与漫骂后,感觉无语。。。。真是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让人感觉到他们并不代表中医界的声音,到是象西医界的声音。
作者: jackz    时间: 2013-4-18 12:18
中医古籍即便翻译的很多,但是不是教材,只是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医学所用。其翻译的语汇,定会各不相同,同一个概念,多种译法,十分可能,也很正常。有些还只是音译,然后给你一大堆解释,来用文字给你塑造出因有的概念。从小在中国长大的人,就是高中毕业了,也不一定能看懂中医书籍。那些懂得英文,考得了执照的老外能懂吗!如果有这样的速成教学,让人很快拿到执照,那不是发放杀人执照吗!(过了点,但是说明问题)
我意思是说,翻译的中医书籍,没有统一的词汇来对应中医的概念,让学者研究可行,应为研究者会追根求源,慎之又慎;而用来做教材,一定要有一个,最多2-3个相对固定的译法,学生才会领悟理解,而且,如果是音译,那要讲的就更多,就要从阴阳五行说起,没有几年毕业不了。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12:24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13:28 编辑
本人支持中医立法的原因:
1,立法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任何一部新法都不可能是非常完善的。中医只有立法,才能达到与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等真正的卫生系统认可的专业地位,否则只能算是民间组织,连按摩都比不上。只有立法,中医才能真正得到发扬光大,才能有希望逐步在加拿大医学院设立针灸、中医药专业,才能象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一样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才能有机会在医院设立中医科,我们的后代才有机会认识中医,认可中医,在加拿大的医学院学习中医,这才是真正的发扬中医,保护中医。中医不立法,才是真正的扼杀中医。
2,物理治疗、自然疗法、牙医、护士、整脊、骨科、戒毒等七个专业的人员,立不立法对他们没有影响,他们真想拿针灸牌照,什麽时候都很容易拿得到。他们也不会去做针灸。以这个为借口没任何意义。他们也没有必要试图借这个机会混入中医大军。
3,反对立法,只是个别团体的个别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以“保护中医”为借口,鼓动别人的一种行为,如果真正为了中医在加国发扬光大,为了子孙的利益,就应该支持立法。只有立法才能结束这种中医领域的混乱局面,才能清除所谓的培训几天就发证的“中医药大学”。否则,中医只有走向灭亡。没有政府设立的医学院中医专业,我们老了以后,后代们会有几个认可中医、学习中医的?立法才能挽救中医。
menghuinanshan 发表于 2013-4-17 13: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对这三点的认识: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否则就是拿法律当儿戏。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扩大到本来不属于正宗针灸的范围了---西方针灸。这会给中医针灸的声誉带来影响。
3. 没有人反对立法,至少我不是。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a) 会给行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 b)会让中医能力不够的人进入这个行业的 c) 片面强调法,而不尊重业界的(例如4月1日的恫吓)则在我看来这个立法本身在程序上肯定是有问题的。。。这个立法过程是不严肃的,不公正的,不尊重这个行业的,有长官意志,有对中医行业的不了解,有除了中医界之外的利益集团的利益成分在里面。

所以我建议,各党派、议员应该介入这个事件。
作者: jackz    时间: 2013-4-18 12:39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否则就是拿法律儿戏。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扩大到本来不属于正宗针灸的范围了---西方针灸。这会给中医针灸的声誉带来影响。
3. 没有人反对立法,至少我不是。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a) 会给行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 b)会让中医能力不够的人进入这个行业的 c) 片面强调法,而不尊重业界的(例如4月1日的恫吓)

所以在我看来这个立法本身在程序上肯定是问题的。。。这个立法过程是不严肃的,各党派、议员应该介入这个事件。
同意,支持。
法要立,要全面考虑权衡,才能立出长久之法(如美国宪法,不需修宪),现在就有人提意见和反对,那就有大问题,就会砍倒一大片。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12:42
就算是胡说吧,一个人胡说过一次就一生胡说?同样道理,中医里有人喝童子尿病好了所以喝尿有效?

你再次证明中医及其追随者的逻辑混乱。
扫盲办 发表于 2013-4-17 2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医的几千年,不是西医的简单思路能理解的。
不谈童子尿,看看西医已经认识。

胎盘,被西医嘲笑了一百年,一直是西医粉丝最爱用的例子。现在知道了,里面有大量的人体干细胞,非常有价值。

砒霜,被西医痛骂了一百年,一直诟病中医用毒药,中医岂不知这是毒药。。。现代研究发现,砒霜是治癌症的良药。。。毒副作用比起放疗、化疗来不知道要好多少。

放在几十年前,作为西医铁杆粉放肆漫骂胎盘和砒霜的人,肯定如今会感到惭愧的。。。。如果有羞耻之心的话!
   
中医之药,本来就源之自然,自有数千年的实践,副作用十分清楚,医师对毒物用量也很清楚,他们自会用配方消解负面影响的。。。这个就不是西医工作者能理解的了。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12:48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13:50 编辑
"...根据中医管理局的现行政策,中医针灸师不能治疗心脏病、血液病、肝病、肾病、皮肤病(除湿疹)、神经性疾病、脑病、肺病、老年病、儿科病、眼科病、骨科病、癌症等绝大多数中医擅长治疗的疾病,否则吊销牌照。中医针灸师也不能给任何潜在可能要做手术病人施行治疗,否则违法吊销牌照,等等。种种限制下来,中医针灸师们能够治疗的疾病屈指可数。......"

老朽再仔细阅读中医管理局的所有政策,根本没有如此说法。作者可能误解了祖辈注册要求中的三十多个病症,目前只要求在过去五年治疗了这些常见病症2000例(包括癌症),并没有说不能治其它病证。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老中医自己的方子,不应该让他们写出,人家有自己的版权,因为这个行为属于对民间偏方的偷窃行为,谁给你这个权力?制药厂?

