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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打印本页]

作者: 九段    时间: 2012-9-11 08:11
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老唐一点都不见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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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司税    时间: 2012-9-11 08:14
唐炜臻,
自己是被告,
自己兼任自己的辩护律师,
自己充当自己案子的法官,时不时地宣布案件的结果,
自己充当自己案子的新闻发布人,时不时地向外界发布对自己有利的新闻。
作者: 九段    时间: 2012-9-11 08:20
只要他自己不是警察就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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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2-9-11 08:34
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唐炜臻涉诈骗案收了$6000万, 最多只坐5年牢, 坐牢年收入过千万加元, 这才是典型的价值投资. 加拿大法律真是纵容犯罪呀.
作者: 无远虑也没近忧    时间: 2012-9-11 08:58
唐炜臻涉诈骗案收了$6000万, 最多只坐5年牢, 坐牢年收入过千万加元, 这才是典型的价值投资. 加拿大法律真是纵容犯罪呀.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9-11 0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难怪那么多诈骗案了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2-9-11 09:09
唐炜真把最有能力辨明是非的待选陪审员一律否决。
作者: 字一行    时间: 2012-9-11 09:20
吹吹牛而已
作者: 无忌哥哥    时间: 2012-9-11 09:34
老唐牛气冲天啊,要不能忽悠那么多人呢。嗯呐,坑$6000万最多只坐5年牢,杀人最多关25年,加国法律确实太关照罪犯了。
作者: dnmm    时间: 2012-9-11 09:39
加拿大有钱人多嘛,随便骗骗就搞得到钱,不骗是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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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快乐的小猪    时间: 2012-9-11 09:44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等到唐萎真的案子宣判后 我要好好说说他的事 我很奇怪为什么法庭没让我们作证人 即使定罪了 也只判5年 太便宜他了 这是 变相鼓励金融犯罪吗 尘埃落定在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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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2-9-11 09:49
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老唐牛气冲天啊,要不能忽悠那么多人呢。嗯呐,坑$6000万最多只坐5年牢,杀人最多关25年,加国法律确实太关照罪犯了。
无忌哥哥 发表于 2012-9-11 10: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国法律是百姓从严罪犯从宽! 向TTC司机扔一个矿泉水瓶子坐牢30天, 诈骗$6000万最多就是60个矿泉水瓶子的惩罚. 故意杀人嘛, 300个矿泉水瓶子的惩罚!
作者: Elephantsong    时间: 2012-9-11 10:52
不要脸的见了唐老鸭还得躲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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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是不给你用    时间: 2012-9-11 10:59
俺长这么大了,很少见老唐这样不要脸的人。
作者: 扳大轮    时间: 2012-9-11 11:17
老唐将来官司尘埃落定,可以写一部《唐氏三十六计》。
作者: Orientspear    时间: 2012-9-11 11:29
"唐炜臻说,他否决的陪审团成员大都是政府官员和会计师之类的专业人士,他认为这些人太死板。"
把专业人士排除在外,他才好继续忽悠陪审团。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2-9-11 11:44
毛泽东最经典的一句话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www.newnews.ca2012年9月10日讯)最鼓舞人心的一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最豪迈和傲气的一句话: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最谦虚的一句话: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最震撼世界的一句话: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最正气凛然的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最自负的一句话: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最有凝聚力的一句话: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最清醒的一句话: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


  最有哲理的一句话: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最鼓舞人心的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最有自尊的一句话:封锁吧!封锁它十年、八年,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最具奥运精神的一句话: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最象长辈的一句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最令台独分子胆寒的一句话: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





  最有煽动性的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最具英雄主义的一句话:这个军队具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它要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


  最激励人克服困难的一句话: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最具前瞻性的一句话:中国人民有志气有能力,一定能在不远的将来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最伤感的一句话:汽笛一声肠已断,从此天涯孤旅!


  最悲壮的一句话: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最高傲的一句话:冷眼向洋看世界!


  最写意的一句话:江山如此多娇!


  最酷的一句话: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最有主人翁意识的一句话: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最畅快的一句话: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最潇洒的一句话: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最入镜的一句话: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 


毛泽东的千古绝句


最深入官场的话:为人民服务!


最感恩的一句话:人民万岁!


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最鼓舞人心的一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最酷的一句诗: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最蔑视对手的一句诗: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





最有凝聚力的一句话: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最具警告的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最清醒的一句话: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


最有哲理的一句话: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最豪迈,最傲气的一句话:——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最谦虚的一句话:——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最震撼人心,最震撼世界的一句话: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最充满希望的一句话:——你办事,我放心。


最伤感的一句诗:汽笛一声肠已断,从此天涯孤旅!


最悲壮的一句诗:苍山如海,残阳如血!(有文字以来,绝品!)


最高傲的一句诗:冷眼向洋看世界!


