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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打印本页]

作者: 露特多    时间: 2013-2-1 08:50
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这是个好消息。非公民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政策等根本问题的,基本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应该有发言权。

这也看出来加拿大主流社会好像并没有歧视新移民,好像还挺考虑周到的嘛。
作者: pjwyx    时间: 2013-2-1 09:20
这是个好消息。非公民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政策等根本问题的,基本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应该有发言权。

这也看出来加拿大主流社会好像并没有歧视新移民,好像还挺考虑周到的嘛。
万能小子 发表于 2013-2-1 08: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美国有政策:新移民,只要参军,从军后就自动归化为公民;所以多伦多市政府既然是针对下一届多伦多市大选的提案,何不再增加一条,本人建议:福特二兄弟,应该推行凡是再下一届市长选举中,投票支持福特继续连任当选市长的,非公民不仅仅有投票权,而且可以相应的给与减少一年居住时间,即居住二年就可以入籍归化为加拿大公民的特殊优惠政策,这样才是福特市长和选民都双赢呀!
     但是,本人不懂法,这样做法是不是符合加拿大宪法呢?------反正是为了操控选举,就不管这些了,先装做不懂也没有问题,福特大哥不按照常规出牌的做法就应该是这样的。
作者: 8号    时间: 2013-2-1 09:32
反对,只有加拿大人(所有拥有加拿大国籍都是加拿大人)才是这块土地主人,我们拥有唯一绝对权力决定我们前途、生活方式。

游客、未入籍移民、留学生等等是我们客人,请客人安静点。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2-1 09:36
反对,只有加拿大人(所有拥有加拿大国籍都是加拿大人)才是这块土地主人,我们拥有唯一绝对权力决定我们前途、生活方式。

游客、未入籍移民、留学生等等是我们客人,请客人安静点。
8号 发表于 2013-2-1 09: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8号的意见!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就是是否有投票权, 不能混淆!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2-1 09:39
赞同!美国有政策:新移民,只要参军,从军后就自动归化为公民;所以多伦多市政府既然是针对下一届多伦多市大选的提案,何不再增加一条,本人建议:福特二兄弟,应该推行凡是再下一届市长选举中,投票支持福特继续连任当选市长的,非公民不仅仅有投票权,而且可以相应的给与减少一年居住时间,即居住二年就可以入籍归化为加拿大公民的特殊优惠政策,这样才是福特市长和选民都双赢呀!
     但是,本人不懂法,这样做法是不是符合加拿大宪法呢?------反正是为了操控选举,就不管这些了,先装做不懂也没有问题,福特大哥不按照常规出牌的做法就应该是这样的。
pjwyx 发表于 2013-2-1 09: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搞清楚了, 这个提议是白劳市议员提出的, 不是福特兄弟. 你怎么跟那个马德革一个德行瞎搅?
作者: 8号    时间: 2013-2-1 09:42
同意8号的意见!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区别就是是否有投票权, 不能混淆!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2-1 09: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反对移民,也不反对中国移民,不过来了以后,请好好地在加拿大呆着,为加拿大贡献。
连入籍也不愿意,请他们放弃其他权力。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2-1 10:09
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我不反对移民,也不反对中国移民,不过来了以后,请好好地在加拿大呆着,为加拿大贡献。
连入籍也不愿意,请他们放弃其他权力。
8号 发表于 2013-2-1 0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 不想在加拿大长住, 不想在这里生活和工作, 为什么要给永久居民待遇? 应该给临时居民待遇.
作者: 10 past 6    时间: 2013-2-1 10:45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pjwyx    时间: 2013-2-1 10:53
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搞清楚了, 这个提议是白劳市议员提出的, 不是福特兄弟. 你怎么跟那个马德革一个德行瞎搅?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2-1 09: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建议:扩大福特市长兄弟二人的权力责任法,可以允许福特二兄弟任意出卖市府所属房产,无须经过市议会讨论通过同意,所卖款项可以由福特兄弟二人自由支配------这样也避免为了福特执教球队筹款而再吃官司的教训。-------这也是符合福特大哥不按照规矩出牌的特点。
作者: 露特多    时间: 2013-2-1 10:56
我不反对移民,也不反对中国移民,不过来了以后,请好好地在加拿大呆着,为加拿大贡献。
连入籍也不愿意,请他们放弃其他权力。
8号 发表于 2013-2-1 0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不想,是共党的无理政策罔顾民意,限制了很多人的入籍自由(由于许多具体的原因)。要怪,就怪中国政府。
作者: 以柔克刚    时间: 2013-2-1 10:56
Toronto真是怪事多,这明摆着是违反宪法的事这议员也能提得出来?他应该辞职下台。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2-1 10:58
另外建议:扩大福特市长兄弟二人的权力责任法,可以允许福特二兄弟任意出卖市府所属房产,无须经过市议会讨论通过同意,所卖款项可以由福特兄弟二人自由支配------这样也避免为了福特执教球队筹款而再吃官司的教训。-------这也是符合福特大哥不按照规矩出牌的特点。
pjwyx 发表于 2013-2-1 10: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贵族工会对福特挡了他们发财路, 很不满~~~
作者: 鹿角湖渡假村    时间: 2013-2-1 11:31
入了籍的表示愤愤不平 :laugh:
作者: lamkoh    时间: 2013-2-1 11:39
又干些劳民伤财的事。
作者: skylone    时间: 2013-2-1 11:58
反对,只有加拿大人(所有拥有加拿大国籍都是加拿大人)才是这块土地主人,我们拥有唯一绝对权力决定我们前途、生活方式。