就是食品,人家可口可乐公司都不愿意公布配方。。。。这可是全人类的人都在天天喝的啊!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13:30
这些经典早就翻译成英文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1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样子还是有翻译的。。。不过翻译归翻译,要理解它们,还是很困难的。

就是中文,翻成现代文后,其中的深意失去。。。所谓的理解只不过是译者角度的理解而已。所以中医学生还是要扎实的古文功底的。

我倒觉得,要考试的话,中医应该有些部分应该用古文的原文,这样才是尊重中医的表现。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18 14:45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注册中医师 于 2013-4-18 15:47 编辑

[quote]我对这三点的认识。。。。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管理局已经是这样做了。历时十年,做足功课!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是的,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但现在已经做到只有中医师针灸师才能保险,正在修复失地。
3. 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你所描述的“这样”全是没有根据的猜测。

请克飞网友提出具体的事实才可进行有意义的探讨。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15:19
[quote]我对这三点的认识。。。。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管理局已经是这样做了。历时十年,做足功课!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是的,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但现在已经做到只有中医师针灸师才能保险,正在修复失地。
3. 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你所描述的“这样”全是没有根据的猜测。

请克飞网友提出具体的事实才可进行有意义的探讨。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15: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十年的功课的功课做足了?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为什么搞突然袭击只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思考注册?
2.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这些人也可以申请的,但不要用中医针灸的名义。
3.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虽然我不看中医也不看西医,但是以后也许会呢?如果是政府部门的问题,作为纳税人我也有权提出自已的疑问。
作者: jackz    时间: 2013-4-18 17:29
卫生厅委托这个过委会来办事,卫生厅原则上没错,道理上要规管也符合政府,省民,正当行医者的利益。我(是最近看到事态才关注,)没搞清过委会是如何来的,其成员如何产生,这些人按什么原则来拟定中医法,为何当时反对者没有,是这个拟定的法没有人提反对意见还是根本没拿出来让人讨论?还是在议会通过了公布时大家才看到,才意识到问题多而影响大,后遗症严重?
好在中医联合会鼎力反对了,好事!但好像没达要领,给大众印象是在闹事。不像是提正当意见修改法案了。
过委会,更是怪,如果是一个安省的立法建议拟定者,和将来的日常规管的执行者,就应该联合各方,统一意见,不偏不倚的而且要放眼长远,长远到子孙后代地来拟定法案;拟定者,还要认识了解中医的历史(我在前此曾推荐过民国时期的中西医争论的文章,大家可参考),现状,和未来发展会对这个法律的影响。应该说一字重千金,错一字会铸成几十年几百年的大恨!(大家在加拿大都不会忘了人头税法案吧!不会忘了对原住民孩子西化的法案吧!难道还要百年之后再来道歉,让多少人含冤而死,)法,非儿戏,不可擅立,立好了,利国利民,立不好,遗患无穷。所以,拟定法规者,其人选,就很重要。不知这个法案的起草者,是哪来的,够格吗,此其一;
其二是程序,草案出炉后,有没有让大家充分讨论,按现在的乱象,一定是没有;
其三;机构的产生,人员的组成。过委会人哪里来的, 是中医界选出来的吗?就算过委会过渡时人选不如人意,在向正式委员会人选选举时也可按票数将不称职者选下,让德高望重者,让能让安省中医健康发展者,让有心弘扬中医文化者担任委员,因此,委员也很重要。委员的票数能决定政策法律的制定。这是民主社会的机制,反对者要使用它。除非,这个委员会已经被篡夺,不为可以行使民主的地方。这样,就上省卫生厅,或法院!说此机构已经不能代表民意。(好像是不能代表了,我不知百分比是多少,这也是民主机制的一部分呀)
作者: jackz    时间: 2013-4-18 17:59
立中医法,长远看 是好事,但是!我倒是认为,如果这个法立不好,不如不立!
等大家都有共识了,没有那么多反对声音了,才会是合乎民意的法,才能得到支持和贯彻执行。
为什么要仓促推行?而且动则罚款抓人,是否太过分了!加拿大的中医,拿不到政府补贴,医生也坑不了病人多少钱,何况去看病的大部分是信中医的,自己掏钱,中医医生连开病假条的资格都恐怕没有,不过是个self-employment,为什么管委会要收那么多费用!难怪有揽财,私利之嫌。
还有,过委会哪里来如此的大权,谁受的?
这个有如此多人反对的组织既然代表不了中医界,其组织就没有被质疑之处。
作者: VA2007    时间: 2013-4-18 18:03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VA2007 于 2013-4-18 19:19 编辑

总结一下无忧网友的两大阵营,从陈国治厅长为自由党摇旗呐喊开始,就已经邪不压正了:

反对省卫生厅及其管委会和其带有邪恶目的立法的网友已经占了七成以上了,越来越多的华人已经认识到自己所赖以滋养的中华文化瑰宝之一中医即将被赶尽杀绝而奋起抗争。

按照管委会的操作手法,已经从管委会那里拿到执照的中医们恐怕很难得到许多华人的信赖,因为鱼目混珠,我个人肯定不会去看这样的中医,除非以前就知道他的声誉。

对此,我建议创立“两证”制:所有合格中医都必须拥有至少一本由管委会或中医协会颁发的证书,或两本证书都有。

两本证书的功能不同:管委会证书证明该中医过了英语语言关;中医协会证书证明该中医接受正规科班教育和一定的临床经验。这样将大大方便所有省民包括西人自我选择就医,真正地为省民作想为省民负责。

元方厅长,您怎么看?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19:24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否则就是拿法律儿戏。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扩大到本来不属于正宗针灸的范围了---西方针灸。这会给中医针灸的声誉带来影响。
3. 没有人反对立法,至少我不是。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a) 会给行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 b)会让中医能力不够的人进入这个行业的 c) 片面强调法,而不尊重业界的(例如4月1日的恫吓)