最写意的一句诗:江山如此多娇!


最好斗的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最具说服力的自我辩护:赫鲁晓夫从不搞个人崇拜,他的倒台是没有人崇拜它!


最有讽刺意味的一句话:解放军来了,司徒雷登走了。


最给人希望的一句话: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好象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光,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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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是不给你用    时间: 2012-9-11 11:50
回复 16# 唐炜臻

人在做,天在看。还是少做那些生孩子没屁眼的事吧。
作者: liangbah    时间: 2012-9-11 12:00
骗了那么多人了,还在乎多几个陪审团和法官?加油!
作者: 肥领事    时间: 2012-9-11 12:02
此君多年前由强国领舘出资组织大陸癱民到渥京支持京奥,京奥是是非非本與加国无关。在国会搅至一片红海。老外以为沦陷,赤化。他扁老乡信仼由此起。老乡觉得他是黨的代理人。
作者: 肥领事    时间: 2012-9-11 12:10
就由强国还吧!出事后,好一段时间躲到中国受保护。后来,应该无利用贾值,逼着回来。他在中,港都有资产。
作者: dnmm    时间: 2012-9-11 12:25
在国内早被分尸了。加拿大人就是SB, 为个女人可以下手,为钱居然下不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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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九段    时间: 2012-9-11 12:37
在国内早被分尸了。加拿大人就是SB, 为个女人可以下手,为钱居然下不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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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mm 发表于 2012-9-11 13: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您的意思是钱比女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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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野山    时间: 2012-9-11 12:52
您的意思是钱比女人重要?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9-11 13: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他的意思是“大丈夫有钱,何患无妻。”;)
作者: 爱艺术    时间: 2012-9-11 12:59
骗子能得手一定是算过你~~再有就是贪图便宜,想好事者!:eyebrows:
作者: 九段    时间: 2012-9-11 13:25
他的意思是“大丈夫有钱,何患无妻。”
野山 发表于 2012-9-11 13: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钱,就有女人~咋听着有点像嫖娼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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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孤獨舞者    时间: 2012-9-11 13:28
唐炜臻涉诈骗案收了$6000万, 最多只坐5年牢, 坐牢年收入过千万加元, 这才是典型的价值投资. 加拿大法律真是纵容犯罪呀.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9-11 0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唐五年也不容易,被同狱犯暴打甚至鸡奸都是可能的。出来时牙齿脱落,阳痿,内伤......生不如死呀。
作者: 枫林飘叶    时间: 2012-9-11 13:32
唐炜臻在国内还有骗局,小心哪天性命不保!但勾结了共党,觉得有恃无恐,你等着吧!
作者: 野山    时间: 2012-9-11 13:38
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本帖最后由 野山 于 2012-9-11 14:49 编辑
有钱,就有女人~咋听着有点像嫖娼尼。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9-11 14: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了,有钱就看咋用了,有时就是嫖娼。

不过“投资人”都挺好的,有钱也不嫖娼,剽唐未真买包子。:thumbup:
作者: 理文    时间: 2012-9-11 13:39
支持老唐 !
作者: ♀葉聽風語♂    时间: 2012-9-11 13:44
引用“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有因必有果,祝此君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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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理文    时间: 2012-9-11 13:45
支持老唐 !至少让我们一起去了渥太华,我当时没拿到一分好处,但有了他才让大家成行,至少是重要的一个贡献。
骗了多少钱,是否都有证据,我想下次开庭去看看。当时金融风暴确实让很多金融家破产。他亏了,就是没有钱了吧,这怎么也说不上骗。
作者: 理文    时间: 2012-9-11 13:47
支持老唐 !至少让我们一起去了渥太华,我当时没拿到一分好处,但有了他才让大家成行,至少是重要的一个贡献。
骗了多少钱,是否都有证据,我想下次开庭去看看。当时金融风暴确实让很多金融家破产。他亏了,就是没有钱了吧,这怎么也说不上骗。投资有风险,我就没出一分钱给别人去做这个事情,也就没有损失。
作者: 九段    时间: 2012-9-11 13:49
标题: RE: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支持老唐 !至少让我们一起去了渥太华,我当时没拿到一分好处,但有了他才让大家成行,至少是重要的一个贡献。
骗了多少钱,是否都有证据,我想下次开庭去看看。当时金融风暴确实让很多金融家破产。他亏了,就是没有钱了吧,这怎么也说不上骗。
理文 发表于 2012-9-11 14: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看你,还顶着发帖,话也说不到点上。

