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而福特早就应该那么做了。
要是当时有这么一个道歉,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局面。就这件事来讲,福特更是给他自己上了一课。
我也觉得,该给福特一个机会。
别搞什么补选,重选了,别折腾了。让纳税人的钱和政客的精力都放在市政的事情去吧。
陆仁 发表于 2012-11-28 10: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辩词和老唐的说法如出一辙,都属于“演讲”,法官不会采信,司法的责任就是让越雷池哪怕半步的人受到惩戒,而不是算完账觉得不划算就无原则放水。“市政利益冲突”是个什么性质,大家自己掂量掂量,这和收受贿赂只有一纸之隔,就这一条就必死无疑,可想而知福特粗糙大头到什么程度。好心不一定办好事,十个好心的功业都不能抵消一个原则性错误,该补选重选的必须折腾,这钱貌似花得冤枉不值,可这就是尊重法制——光算账不讲法的后果会如何?请大家各自回忆一下。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1-28 10: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不知道你注意没有,最近本论坛骂加拿大社会制度的开始增多,有几个ID貌似当初动辄要求批评加拿大者“滚出加拿大”的移民部“51分局”“官员”,看来还是当“官”好,哪怕是自封的,说啥都有理。
大轮匠 发表于 2012-11-28 16: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福特说出这番话来,说明他还是没有改正自己错误的愿望,他还是不服气!让他再当多伦多市长?免了吧。
福特的错,并不在于这3000多块,这点毛毛雨,捡都捡得到。他从开始到现在,一直在跟加拿大的法律体系、加拿大主流社会的道德法规意识憋着一口气,要赌一番输赢呢。他是民选的,不错,但最后推翻他的,还将是多伦多的市民。他还想进入联邦?这辈子都别想了。
Cathy40 发表于 2012-11-29 04: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福特说出这番话来,说明他还是没有改正自己错误的愿望,他还是不服气!让他再当多伦多市长?免了吧。
福特的错,并不在于这3000多块,这点毛毛雨,捡都捡得到。他从开始到现在,一直在跟加拿大的法律体系、加拿大主流社会的道德法规意识憋着一口气,要赌一番输赢呢。他是民选的,不错,但最后推翻他的,还将是多伦多的市民。他还想进入联邦?这辈子都别想了。
Cathy40 发表于 2012-11-29 04: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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