所以在我看来这个立法本身在程序上肯定是问题的。。。这个立法过程是不严肃的,各党派、议员应该介入这个事件。
同意,支持。
法要立,要全面考虑权衡,才能立出长久之法(如美国宪法,不需修宪),现在就有人提意见和反对,那就有大问题,就会砍倒一大片。
jackz 发表于 2013-4-18 13: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我来加从医二十多年,亲历中医立法几经波折,几代人的奋斗,如今终成正果。中医法2006年通过,至今也达七个年头,因为事关饭碗,也曾建言无数,感觉不仅不匆忙,而是太慢!记得两年前,同侪聚会,还曾质疑管理局工作效率太低,现在回想就是因为公众咨询期太长,而不是不充分!
2. 中医规管,是保证起码的安全,而不是保证谁的医术高明。所以患者还要睁大眼睛,不仅要看有牌无牌,还要看执业者的资历和口碑。其它几个行业拿不拿牌,对他们影响不大。我想你不会去找按摩师做针灸吧!反而, 针灸不立法,他们更有利,因为他们是“正规军”(法律承认的),你让不让,他们都一直在做!君不知这些年他们也没闲着,他们成立的“acupuncture council of ontario", 积极游说保险公司,只报销他们做的针灸,企图取代中医针灸。针灸不立法,他们最有利!再不立法,正宗中医针灸的日子恐将更难!再者,如果专业上,连他们都搞不掂,老朽立码解甲归田,金盆洗手!
3. 新法实施,两周有余,尚未听闻何人遭难。但与其临证心中踹踹,如临深渊,不如早递申请。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19:30
无论是什么党, 什么规管, 只要效果是大部分中医或早或晚失去行医资格, 影响患者看中医的权利, 都是不可接受的.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4-18 10: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话说对了一半,应该是小部分混水摸鱼的中医失去行医资格。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19:50
立中医法,长远看 是好事,但是!我倒是认为,如果这个法立不好,不如不立!
等大家都有共识了,没有那么多反对声音了,才会是合乎民意的法,才能得到支持和贯彻执行。
为什么要仓促推行?而且动则罚款抓人,是否太过分了!加拿大的中医,拿不到政府补贴,医生也坑不了病人多少钱,何况去看病的大部分是信中医的,自己掏钱,中医医生连开病假条的资格都恐怕没有,不过是个self-employment,为什么管委会要收那么多费用!难怪有揽财,私利之嫌。
还有,过委会哪里来如此的大权,谁受的?
这个有如此多人反对的组织既然代表不了中医界,其组织就没有被质疑之处。
jackz 发表于 2013-4-18 18: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联合会要自己搞考试,发牌照,难道没有敛财之嫌吗?你相信他们吗?还没有立法,就上街游行,一开公听会,就极尽破坏之能事,这样做是为中医在安省发扬光大吗?有视频为证:
http://film.gunblues.com/tw/getv ... dok&m=1&v=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Mpwadpqdo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vvpVycpod8
作者: 哈里法斯    时间: 2013-4-18 20:33
陈国治除了是一个自由党,还是一个自由党。这次在中医立法问题上,忽然冒出来说中国话,其实还是自由党。
所以不必对他期望太大。等下次选举吧,让他下岗就是。
Sanssouci 发表于 2013-4-18 11: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让他的党也都下岗。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18 21:34
1. 十年的功课的功课做足了?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为什么搞突然袭击只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思考注册?
2.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这些人也可以申请的,但不要用中医针灸的名义。
3.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虽然我不看中医也不看西医,但是以后也许会呢?如果是政府部门的问题,作为纳税人我也有权提出自已的疑问。
克 飞 发表于 2013-4-18 16: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
当然! 只有个别中医团体一直拒绝沟通, 难道没有这个团体同意就不能进行了?
为什么搞突然袭击?
胡说, 4月1日是早就定好的日期,也早已通知中医业界. 原因是这次立法不是中医一个行业单独进行,而是好几个行业一道捆绑成一个大项目,这个日期是不能变的.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
那时你在作恶梦!
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
这是你我共同的担忧, 但好在已经有防范措施: 中医专业能力评估!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 无任欢迎, 希望你不要像那位默然女士受人洗脑.
作者: Sanssouci    时间: 2013-4-18 21:53
问题是联合会要自己搞考试,发牌照,难道没有敛财之嫌吗?你相信他们吗?还没有立法,就上街游行,一开公听会,就极尽破坏之能事,这样做是为中医在安省发扬光大吗?有视频为证:
http://film.gunblues.com/tw/getv ... dok&m=1&v=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Mpwadpqdo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vvpVycpod8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20: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政府在这儿首先要做的就是严格限制行业会费,限制管理人员的补贴和财务支出。行业协会一定是一个非营利机构,想捞钱的一定要打压。

这些视频都看了,感觉就是举办者根本就没诚意,也没能力听取中医或公众意见。
作者: Sanssouci    时间: 2013-4-18 22:05
这句话说对了一半,应该是小部分混水摸鱼的中医失去行医资格。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2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立法的出发点就不对,如果咱说你是个骗子,庸医,你承认吗?无罪定论难道不懂?

因为是自费,大众有能力鉴别中医医术的,这就不用你担心了。你英文好,有牌,咱还偏不认为你是正宗中医。一个把时间都花在英文,考牌上,还有多少精力去钻研中医?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22:06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23:26 编辑
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
当然! 只有个别中医团体一直拒绝沟通, 难道没有这个团体同意就不能进行了?
为什么搞突然袭击?
胡说, 4月1日是早就定好的日期,也早已通知中医业界. 原因是这次立法不是中医一个行业单独进行,而是好几个行业一道捆绑成一个大项目,这个日期是不能变的.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
那时你在作恶梦!
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
这是你我共同的担忧, 但好在已经有防范措施: 中医专业能力评估!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 无任欢迎, 希望你不要像那位默然女士受人洗脑.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22: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才不管是那个团体呢,这和我无任何利益充突。但是我认为一个带头的协会需要做到或尽最大的努力去做:
1. 中医就是中医,西医就是西医,不同的学科,就象物理与化学,不要混为一谈。
2. 中医应该有自已的管理方式,不能从属于西医。如中医处方必须被西医看懂,则中医必须按照西医的方式来写处方,这是不尊重中医。。。如果真的要求,应该是有些西医应该懂得中医,能看懂中医的处方。。。。也就是说,应该给西医执照里加设中医课程,看不懂标准的中医处方,只是西医医生的知识面不够。
3. 中医有自已的疗效评估方式,西医有西医的评估方式。。。其实,使用治愈率是远比指数改善来得更科学的评估方式。用指标改善,中医当然比不上西医,因为努力方向不一样。但是如果看这样的治愈率---自我感觉良好,身体健康而不依赖于药物,中医远比西医来得好。
4. 指标是否能真正反映一个人的健康状况,本来就是有问题的。是西医的“误区”,或是医疗机构的圈套。国家与民众的大把银子就是因为这样的误导而被骗入西医界的口袋中。。。。指标不好不表示不健康,没豪车的家里也一样可以过得很幸福。所以西医的评估方式本来就是有问题的。。。他们使用了一些复杂的空洞的指标,却漠视人的最基本的自觉症状---不舒服,这叫看的那门子病,已经完全脱离了人类的生命基础,生命在他们的眼里一钱不值,不如试管中的几滴血,这与几千年来的医学完全背道而驰。。。所以用这种本末倒置的愚昧的“科学指标”来评价中医本来就是不公正的。