就说渥太华挺共游行,老唐哪里有钱去支持,人家那是老唐客户的钱,老唐只不过是作者挪用,那厮违反财经纪律的。你感谢大会组织者没错,但你的感谢为老唐的爱国举动掏钱的那些客户,像本坛的“铁人”网友,他就是老唐的东主之一,你的去感谢铁人他们,你感谢老唐是不是烧香摆错了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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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方华    时间: 2012-9-11 14:05
唐炜臻涉诈骗案收了$6000万, 最多只坐5年牢, 坐牢年收入过千万加元, 这才是典型的价值投资. 加拿大法律真是纵容犯罪呀.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9-11 0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红人”的投资能力。
作者: 野山    时间: 2012-9-11 14:06
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本帖最后由 野山 于 2012-9-11 15:08 编辑
支持老唐 !至少让我们一起去了渥太华,我当时没拿到一分好处,但有了他才让大家成行,至少是重要的一个贡献。
骗了多少钱,是否都有证据,我想下次开庭去看看。当时金融风暴确实让很多金融家破产。他亏了,就是没有钱了吧,这怎么也说不上骗。投资有风险,我就没出一分钱给别人去做这个事情,也就没有损失。
理文 发表于 2012-9-11 14: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唐高调去渥太华,目的未必和你一样。

金融风暴让巴菲特破产了吗?为什么唐菲特总时运不济?(十年前唐菲特也遭过投诉、破产、差点惹官司)
作者: 东方华    时间: 2012-9-11 14:09
对“红人”来说,骗6000万最多只坐5年牢 - 值。所以老唐有机会还会骗。
作者: 野山    时间: 2012-9-11 14:28
对“红人”来说,骗6000万最多只坐5年牢 - 值。所以老唐有机会还会骗。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9-11 15: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次对老唐的惩戒不在判几年,而在揭穿了骗术。为想借神奇的天才菲特们发财的人敲敲警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作者: D.J    时间: 2012-9-11 14:39
人类还有唐伪真这样的无耻人杂,他不属于人类的。
作者: 竹本小川    时间: 2012-9-11 14:43
长江后浪推前浪,看谁能超越唐菲特。

http://bbs.51.ca/plugins/jishigou_dz/images/favicon.ico 该帖已经同步到51微博 三川 的微博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2-9-11 16:08
有人瞎了眼睛,我在为您,为投资人工作,您为什么要陷害,污蔑我和伤害我和我的投资人?幸灾乐祸是您唯一的生存的理由吗?

http://bbs.51.ca/plugins/jishigou_dz/images/favicon.ico 该帖已经同步到51微博 唐炜臻 的微博
作者: linanancy    时间: 2012-9-11 16:22
没有想到唐炜臻还是“貓贼东”的忠实的信徒。

“貓贼东”信奉的是:只要达到目的,不惜使用任何罪恶的手段。

可惜唐炜臻只诈骗了6000万加元,就暴露出”贼人“的尾巴来了。

如果唐炜臻能诈骗10个亿加元以上,我才低头承认唐炜臻把“貓贼东”骗人的精髓学到了手。
作者: yuan20    时间: 2012-9-11 16:34
如安省警察乱抓杀人犯一样,绝不相信安省法庭能公正!老唐为华人做了很多好事,希望老唐能无罪出来。

最讨厌华人拆华人台,华人与华人斗,让他人笑话,让他人得利。

老唐好样的,老唐加油!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2-9-11 16:35
回复 16# 唐炜臻
吟诗作对,很好!
赞一个!

甩开经济问题,谈诗词歌赋 道地有乐趣!
毛主席诗词当然 大气磅礴  陈元帅诗词 倒是较适用

生死寻常无怨悔
又见同侪并马归
倒海翻江人呐喊
红旗四月满天飞

回到经济问题
天下事,可大可小.
西方社会,有优点,认真!也有缺点,太认真!!
要命的是,不该认真的地方乱认真!该认真的地方反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这件事......
从发起人到投资人,钱呢?全被他人抢了!!
不需用脑子,用屁股想一想,谁是受益人?谁的钱财加名誉俱损啦?谁的名誉加劫财双收啦??
再不,用膝盖想一想,谁倒下去啦?谁站起来啦??谁受益啦?谁倒霉啦?是精英还是渣滓?一窝虫害是一窝龙?
事情才刚刚 开始......:
先查发起人,再查投资人......
宁可错抓一千,不肯放过一个!!够狠,狗狠吧!!
问题是:含发起人和投资人,如若查错啦,抓错啦,谁的责任?谁承担责任??谁敢承担责任???
天下事,可大可小嘀!
事情才刚 开始:他人故作认真,自己人就不用太认真了吧!!
神马经济问题?!狗皮!!政治问题吧?!政治问题吧?!还要坐视被他人抢不??!!

假国公司破产了,欠钱,哪里要去??霉国银行倒闭了,欠钱,哪里寻去??股票市场,6000万变成6000块,甚至一堆草纸,还没听说几个打官司的!!
这回金融公司因风暴资产缩水,被咬着不放,正常也不正常:
说正常是:风暴来临,资产缩水或蒸发或被大风卷走,自然现象!商业嘛,想赚就得敢赔,甚至认赔!!从头再来嘛!
说不正常是:假国公司破产了,欠钱,哪里要去??霉国银行倒闭了,欠钱,哪里寻去??没见几个打官司的!!!