游客、未入籍移民、留学生等等是我们客人,请客人安静点。
8号 发表于 2013-2-1 09: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agree.
作者: 橡皮鱼    时间: 2013-2-1 13:19
回复 7# 加拿大老张
不入籍就等同不想长期居住?逻辑上不通。

本人来加10余年,至今未入籍,下月老婆孩子要来了,如何说本人不远长呆?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2-1 13:36
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回复  加拿大老张
不入籍就等同不想长期居住?逻辑上不通。

本人来加10余年,至今未入籍,下月老婆孩子要来了,如何说本人不远长呆?
橡皮鱼 发表于 2013-2-1 13: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真让人哭笑不得. 看清楚了, 你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但没入籍, 是不是有永久居民身份? 跟我#7里说"不想在加拿大长住, 不想在这里生活和工作, 为什么要给永久居民待遇? 应该给临时居民待遇." 有什么矛盾?
作者: wuhuakesuo    时间: 2013-2-1 13:41
反对,只有加拿大人(所有拥有加拿大国籍都是加拿大人)才是这块土地主人,我们拥有唯一绝对权力决定我们前途、生活方式。

游客、未入籍移民、留学生等等是我们客人,请客人安静点。
8号 发表于 2013-2-1 09: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正确,加拿大是属于加拿大人的不是客人的。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2-1 13:43
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3-2-1 13:46 编辑

多市女议员 醉酒驾车认罪 被禁驾车1年

多伦多市议员拜劳(Ana Bailao)28日在多伦多市政厅举行的记者会上宣布,她对被控的醉酒驾车罪名认罪。

此前,她不认罪,但28日在记者会上:「我做了错误的决定,我现在对此担责。」

去年10月16日凌晨1时45分许,拜劳驾车经过多伦多巴瑟斯特街和哈伯德街(Bathurst St. & Harbord St.)路口附近时,因汽车前车灯没有打开遭警方拦检,结果发现,她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0.13克,超过上限0.08克的60%以上。她承认说,在被逮捕之前,曾在汤普逊旅馆(Thompson Hotel)饮酒。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3-2-1 13:47
醉酒驾车, 不是刑事罪吗?
作者: 橡皮鱼    时间: 2013-2-1 14:07
回复 17# 加拿大老张

看错,抱歉
作者: ErBaiWu    时间: 2013-2-1 18:12
又是左派议员拙劣的小把戏,他们觉得新移民都是穷人,肯定会支持滥发福利的左派。这群不要脸的为了把福特搞下去不择手段,连宪法基本内容都给忘了。

当初老毛在庐山上批彭德怀批不动,他想出的招数就是开扩大会议,还批不动就再扩大,最后扩大到县级。一群对内幕不太懂的低级官僚当然是毛主席说什么就是什么,什么党章程序都扔在一边了。可见全世界的左派都是一个操性,换一个大家都容易懂的词就是流氓。
老爹 发表于 2013-2-1 13: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太对了!但凡是左派,无论世界上哪个地方,都一个操性!
作者: xuxi    时间: 2013-2-1 19:23
回复 16# 橡皮鱼
兄弟你一个人在加拿大呆了十年,老婆孩才要来,不容易啊。是什么信念让你坚持这么久?
作者: 橡皮鱼    时间: 2013-2-1 19:47
回复 24# xuxi

和老婆结婚没多久,不需要什么“信念":)
作者: 字一行    时间: 2013-2-1 22:46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叫永久居民,然后再发言意见。
作者: 字一行    时间: 2013-2-1 22:49
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拿了身份的回国的大有人在,他们投票靠得住吗?相反有些永久居民居住的时间反而比哪些公民长。所以可以根据居住年限的长短投票。在加国结结实实住上十年的,且现在还在加国的就可以投票!
作者: 10 past 6    时间: 2013-2-1 23:44
标题: 多市研议:非加拿大籍永久居民可投票
拿了身份的回国的大有人在,他们投票靠得住吗?相反有些永久居民居住的时间反而比哪些公民长。所以可以根据居住年限的长短投票。在加国结结实实住上十年的,且现在还在加国的就可以投票!
字一行 发表于 2013-2-1 22: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If you feel an urge to excise your democratic rights, pledge your allegiance to this country first, not just take for granted! Allowing non-citizen to vote is not only ridiculous, it's also UNCONSTITUTIONAL. Got it?

So stop day dreaming:smokin: !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3-2-2 00:10
拿了身份的回国的大有人在,他们投票靠得住吗?相反有些永久居民居住的时间反而比哪些公民长。所以可以根据居住年限的长短投票。在加国结结实实住上十年的,且现在还在加国的就可以投票!
字一行 发表于 2013-2-1 22: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对!居住时间长短应该是一个重要的权衡因素。

那些拿着双重国籍(比如黎巴嫩人)而又长期不在加拿大生活,也不给加拿大纳税的人,不应该享受比长期生活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更大的民主权力。
作者: 痛扁五毛奴    时间: 2013-2-7 22:22
这个议员是傻X么?如果都能决定加拿大的事,还要国籍干什么。
作者: 痛扁五毛奴    时间: 2013-2-7 22:23
这个议员是傻X么?如果都能决定加拿大的事,还要国籍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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