总之,中医应该有自己的评估方案和评估权利,不能延用西医的方式。WHO现在并不把中医列入Alternative的治疗方式,而是作为基本的治疗方式。安省官员们应该好好学习,别把中医当成二等医学来规范,否则还不如不规范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18 22:30
克飞,我完全赞成你这个贴!很高兴能站在中医发展的同一舟栏里共同探讨。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8 22:37
问题是联合会要自己搞考试,发牌照,难道没有敛财之嫌吗?你相信他们吗?还没有立法,就上街游行,一开公听会,就极尽破坏之能事,这样做是为中医在安省发扬光大吗?有视频为证:
http://film.gunblues.com/tw/getv ... dok&m=1&v=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Mpwadpqdo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vvpVycpod8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20: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安省所有卫生行业都是自我规管行业,由行业协会搞考试应该是很正常的呀。像西医考试、牙医、物理治疗师考试都是本行业搞得。并不代表业界的管理局搞考试、发牌照,每人收1500元不是敛财,联合会就是敛财,这是什么道理呢?

至于你诬蔑人家游行就更没道理,之所以华人能出来游行抗议,必然是有非常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否则按照华人的性格是绝不会上街的。

那几个录像我看了,也咨询了一些中医。他们告诉我,管理局召开的所谓公众咨询会从来是只允许赞成他们的少数人进场,一般业者只要报名,一定被拒绝。有个中医,管理局网站刚刚贴出通知,10分钟之内他马上报名,结果被告知人员已满,就很纳闷,结果开会那天就去了,发现可以做100人的房间,连50人都不到,大部分还是洋人。这就是是很奇怪的事。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8 22:39
回复 55# 注册中医师


    好几个行业的大项目是什么意思?4月1日,只有中医宣布规管,并没有其他专业宣布规管,根本不存在好几个专业。就是看你华人好欺负而已。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8 22:44
克飞,我完全赞成你这个贴!很高兴能站在中医发展的同一舟栏里共同探讨。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2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西医用统一的指标而不尊重个体区别,也是不尊重生命是有机的。。。作为诊断尚可,作为治病依据完全是一种歧视(统计本身就是一门如何歧视的数学)。所以西医其实是医学中的“希特勒”。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18 23:16
回复  注册中医师


    好几个行业的大项目是什么意思?4月1日,只有中医宣布规管,并没有其他专业宣布规管,根本不存在好几个专业。就是看你华人好欺负而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8 23: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你上省政府E-Law网页,1月24日,中医管理条例通过同一时间,有好几个其他医疗专业同时立法。这是同一个项目几个专业捆绑成一个套餐通过。中医如果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下次了。天有眼,通过了!不是华人好欺负,而是各方面条件成熟,水到渠成。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23:21
安省所有卫生行业都是自我规管行业,由行业协会搞考试应该是很正常的呀。像西医考试、牙医、物理治疗师考试都是本行业搞得。并不代表业界的管理局搞考试、发牌照,每人收1500元不是敛财,联合会就是敛财,这是什么道理呢?

至于你诬蔑人家游行就更没道理,之所以华人能出来游行抗议,必然是有非常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否则按照华人的性格是绝不会上街的。

那几个录像我看了,也咨询了一些中医。他们告诉我,管理局召开的所谓公众咨询会从来是只允许赞成他们的少数人进场,一般业者只要报名,一定被拒绝。有个中医,管理局网站刚刚贴出通知,10分钟之内他马上报名,结果被告知人员已满,就很纳闷,结果开会那天就去了,发现可以做100人的房间,连50人都不到,大部分还是洋人。这就是是很奇怪的事。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8 23: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这些管理局都是非盈利机构,财务公开,联合会能做到吗?
2)关于游行,我说的都是事实,你们的游行从中医法还没有形成之前就开始了。这就意味着,不管立法是什么样子,你们都完全是反对。因为一旦立法,你们的“执照”就发不下去了。为什么还要搞块遮羞布,美其名“赞成立法”?
3)大家可以看到咨询会现场,是不是大部分是洋人,有没有做满,也不用你我来争辩。我是在一个星期左右报的名,我不相信你的说法。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18 23:23
谢谢!西医用统一的指标而不尊重个体区别,也是不尊重生命是有机的。。。作为诊断尚可,作为治病依据完全是一种歧视(统计本身就是一门如何歧视的数学)。所以西医其实是医学中的“希特勒”。
克 飞 发表于 2013-4-18 23: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哎呀,什么分子水平诊断,基因诊断,说得天花乱坠,能诊断却没办法治疗有什么用啊!
要不是看到西医的极(局)限,中医为人类健康带来的希望,政府也不会立法。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8 23:30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好像完全是假话!首先,你说安省中医立法几乎完全效法BC省,这是谎言。我问过BC的朋友,他们的立法管理完全不同安省。第一,他们没有临时牌照,是真的祖辈法,合格人员发的是正式牌照;第二,他们没有限制中医不能卖药;第三,他们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英文写病历,还要让西医能看懂;第四,他们也没有限制中医和针灸只能在10%的专业范围内治病;第五,他们也没要求中医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施治;第六,他们也没要求不能给潜在要做手术的病人治疗;第七,他们也没有要求通过所谓英文的法律和安全考试;第八,他们也没有收那么多钱,BC是针灸师收注册费600多元,安省是收总共将近1500元。

其次,你诬蔑人家联合会主席袁晓宁和李佳的话也是谎言。网上可查此二人简历,
http://www.naol.ca/forum/viewtopic.php?t=341709