再颂几个字
活着!站着!咬牙!挺着!

物到极时终必变,天地翻覆九洲红!!
作者: yuan20    时间: 2012-9-11 16:37
华人要一致对外!铲除汉奸与内斗。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2-9-11 16:54
回复 16# 唐炜臻
吟诗作对,很好!
赞一个!

甩开经济问题,谈诗词歌赋 道地有乐趣!
毛主席诗词当然 大气磅礴  陈元帅诗词 倒是较适用

生死寻常无怨悔
又见同侪并马归
倒海翻江人呐喊
红旗四月满天飞

回到经济问题
天下事,可大可小.
西方社会,有优点,认真!也有缺点,太认真!!
要命的是,不该认真的地方乱认真!该认真的地方反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这件事......
从发起人到投资人,钱呢?全被他人抢了!!
不需用脑子,用屁股想一想,谁是受益人?谁的钱财加名誉俱损啦?谁的名誉加劫财双收啦??
再不,用膝盖想一想,谁受益啦?谁倒霉啦?谁倒下去啦?谁站起来啦??是精英还是渣滓?一窝虫还是一窝龙?
事情才刚刚 开始......:
先查发起人,再查投资人......
宁可错抓一千,不肯放过一个!!够狠,狗狠吧!!
问题是:含发起人和投资人,如若查错啦,抓错啦,谁的责任?谁承担责任??谁敢承担责任???
天下事,可大可小嘀!
事情才刚 开始:不用太认真!!
神马经济问题?!狗皮!!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吧?!还要坐视被他人抢不??!!


这回金融公司因风暴资产缩水,被咬着不放,正常也不正常:
说正常是:风暴来临,资产缩水或蒸发或被大风卷走,自然现象!商业嘛,想赚就得敢赔,甚至认赔!!从头再来嘛!
说不正常:假国公司破产了,欠钱,哪里要去??霉国银行倒闭了,欠钱,哪里寻去??股票市场,6000万变成6000块,甚至一堆草纸,还没听说几个打官司的!!

再颂几个字
活着!站着!咬牙!挺着!

物到极时终必变,天地翻覆五洲同!!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2-9-11 16:57
回复 16# 唐炜臻
吟诗作对,很好!
赞一个!

甩开经济问题,谈诗词歌赋 道地有乐趣!
毛主席诗词当然 大气磅礴  陈元帅诗词 倒是较适用

生死寻常无怨悔
又见同侪并马归
倒海翻江人呐喊
红旗四月满天飞

回到经济问题
天下事,可大可小.
西方社会,有优点,认真!也有缺点,太认真!!
要命的是,不该认真的地方乱认真!该认真的地方反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这件事......
从发起人到投资人,钱呢?全被他人抢了!!
不需用脑子,用屁股想一想,谁是受益人?谁的钱财加名誉俱损啦?谁的名誉加劫财双收啦??
再不,用膝盖想一想,谁受益啦?谁倒霉啦?谁倒下去啦?谁站起来啦??是精英还是渣滓?一窝虫还是一窝龙?
事情才刚刚 开始......:
先查发起人,再查投资人......
宁可错抓一千,不肯放过一个!!够狠,狗狠吧!!
问题是:含发起人和投资人,如若查错啦,抓错啦,谁的责任?谁承担责任??谁敢承担责任???
天下事,可大可小嘀!
事情才刚 开始:不用太认真!!
神马经济问题?!狗皮!!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吧?!还要坐视被他人抢不??!!


这回金融公司因风暴资产缩水,被咬着不放,正常也不正常:
说正常是:风暴来临,资产缩水或蒸发或被大风卷走,自然现象!商业嘛,想赚就得敢赔,甚至认赔!!从头再来嘛!
说不正常:假国公司破产了,欠钱,哪里要去??霉国银行倒闭了,欠钱,哪里寻去??股票市场,6000万变成6000块,甚至一堆草纸,还没听说几个打官司的!!

再颂几个字
活着!站着!咬牙!挺着!

物到极时终必变,天地翻覆五洲同!!
作者: UAE    时间: 2012-9-11 17:34
可怜那些被骗财的苦主!

还记得当年唐骗子2万刀的“爱国包子”!
作者: UAE    时间: 2012-9-11 17:43
在中国这种人早就被灭门了
作者: jobshop    时间: 2012-9-11 18:21
老唐,保钓正缺人呢!
作者: zggg    时间: 2012-9-11 18:32
老唐将来官司尘埃落定,可以写一部《唐氏三十六计》。
大轮匠 发表于 2012-9-11 12: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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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九段    时间: 2012-9-11 18:41
如安省警察乱抓杀人犯一样,绝不相信安省法庭能公正!老唐为华人做了很多好事,希望老唐能无罪出来。

最讨厌华人拆华人台,华人与华人斗,让他人笑话,让他人得利。

老唐好样的,老唐加油!
yuan20 发表于 2012-9-11 17: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次看到有人公开挺老唐,牛!

