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晨报
近年来假冒医生实施诈骗或者江湖游医将人治死的案件屡有发生,仅昌平检察院2012年以来就办理了23起不具有医师资格的“假医生”,以看病为名实施犯罪的案件,罪名涉及诈骗罪、非法行医罪。检方认为,此类犯罪不仅侵害他人钱财,还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耽误诊疗时机,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79岁的昌平人张某系退休人员,曾练过气功,有人便声称张某会用气功看病。对此,张某也不做过多解释,并吹嘘自己确实能看病,并在家里修建佛堂,自称“佛堂大师”。
2010年8月,从朋友处得知这位大师“事迹”的王某,带着自己28岁的女儿小云慕名来看病。张某略做查看后即告知王某,小云得的是皮肤癌,随即用气功发功给小云治病。所谓的“发功”,就是让小云坐在椅子上,张某把手搭在她的头上,并故弄玄虚地在小云头上来回比划。一阵折腾后,张某已浑身是汗,他告诉小云母女,其气功能够进入到小云的五脏六腑,杀死体内的癌细胞。接下来,小云母女按照张某的嘱咐,隔一天来接受一次治疗,后改为一个月一次。
尽管张某声称自己是“免费发功”,但小云母女每次治病时还是会给张某钱或者买礼品,两年下来共计10万余元。对于这些钱财,张某称是用来还小云上辈子欠下的孽债,要以现金的方式上供才能得到上天的宽恕。
然而治疗两年来,小云的病不但没好转,反而更加严重,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并带着女儿前往大医院看病。经诊断,小云得的只是普通的皮肤病,但由于两年来耽误了治疗时机而导致病情恶化,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缺血和肌肉萎缩症状。张某愤而报警,民警来后,张某才说了实话,其实他根本不会看病,也没有从医资格证,以“气功”、“拜佛堂大仙”为幌子,目的是为了骗别人钱财。
近日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