“袁晓宁医生,生于中国北京。曾任北京鼓楼中医院住院医师、中医主治医师、中医急诊室主任。。。1983年被中国卫生部定为全国五百名著名老中医巫君玉教授学术传承人,负责继承总结巫君玉教授丰富的和深奥医学经验 。。。1989年被选为“中华中医学会内科分会第一届热病委员会”委员。。。2010年被聘为首都医科大学教授。。。1995年创立了加拿大中医学会,任会长;2001年参加组建在香港成立的“海外中医同学会”被选为副会长连任至今;2003年3月,参加世界中医学会联合会发起组建工作,代表加拿大签署成立文件;同年10月被选为世界中医学会联合会常务理事并连任至今;2006年后参加组建世界中医学会联合会心血管病委员会、国际标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多个分会并兼任副会长。2009年协助中国北京市政府主办“北京中医国际论坛”,任2009年、2010年、2011年论坛副主席。2009年起任国际标准组织国际中医标准(ISO/249) 加拿大代表;2012年3月被加拿大国家科学技术博物馆(Canad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聘为医学部顾问。袁晓宁教授致力于在北美保护天然中草药和传统针灸的工作,推动加拿大联邦政府成立了世界上除中国以外的第一个国家中医药政策咨询机构。2012年7月,获任首届加拿大联邦卫生部传统中医药咨询委员会委员(Advisory Council on TCM, Health Canada)。 ”

“李嘉医生,生于中国上海。1992年,毕业于上海中医药大学。他曾长期任教于加拿大整脊师学院和自然疗法师学院,教授中医和针灸。1999年,在安省政府指导下创建安省中医针灸考试委员会,任主席。2003年,任安省卫生厅中医针灸咨询委员会委员。同年,因在推动安省中医针灸正规化发展方面的贡献,获得英女王金禧纪念勋章。 李嘉医生致力于在北美保护天然中草药和传统针灸的工作,推动加拿大联邦政府成立了世界上除中国以外的第一个国家中医药政策咨询机构。2012年7月,获任首届加拿大联邦卫生部传统中医药咨询委员会委员(Advisory Council on TCM, Health Canada)。 ”

对比管理局委员的学历资历,可以发现,简直惨不忍睹,只有一个好像有正规学历的,还是注册按摩师。其他人不是台湾的假医生,就是斯里兰卡补充医学的假博士,中医教育空白,太滑稽了!

CEDRIC K.T. CHEUNG 前管理局过委会主席,2008年任命介绍:
Cedric K.T. Cheung received a Bachelor’s degree from the University of Western Ontario (UWO) and continued post-graduate studies in medical physiology at UWO. He also received a Doctor of Science degree in Alternative Medicine from the Ministry of Indigenous Medicine, Sri Lanka. He is currently the National President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and Acupuncture Association of Canada (CMAAC), Vice-President of the World Federation of Acupuncture-Moxibustion Societies and resides in London, Ontario. Cedric is a certified doctor in Taiwan, licensed acupuncturist in California, an honorary professor at the Shaanxi Academ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 visiting professor at Nanj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 China.

下面是2012年的任命,对比可知,唯一针灸相关学历---斯里兰卡博士已经消失,台湾医生改成考试院证书(和国内目前漫天飞的假学历类似)

https://www.pas.gov.on.ca/scripts/en/bios.asp?boardID=141600&persID=154010

第三,你说管理局制定的10%的中医治疗范围是“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这也很错误。这52种症状或病名只是WHO在80年代研究的针灸对上述症状有明显效果,并不是中医的治疗范围。管理局不应使用这样的移花接木之术变相消灭中医90%以上的治疗范围,这是实际剥夺病人的选择权利。

第四,你说人家联合会“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毫无根据。据我调查,人家首先要求中医学历,造假的不行。其次,人家要求通过正规考试公司和多伦多大学合办的中医针灸专业考试,一共三场次,中英文,每场4小时。之后还有针灸操作考试(这更造不了假,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至少可以保证通过的人不是假中医。

但是,对比管理局目前的持牌人员,没有一个人经过了中医教育背景审核,也没有一个人经过了中医针灸的专业考试和考核。只经过了二个和中医针灸不相干的法律和安全英文考试。这些人现在正在威胁公众安全。据很多中医反映,这些人里面有会计师、销售员、黄色按摩人员、牙医技师学院学员等等,当然还有很多物理治疗师、整脊师、护士、按摩师等好几百人,真正的鱼龙混杂!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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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几个行业的大项目是什么意思?4月1日,只有中医宣布规管,并没有其他专业宣布规管,根本不存在好几个专业。就是看你华人好欺负而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8 23: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有:naturopath, homeopath, kinesiology, psychotherapy 同时规管。 你不是对条文很有研究吗?连第一手资料的网站都不去,看样子也只好人云亦云了。
作者: "速成中医”    时间: 2013-4-18 23:33
This is the best article what I have read.i support it.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作者: 66ds    时间: 2013-4-18 23:38
标题: RE: 你家老祖宗都是中医的支持者,他们都狗屁不通吗?
扫盲办说:医及其支持者从来都是狗屁不通的。
  其实多伦多的中餐馆也要遵守相关法规,但是菜单愿意用什么文字都可以,取决于客人的需求!中医管理为什么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呢!以后是不是还要指定中药的供货单位呢?管的太多就管不好!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23:43
总结一下无忧网友的两大阵营,从陈国治厅长为自由党摇旗呐喊开始,就已经邪不压正了:

反对省卫生厅及其管委会和其带有邪恶目的立法的网友已经占了七成以上了,越来越多的华人已经认识到自己所赖以滋养的中华文化瑰宝之一中医即将被赶尽杀绝而奋起抗争。

按照管委会的操作手法,已经从管委会那里拿到执照的中医们恐怕很难得到许多华人的信赖,因为鱼目混珠,我个人肯定不会去看这样的中医,除非以前就知道他的声誉。

对此,我建议创立“两证”制:所有合格中医都必须拥有至少一本由管委会或中医协会颁发的证书,或两本证书都有。两本证书的功能不同:管委会证书证明该中医过了英语语言关;中医协会证书证明该中医接受正规科班教育和一定的临床经验。这样将大大方便所有省民包括西人自我选择就医,真正地为省民作想为省民负责。元方厅长,您怎么看?
VA2007 发表于 2013-4-18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医协会的证书有用吗?安省有近二十个中医协会,你说哪个好使?老朽先后入过三个,不知你想不想入?中医立法是为公众利益,而协会是为会员利益。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8 23:44
1)这些管理局都是非盈利机构,财务公开,联合会能做到吗?
2)关于游行,我说的都是事实,你们的游行从中医法还没有形成之前就开始了。这就意味着,不管立法是什么样子,你们都完全是反对。因为一旦立法,你们的“执照”就发不下去了。为什么还要搞块遮羞布,美其名“赞成立法”?
3)大家可以看到咨询会现场,是不是大部分是洋人,有没有做满,也不用你我来争辩。我是在一个星期左右报的名,我不相信你的说法。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9 00: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查了管理局的网站,它2011年和2012年都没有财务报告,2009年和2010年的所谓财务报告根本没有细项,以我的专业知识,这都不合法。人员工资一项更是缺项。