老唐,你干出这样的事还有人为你鼓掌,我现在更加确信,你必将东山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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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来说    时间: 2012-9-11 18:57
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这小子在51 上做广告演示操盘,大吹大擂的时候,实际账面上已经精光了。:laugh:
作者: SUPERFAN    时间: 2012-9-11 19:27
贪小便宜吃大亏.
作者: acu4you    时间: 2012-9-11 20:17
不来点超级的‘无耻’,一定赢不了的。
作者: 铁人    时间: 2012-9-11 23:34
老唐五年也不容易,被同狱犯暴打甚至鸡奸都是可能的。出来时牙齿脱落,阳痿,内伤......生不如死呀。
孤獨舞者 发表于 2012-9-11 14: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尤其忧虑老唐的直肠和肛门……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2-9-12 08:58
老唐在陪审团手上,肯定没有问题,我担心的是司法系统,不是明白是非,公正的地方,为投资人赚钱必须过三关闯六将,一是市场,一是客户,一是政府。最后一关就要过去和成功。
金融海啸,我和我的投资人都是受害者。今天早上美国电视指出,2008年海啸是欺诈引起的,我是反欺诈,差不多躲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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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2-9-12 09:11
老唐在陪审团手上,肯定没有问题,我担心的是司法系统,不是明白是非,公正的地方,为投资人赚钱必须过三关闯六将,一是市场,一是客户,一是政府。最后一关就要过去和成功。
金融海啸,我和我的投资人都是受害者。今天早上美国电视指出,2008年海啸是欺诈引起的,我是反欺诈,差不多躲过了
唐炜臻 发表于 2012-9-12 09: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必要时, 把前几年中国政府发给你的"最佳诚信奖"拿出来给法官和陪审团看看, 俺老唐是中国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 说我欺诈就等于说中国政府欺诈!
作者: jk12345    时间: 2012-9-12 09:36
俺长这么大了,很少见老唐这样不要脸的人。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2-9-11 11: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不要脸!煮烂的鸭子嘴硬,死猪不怕开水烫!无赖之极!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2-9-12 10:17
回复 43# 教师


好贴,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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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方华    时间: 2012-9-12 13:18
必要时, 把前几年中国政府发给你的"最佳诚信奖"拿出来给法官和陪审团看看, 俺老唐是中国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 说我欺诈就等于说中国政府欺诈!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2-9-12 10: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对,吓死加拿大法官。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2-9-12 13:21
说的对,吓死加拿大法官。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9-12 14: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就此打住, 老唐厚脸皮.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2-9-12 20:11
回复 59# 唐炜臻

吟诗作赋,很好!
赞一个!
甩开问题,谈诗词歌赋 道地有乐趣!
毛主席诗词当然 大气磅礴 ?陈元帅诗词 是较适用

生死寻常无怨悔
又见同侪并马归
倒海翻江人呐喊
红旗四月满天飞

再颂几个字
忍着!忍着!
活着!站着!咬牙!挺着!想着!记着!等着!看着!

物到极时终必变,天地翻覆五洲同!!!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2-9-14 06:24
回复  唐炜臻

吟诗作赋,很好!
赞一个!
甩开问题,谈诗词歌赋 道地有乐趣!
毛主席诗词当然 大气磅礴 ?陈元帅诗词 是较适用

生死寻常无怨悔
又见同侪并马归
倒海翻江人呐喊
红旗四月满天飞

再颂几个字
忍着!忍着!
活着!站着!咬牙!挺着!想着!记着!等着!看着!

物到极时终必变,天地翻覆五洲同!!!
教师 发表于 2012-9-12 21: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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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2-9-14 06:26
赵平波:唐炜臻案为什么可能判无罪-加中法制理念的本质不同
作者: 赵平波,编辑:唐炜臻
编辑按:作者赵平波博士比大多数人明白很多,是用头脑思考问题,但还是有局限性,因为专业的限制,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嫉妒心理,可能害怕唐炜臻东山再起会报复,不敢大胆想,从客观正面想问题。 总体讲,他的文章应该说已经是比较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方向是正确的。唐炜臻不但没有犯规,也没有违约。

——加中法制理念的本质不同

沉寂3年之后的唐炜臻案,今天终于开庭了。笔者作为最早揭露唐炜臻案的媒体人(早在5年前2007年,笔者就对唐炜臻的投资操作提出过质疑),认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唐炜臻案估计会被轻判,因为从唐炜臻的犯案性质来看,唐只是涉嫌违规,而不是违约。 家园论坛,forum.iask.ca 为此,我要先谈谈中西方社会的法治理念有何本质区别,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与中国的法制理念的本质不同就在于,中国人把违规(更确切地说是违背了当权者立下的规矩)看得很严重,而在现代西方法律制度下的经济案件中,惩罚更重的是违约(即违反了双方订立的契约行为)而不是违规。

事实上,中国人对法律的理解,依然沿袭前苏联教科书的定义: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所以,中国人对犯罪伏法严重性的理解,并不在于其罪状的本身有多么严重、以及对受害人的伤害有多么深,而是在于这一罪状是否违背了统治阶级定下的规矩:这种规矩并不一定需要统治者本人去遵守,只是被统治者必须遵守。进而,这同时还要看该罪状是否可能导致统治者地位的动摇。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如欺君之罪为何就会引来杀身之祸?这是因为欺君的后果可能导致圣上的误判,从而影响到了其统治的地位的稳固。但圣上说谎玩弄权术,则是不可能有任何人可以谴责的。

今日之中国,亦何尝不是如此?涉案金额和犯罪性质与唐炜臻案均有可比性的中国吴英案,却在一审被判死刑,只是在全国网民的一片舆论哗然以及总理表态之后,才改判死缓。事实上,吴英案的资产已全部拍卖偿还了,其导致的受害人之损失程度是有限的。吴英之所以被重判的原因,显然并不在于吴英案的非法集资究竟导致了多少人的利益受到了伤害,而是在于这种非法集资的核心是违规了,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国度里,出于维稳的考虑,对吴英案的重判是必须的,尽管律师为她做的是无罪辩护。可想而知,唐炜臻案若发生在中国,鉴于唐本人乃湖南一小山村之农家背景出生,属于无权无势之辈,在今日之天朝,其人头可能早就落了地,拖不到3年之后的今天了。这当中的主因,当然也不在于唐的投资客户之损失远比吴英案大得多、唐的全部投资均已化为了乌有,而是在于其社会影响之恶劣,应当远比吴英案更加严重:唐炜臻案已被媒体爆料为加拿大迄今最大的庞氏骗局。整个国家迄今最大的骗局之主犯还不被处死,岂不是天理不容! iAsk.ca
但是,唐炜臻先生是幸运的,他的犯案地是在加拿大而不是在中国。并且,唐炜臻的主要问题是违规而不是违约,这才使得按照现代西方的法制理念,他会被轻判。为此,下面我要暂时先远离一下唐炜臻案这个话题,谈谈违规和和违约有什么本质不同,为何在现代西方国家,要把刻意违约看得比单纯违规要严重得多。 为此,让我们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阐述一下违规和违约两个概念有什么不同。设想有两个人共同经营生意合开一家公司闹了矛盾,结果占51%的大股东把仅占49%的小股东踢出了局。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国度里,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今高科技的巨头微软公司,不就是发生了两个创始人盖茨和艾伦闹股权纠纷,结果小股东艾伦出局、早就去做了投资人了吗?另一巨头苹果公司的已故总裁乔布斯,不也是因为与其他股东意见不合,而不得不脱离了他自己创办的公司,许多年后才重新杀回来掌舵吗?那么,大股东把小股东踢出局,究竟合法不合法?按照各个国家的劳工法,即便是雇主把雇员开除了,都存在合法还是非法的问题,这种股东之间的纠纷当然亦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所以,小股东完全可能不服,去控告大股东将小股东踢走违规——这就涉及到现代西方法制的两个概念:纠纷案和压迫案,前者只涉及到违规,后者则涉及到违约,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大股东开除当然有大股东开除的道理,小股东不服也有小股东不服的道理。那么,到底哪一方更有理?这当中更本质的问题,还不在于踢出局的前因,而更在于踢出局的后果,大股东开除小股东之事后该如何处置。设想一下,如果大股东把小股东踢出局之后,依旧及时地支付小股东合理的分红。例如,按照原来每月的分账,小股东每月得6千元,现在小股东走人了,大股东得再聘请一个人来替工,并每月给新聘请的人发4千元。为此,这节省的两千元,就应当是小股东应得的红利。那么,大股东为此就应当每月依然发给小股东2千元红利。
如果大股东这样办事,这在加拿大就属于纠纷案。纠纷案只涉及大股东开除小股东违规不违规的问题:鉴于依然每月支付红利,大股东并没有违反与小股东的契约,他开除小股东的原因只是经营理念的不同、或者不能答应小股东的要求。纠纷案就是指这种没有涉嫌故意违约,而仅仅涉嫌违规的案件。在加拿大的法律制度下,对单纯纠纷案的处理,一般只会导致低金额的经济补偿,通常为不到1年的实际收入。所以,对于这样没有故意违约的纠纷案,小股东若要去告大股东,就要看合算不合算了:告赢了得到的至多也不过是1年左右的收入补偿,若告输了,搭进去的律师费可能远比一年的收入还要高呢。所以,纠纷案通常是由契约双方之间协商解决,即便找了律师也很难告上法庭。 加拿大 家园网 但大股东很有可能换另外一种方式来办事,玩弄中国式的权威:老子给你一笔钱,你走人好了。结果小股东不同意这个金额,扬言要去告,怎么办?这下大股东急了:你这是进酒不吃吃罚酒啊!好吧,你去告吧!我大股东把你开除,可是依据公司法合理合法地办事。再说了,你告我,我要应诉请律师花钱不是,我现在就是公司唯一的老板,决定不再分红了,我不分红给你、也不分红给我自己,这样总可以了吧!我拿这笔公司分红的钱,来与你打官司,看看到底谁有理!