我也查了议会2006年的纪录,和有关网上游行报道,发现2006年9月中医法案已经过了议会二读,当时很多团体提出法案中存在的不足,随后议会专门成立一个“standing committee”后来在11月19日,由“公平立法大联盟”发动了一场800人的游行反对法案中的不合理内容。2006年12月通过立法。中医联合会成立于2008年。所以,根本不存在中医立法前有人反对立法,更不存在你说的内容,完全是谎言。

你录像中的那场咨询会,我问过中医朋友,他们说那不是咨询会,是一场说明会,就是只能听不能问的那种。管理局过委会实际只开过一次咨询会,后来还没公布结果。就连最重要的《注册条例》,也没有经过咨询,只是上网提意见,而且最终也没有采纳一条意见。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8 23:50
立法的出发点就不对,如果咱说你是个骗子,庸医,你承认吗?无罪定论难道不懂?

因为是自费,大众有能力鉴别中医医术的,这就不用你担心了。你英文好,有牌,咱还偏不认为你是正宗中医。一个把时间都花在英文,考牌上,还有多少精力去钻研中医?
Sanssouci 发表于 2013-4-18 23: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认不认为无关紧要,我也不需要向你证明我有多大能耐。但是,做为一个有良心的业者,我有权利发表我的看法。不平则鸣!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9 00:08
请你上省政府E-Law网页,1月24日,中医管理条例通过同一时间,有好几个其他医疗专业同时立法。这是同一个项目几个专业捆绑成一个套餐通过。中医如果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下次了。天有眼,通过了!不是华人好欺负,而是各方面条件成熟,水到渠成。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9 00: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查了安省政府E-LAW网页上所有2013年所有通过的法案和registration regulation, 到今天为止共139项,只有中医法通过,其他如自然疗法、顺势疗法、婚姻疗法等三个专业只有职业操守条例通过。你的消息不真实。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9 00:09
。。和有关网上游行报道,发现2006年9月中医法案已经过了议会二读,当时很多团体提出法案中存在的不足,随后议会专门成立一个“standing committee”后来在11月19日,由“公平立法大联盟”发动了一场800人的游行反对法案中的不合理内容。2006年12月通过立法。中医联合会成立于2008年。所以,根本不存在中医立法前有人反对立法,更不存在你说的内容,完全是谎言。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0: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里是链接:http://news.sohu.com/20061114/n246373946.shtml
图上这些人不是联合会的头头吗?别告诉我你不认识,你任几把手?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9 00:14
应该有:naturopath, homeopath, kinesiology, psychotherapy 同时规管。 你不是对条文很有研究吗?连第一手资料的网站都不去,看样子也只好人云亦云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9 00: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自然疗法还是过委会,自己去查网站,做点功课,别胡言论语的:http://www.collegeofnaturopaths.on.ca/index.php/resource-room/news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9 00:17
这是顺势疗法,也还是过委会,自己去查网站,做点功课,别胡言论语的:
http://www.collegeofhomeopaths.on.ca/

他们现在还在做咨询,

WELCOME to the Transitional Council of the College of Homeopaths of Ontario

60-Day Consultation Professional Practice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Release Date:                                            March 27, 2013
Consultation Closing Date:                     June 2, 2013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9 00:29
曾长期任教于加拿大整脊师学院和自然疗法师学院,教授中医和针灸。1999年,在安省政府指导下创建安省中医针灸考试委员会,任主席。2003年,任安省卫生厅中医针灸咨询委员会委员。同年,因在推动安省中医针灸正规化发展方面的贡献,获得英女王金禧纪念勋章。 李嘉医生致力于在北美保护天然中草药和传统针灸的工作,推动加拿大联邦政府成立了世界上除中国以外的第一个国家中医药政策咨询机构。2012年7月,获任首届加拿大联邦卫生部传统中医药咨询委员会委员(Advisory Council on TCM, Health Canada)。 ”

。据我调查,人家首先要求中医学历,造假的不行。其次,人家要求通过正规考试公司和多伦多大学合办的中医针灸专业考试,一共三场次,中英文,每场4小时。之后还有针灸操作考试(这更造不了假,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至少可以保证通过的人不是假中医。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解剖针灸”是这样培训出来的!还有,要考这么多试,那要交多少钱呢?还不算考前培训。请问,我已行医三十年,要不要考?
作者: 白头翁    时间: 2013-4-19 00:37
这是顺势疗法,也还是过委会,自己去查网站,做点功课,别胡言论语的:
http://www.collegeofhomeopaths.on.ca/

他们现在还在做咨询,

WELCOME to the Transitional Council of the College of Homeopaths of Ontario

60-Day Consultation Professional Practice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Release Date:                                            March 27, 2013
Consultation Closing Date:                     June 2, 2013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1: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那是在咨询“guidelines”,不是“Regulation”。相信中医管理局将来也会有很多”policy""guideline"方面的咨询。
2)在新的委员会选出来之前,还叫“transitional council".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19 07:30
1)那是在咨询“guidelines”,不是“Regulation”。相信中医管理局将来也会有很多”policy""guideline"方面的咨询。
2)在新的委员会选出来之前,还叫“transitional council".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9 01: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了!不值一驳,呵呵。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19 08:29
第一,他们没有临时牌照,是真的祖辈法,合格人员发的是正式牌照;第二,他们没有限制中医不能卖药;第三,他们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英文写病历,还要让西医能看懂;第四,他们也没有限制中医和针灸只能在10%的专业范围内治病;第五,他们也没要求中医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施治;第六,他们也没要求不能给潜在要做手术的病人治疗;第七,他们也没有要求通过所谓英文的法律和安全考试;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样子BC省有一个很好的Deal
我没功夫去认真看中医监管的网站,从你列举的几点来看。
2. 限制中医卖药是啥意思,那中医是否开处方,并到其它地方抓药,还有有一些祖传怎么办。。。其实,每一个中医世家如同一个传统药厂,可能会有一些保密性在里面。。。这个和西药厂不一样,他们可以申请专利。
3. 中医必须要用英文写病历是没有道理的,大部分病人是中国人。且中医的系统与西医的系统完全不样。。。中医写得再清楚,西医不多数情况不能看懂,因为他们没有这个背景。
4.中医和针灸效果好的毛病恰巧在慢性病上,将这个去掉,不就差不多请来的中国厨师不能做中国菜吗,非得遵守麦当劳的标准做菜吗!
作者: Sanssouci    时间: 2013-4-19 11:24
看样子BC省有一个很好的Deal
我没功夫去认真看中医监管的网站,从你列举的几点来看。
2. 限制中医卖药是啥意思,那中医是否开处方,并到其它地方抓药,还有有一些祖传怎么办。。。其实,每一个中医世家如同一个传统药厂,可能会有一些保密性在里面。。。这个和西药厂不一样,他们可以申请专利。
3. 中医必须要用英文写病历是没有道理的,大部分病人是中国人。且中医的系统与西医的系统完全不样。。。中医写得再清楚,西医不多数情况不能看懂,因为他们没有这个背景。
4.中医和针灸效果好的毛病恰巧在慢性病上,将这个去掉,不就差不多请来的中国厨师不能做中国菜吗,非得遵守麦当劳的标准做菜吗!
克 飞 发表于 2013-4-19 09: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我们需要传统的中医,这4点就是最基本的。如果用西医一套去规范中医,那就是挂狗头卖羊肉了,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作者: jackz    时间: 2013-4-19 13:31
支持,有道理呀。
作者: Golfer1913    时间: 2013-4-19 23:44
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说的完全正确,你应该写个主题贴,提醒一下那些盲目跟随反对立法的,不知实情的老百姓。立法是正经发展中医的唯一渠道,带头喊反对立法的人如此大造声势,不是在为广大患者争取利益,而是在为自己的利益做最后挣扎。收着大把的会费,真不知下一步他们怎样对无知入会的会员如何交待。会员为什么就能听信这样个民间为自己学校牟利的组织呢?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0 08:28
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
Golfer1913 发表于 2013-4-20 00: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象现在世卫不认为中医仅是Alternative的治疗方式,而是象西医一样列为基本治疗方式。。你是不是将针灸、按摩与中医搞错了。
作者: 注册中医师    时间: 2013-4-20 09:32
[quote]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


    “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的理解并不正确!

中医立法所规定的专业范围是:对人类疾病进行中医诊断,中医治疗
在诊治的病种上并没有限制!  , 男女老幼, 内外妇儿, 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

两条限制:
1) 不得实施没有被授予的医疗控制行为, 如外科手术, 西医诊断, 开处方药物等等
2) 必须准确判断急诊和危重患者, 以免出现医疗事故.
作者: 老汤姆    时间: 2013-4-21 00:28
[quote]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


    “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的理解并不正确!

中医立法所规定的专业范围是:对人类疾病进行中医诊断,中医治疗
在诊治的病种上并没有限制!  , 男女老幼, 内外妇儿, 从出生到死亡都可以.

两条限制:
1) 不得实施没有被授予的医疗控制行为, 如外科手术, 西医诊断, 开处方药物等等
2) 必须准确判断急诊和危重患者, 以免出现医疗事故.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20 10: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基本上都是错的,克飞说的对。

首先,诚如你讲的《中医法》有中医执业范围,但是作为中医法的一部分的regulation和B-law,明确规定了中医和针灸师只能从事中医执业范围中不到10%的病名。为此,我专门给安省卫生厅打电话咨询,并给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打电话咨询,为什么要将中医执业范围缩小90%以上?

安省卫生厅助理副卫生厅长办公室回答说,这是所有新规管卫生专业都参照的做法,为了保证公众安全。我又问,我调查了一些新卫生专业的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网站资料,为什么除了中医以外的新规管专业都没有将执业范围有所限定缩小,比如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为何唯独中医如此?回答说,考虑到社会已经广泛接受了这两种疗法,而中医是新生事物。我又问,那么针灸呢?它的社会传播度不比顺势疗法差,为什么也要限定?对方无语,后告知,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我又问,为什么加拿大BC省中医立法和美国针灸立法都允许中、英双语,而安省只能用英文和拉丁文写病历?对方答,这也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

从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该党卫生代表亲自询问过卫生厅长,卫生厅长DEB MATHEWS回答,这是参照护士专业的规管经验,护士专业当初规管时,执业范围不包括一些内容,如今逐步扩大。我又问,据我所知,护士专业是1991年开始规管的,并没有限定原有的执业范围,只是后来考虑到医生的不足,将注册护士的权利部分扩大到可以开一些西药(西医权利),这是规管20年之后的事。那么中医什么时候可以回复到原有执业范围的20%、30%、40%?对方回答说,卫生厅长表示,要治疗专家(西医specialist)审核才可以。我说,您不认为这很荒谬吗?对方回答,我认为是很不合理。

其次,你的两条限制在数量上差的很远,应该是十几条限制,基本上是处处限制。实际上你们只有两条专业权利,一条是皮下穿刺权,一条是中医诊断权,这两条还是人家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2006年中医立法时号召业界靠抬棺游行争取回来的,否则你们中医一条专业权利都没有,只是评估病人而已,没有任何医疗专业特权。你们丢掉了很多权利,包括中草药的混合配制权(这一条,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都有),还有中医推拿中扳法的脊骨调整专业权利(这一条整脊师有),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

实际上,你们中医现在沦落到只是给病人做个身体评估,不能出售中药、配制药膏,针灸只能治治小毛病而已,这就是中医立法的实质内涵。有经验的老中医都被迫退出市场,这个中医还有意义吗?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况且能够了解个大概,你作为一名中医,对中医法和条例以及你们自身的危局竟然无知到这种程度,我很怀疑像你这样的中医是否经过了基本的高等教育?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尚且无法保障,实在是很可悲!
作者: 全真大道    时间: 2013-4-21 03:51
一个局外人
作者: 全真大道    时间: 2013-4-21 04:02
一个局外‘国’人+家庭主妇 =热闹
作者: Sanssouci    时间: 2013-4-21 09:24
你说的基本上都是错的,克飞说的对。

首先,诚如你讲的《中医法》有中医执业范围,但是作为中医法的一部分的regulation和B-law,明确规定了中医和针灸师只能从事中医执业范围中不到10%的病名。为此,我专门给安省卫生厅打电话咨询,并给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打电话咨询,为什么要将中医执业范围缩小90%以上?