如果大股东这样办事,这在加拿大就不是纠纷案而是属于压迫案了:纠纷案通常在仲裁法庭审理,而压迫案则要到更加专业的经济法庭来审理。压迫案与纠纷案的本质区别在于,这属于故意违反了既成事实的契约关系:不管当初大股东和小股东是否订立了书面的契约,但每月实际上存在分红是不铮的事实,否则原来的小股东怎么会比新聘请的替工之每月所得要高呢?这就是事实的契约行为。大股东怎么能够因为小股东在行使了合法诉讼权力之后,就单方面地中止这一契约行为呢?所以,将来即便法庭可能认定大股东当初开除小股东并没有违规,但开除以后并不支付小股东的分红,则属于违约的行为。而加拿大法制社会下,会把违约看得比违规严重得多。 iAsk.ca

法官对这样的违约的处理,除了处罚作为压迫案的巨额赔付之外,还会先勒令先由评估公司来评估这个公司生意的价值,然后清算、拍卖公司,小股东因此将获应得的股份金额。这样的后果很可能会导致大股东倾家荡产。设想一下,这个公司的评估价可能为100万,但评估之后再由法庭下令2个月之内拍卖,这能拍卖出个好价钱来么?即便拍卖出了100万,拥有49%的小股东则能得其49%的份额,总计49万而并没有吃亏。假如这个生意只拍卖出了40万甚至更低呢?这是很可能的,这样大股东也必须按评估价格后的小股东应得的49万来支付,大股东就可能因此而破产。

以上就是纠纷案与压迫案的不同法律处理:它体现出了现代西方的法律原则:违规和违约有本质的不同。一个人可能由于并不了解具体法规而做了违规的事情,这谈不上有多严重,所以处罚会比较轻微,尤其是在违规并没有导致严重后果之际。但是一个人如果不履行自己认定的契约,而令签约对方受到了伤害,这就不是“不知情不为过”的事情,而是严重得多的故意伤害行为,会得到法律严厉得多的制裁。

一个具体的压迫案实例,就是近期多伦多的老船长案。经营多伦多知名的Captain John’s湖滨船餐厅的老船长John Letnik先生,自认为船舶停泊费及纳税太高,而在5年前开始拒付,并与多伦多湖滨开发公司市政府打官司。认为收费不合理去打官司的本身并没有错,老船长错就错在不能违约拒付。设想一下,如果这位老船长当时并没有违约拒付,而是一边支付、一边认为收费不合理而打官司,那么即便官司输了,这也属于纠纷案,至多赔偿部分对方的律师费而不是全部,即便有罚款也非常有限。但不按合同办事拒绝支付就是违约,属于压迫案了。正因为这属于压迫案,才导致了总计50万的巨额赔付,并且被法庭勒令断水停业。老船长在判决之后,只能将这艘船的生意卖了来赔款。但是,一个已经被逼停业的生意,怎么可能卖得出个好价钱?打算与前来强制执法的警察抗争,又能有什么用? 家 园 论 坛

写到这里,可能大家也会明白了,为什么加拿大与中国是如此截然不同,一个更看重违约,另一个则更看重违规?这是源于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理念:人权高于一切,而不是稳定压倒一切。西方国家的法律出发点,不是通过法制来维护统治者的意志,而是把法律看作是维护人们之间契约行为的保障,即并非法律意志论而是法律契约论:人们对于事先自愿签订的契约,事后就要努力去实施,这是社会正常运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对人权尊重的必须。一个人的违规(主要指民法,并不指杀人放火的所触犯的违反刑法之举),未必会对他人伤害很大,但违约却是对他人刻意的、直接的伤害。所以,在人权高于一切的国度里,必然是违约比违规更严重,这与稳定压倒一切的国度之法理,是截然相反的。 家园网多伦多,toronto.iask.ca 现在就可以再回到唐炜臻案的讨论了。从唐炜臻的案情来看,他违反了什么?种种迹象表明,他所违反的,只是加拿大安省的证劵法规:不可能有任何证劵投资法规能够允许投资人去承诺回报比率,但唐炜臻却高调地在各大媒体宣称自己能操盘到每周1%的回报。同时,任何证劵投资法规更不允许拿后人投资进来的钱去产生伪回报给之前的投资者,但唐炜臻也如此做了庞氏骗局。这当然是违规的。

但是,唐炜臻违约了吗?看起来似乎没有。唐炜臻的所有的客户,似乎都是自愿与唐炜臻签订投资契约的,唐并没有强迫他人这么做。当然,不仅是唐炜臻的客户,就连笔者这样不是其客户的人,都认为唐炜臻是个骗子:他是通过谎称的回报来利诱客户上当的。但是,唐炜臻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似乎表现出没有主观的意图要去欺骗,案发后依然强烈要求继续操盘赚钱来归还给投资者,而把之前的亏损则归咎于账面资金不够,欺骗则只是融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进而,他之所以做不成事,则把原因完全归咎于安省证监会不允许他这么做。唐炜臻的表现,似乎是在全力地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契约而不是违约,只是受制于安省证监会而无法施展。对于这种行为,投资人可以恨得咬牙切齿,旁观者亦会认为这是死到临头了还要作秀,但法律却难以对此予以严厉地判决:因为这只是手段恶劣、后果严重但动机却很“纯洁”,属于“好心”、误做结果捅了大篓子。

另外对唐炜臻有利的一面则是,种种证据也表明,唐炜臻至少表现出了并没有去挥霍投资人的钱财:媒体揭露出来的,只是他给自己每月开的工资为4千元,这实在谈不上有多高。至于给自己添置了高档西装、让儿子就读私校,这也谈不上是什么高消费,唐炜臻至少没有用投资人的钱去购置豪宅、开豪车或者用于其他奢侈消费。至于大量捐款、办春晚、租车去渥太华反藏独,这些沽名钓誉的把戏,换一句话说,也是一种集资的手段,很难被判定为这是在拿投资人的钱胡作非为。当然,到2009年案发时,欠了投资人的钱还不出来了,承诺的高回报绝不可能兑现了,这无疑也属于最终违约,但这与前面的例子中有钱故意不给的违约,在法律上是有本质区别的。一个人努力去做但做不成,这并不为过: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前不也承诺医疗改革,现在却基本一事无成,但该老兄依然还在竞选连任,并且支持率还不低么?

顺便多说一句,几乎同时案发的邓越文案,与唐炜臻案还是有所不同的,虽然都是属于被安省证监会冻结了资产而导致了破产,但邓越文却涉嫌用投资人的钱挪用于私人消费,如从公司账号划10几万的给自己的老婆购买昂贵的钻戒,置了几处房产却赶在证监会调查前转移到了老婆的名下,这样拿投资人的钱去做如此私人用途而不是用于投资,以及转移资产的行为,就是直接伤害投资人利益的违约行为。所以邓越文被罚得相对较重:通常的违反证监会规则的罚款为5、6万元,但邓却被罚了最高金额25万。但从迄今媒体披露的资料来看,唐炜臻似乎不存在这个问题。

所以,综上所述,唐炜臻面临这次审判表现得无比自信,不是没有他的道理:按照加拿大的现行法律,他的操作只是违规而并不涉嫌违约(更确切地说,没有违约的主观意图),理应不会被重判。尽管涉案金额巨大,此乃加拿大有史以来的最高金额大庞氏骗局,但最终会不会按此类案件的最高判决来判,坐牢5年并罚款500万?我表示十分怀疑。我估计最终判决无罪,—让我们拭目以待看陪审团的决议,法官的终审判决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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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肥领事    时间: 2012-9-14 10:00
你说这么多干嗎!大陸是用大陸法,法例一流,解釋权都由人订。西方国家〈〉英系〈〉都是以案例的海洋法。做错什么就罚什么,没得说情。
作者: 健康美丽财富    时间: 2012-9-17 07:59
民猪政府10亿打水漂,判了谁了?老唐一定被轻判,只是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口诛笔伐,信用口碑尽失。败军之将,弃之如敝屣。这事了啦后回去找份工,下班后回家打座念经最好。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2-9-17 13:00
标题: 唐炜臻涉诈骗案开审:如定罪最高囚5年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2-9-17 14:02 编辑
民猪政府10亿打水漂,判了谁了?老唐一定被轻判,只是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口诛笔伐,信用口碑尽失。败军之将,弃之如敝屣。这事了啦后回去找份工,下班后回家打座念经最好。
健康美丽财富 发表于 2012-9-17 08: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唐真值! 拿了$6000万加元, 最坏就是关5年, 两清了. 出来就是千万富翁生活. 比加拿大冤案赔偿高100倍! 这才是价值投资. 民猪国家的法律简直是鼓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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