安省卫生厅助理副卫生厅长办公室回答说,这是所有新规管卫生专业都参照的做法,为了保证公众安全。我又问,我调查了一些新卫生专业的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网站资料,为什么除了中医以外的新规管专业都没有将执业范围有所限定缩小,比如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为何唯独中医如此?回答说,考虑到社会已经广泛接受了这两种疗法,而中医是新生事物。我又问,那么针灸呢?它的社会传播度不比顺势疗法差,为什么也要限定?对方无语,后告知,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我又问,为什么加拿大BC省中医立法和美国针灸立法都允许中、英双语,而安省只能用英文和拉丁文写病历?对方答,这也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

从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该党卫生代表亲自询问过卫生厅长,卫生厅长DEB MATHEWS回答,这是参照护士专业的规管经验,护士专业当初规管时,执业范围不包括一些内容,如今逐步扩大。我又问,据我所知,护士专业是1991年开始规管的,并没有限定原有的执业范围,只是后来考虑到医生的不足,将注册护士的权利部分扩大到可以开一些西药(西医权利),这是规管20年之后的事。那么中医什么时候可以回复到原有执业范围的20%、30%、40%?对方回答说,卫生厅长表示,要治疗专家(西医specialist)审核才可以。我说,您不认为这很荒谬吗?对方回答,我认为是很不合理。

其次,你的两条限制在数量上差的很远,应该是十几条限制,基本上是处处限制。实际上你们只有两条专业权利,一条是皮下穿刺权,一条是中医诊断权,这两条还是人家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2006年中医立法时号召业界靠抬棺游行争取回来的,否则你们中医一条专业权利都没有,只是评估病人而已,没有任何医疗专业特权。你们丢掉了很多权利,包括中草药的混合配制权(这一条,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都有),还有中医推拿中扳法的脊骨调整专业权利(这一条整脊师有),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

实际上,你们中医现在沦落到只是给病人做个身体评估,不能出售中药、配制药膏,针灸只能治治小毛病而已,这就是中医立法的实质内涵。有经验的老中医都被迫退出市场,这个中医还有意义吗?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况且能够了解个大概,你作为一名中医,对中医法和条例以及你们自身的危局竟然无知到这种程度,我很怀疑像你这样的中医是否经过了基本的高等教育?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尚且无法保障,实在是很可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还有那么多猫腻在里面,这个中医法确实要反对。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1 10:42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1 12:28 编辑
你说的基本上都是错的,克飞说的对。

首先,诚如你讲的《中医法》有中医执业范围,但是作为中医法的一部分的regulation和B-law,明确规定了中医和针灸师只能从事中医执业范围中不到10%的病名。为此,我专门给安省卫生厅打电话咨询,并给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打电话咨询,为什么要将中医执业范围缩小90%以上?

安省卫生厅助理副卫生厅长办公室回答说,这是所有新规管卫生专业都参照的做法,为了保证公众安全。我又问,我调查了一些新卫生专业的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网站资料,为什么除了中医以外的新规管专业都没有将执业范围有所限定缩小,比如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为何唯独中医如此?回答说,考虑到社会已经广泛接受了这两种疗法,而中医是新生事物。我又问,那么针灸呢?它的社会传播度不比顺势疗法差,为什么也要限定?对方无语,后告知,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我又问,为什么加拿大BC省中医立法和美国针灸立法都允许中、英双语,而安省只能用英文和拉丁文写病历?对方答,这也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

从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该党卫生代表亲自询问过卫生厅长,卫生厅长DEB MATHEWS回答,这是参照护士专业的规管经验,护士专业当初规管时,执业范围不包括一些内容,如今逐步扩大。我又问,据我所知,护士专业是1991年开始规管的,并没有限定原有的执业范围,只是后来考虑到医生的不足,将注册护士的权利部分扩大到可以开一些西药(西医权利),这是规管20年之后的事。那么中医什么时候可以回复到原有执业范围的20%、30%、40%?对方回答说,卫生厅长表示,要治疗专家(西医specialist)审核才可以。我说,您不认为这很荒谬吗?对方回答,我认为是很不合理。

其次,你的两条限制在数量上差的很远,应该是十几条限制,基本上是处处限制。实际上你们只有两条专业权利,一条是皮下穿刺权,一条是中医诊断权,这两条还是人家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2006年中医立法时号召业界靠抬棺游行争取回来的,否则你们中医一条专业权利都没有,只是评估病人而已,没有任何医疗专业特权。你们丢掉了很多权利,包括中草药的混合配制权(这一条,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都有),还有中医推拿中扳法的脊骨调整专业权利(这一条整脊师有),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

实际上,你们中医现在沦落到只是给病人做个身体评估,不能出售中药、配制药膏,针灸只能治治小毛病而已,这就是中医立法的实质内涵。有经验的老中医都被迫退出市场,这个中医还有意义吗?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况且能够了解个大概,你作为一名中医,对中医法和条例以及你们自身的危局竟然无知到这种程度,我很怀疑像你这样的中医是否经过了基本的高等教育?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尚且无法保障,实在是很可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这个中医管理局确实应该下台,且这事可能和西医界有关。。。这个规管属于变相行业挤压。应该起诉省卫生厅,他们的立法程序非常草率和不合理,确切调查是否和西药厂和其它的利益成分在里面。。。这个事情不能只用无知来解释。
作者: 克 飞    时间: 2013-4-21 14:30
标题: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1 15:33 编辑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这个中医管理局没有中文的说明啊,难道管理局连这点翻译能力都没有吗?还是人家西医权威给中医定的规矩没胆量去翻译?

中医大都是中国人啊,作啥怪啊!翻成中文怕什么怕!不敢见老祖宗吧!

你们要求中医开的处方必须让西医能看懂,可是你们号称监管中医,连你们自己的意思都没法让中医弄明白。。。那你们只能先把自己废了。
作者: 燕七    时间: 2013-4-30 19:48
陈治国为保住其铁饭碗,说出这些昧良心的话, 我们不怪他,也不指望他以后会有改变.
不过,中医用中文的权益,一定要争取到底!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5-2 08:40
陈治国为保住其铁饭碗,说出这些昧良心的话, 我们不怪他,也不指望他以后会有改变.
不过,中医用中文的权益,一定要争取到底!
燕七 发表于 2013-4-30 20: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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