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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傻眼:198万买婚房 房子已经被租掉20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无远虑也没近忧    时间: 2012-8-27 14:55
标题: 傻眼:198万买婚房 房子已经被租掉20年!
中国买房不用合同的吗?不用在政府办登记的?
作者: 竹本小川    时间: 2012-8-27 15:38
很奇怪不找律师吗?
作者: DDW    时间: 2012-8-27 17:12
买房子都不看房子的?
作者: *火眼金睛*    时间: 2012-8-27 18:12
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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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llas    时间: 2012-8-27 20:34
我艹,这不是应该很清晰明白吗?房子买了,管他有没有租客,赶出去完事!报警赶出去也成,警察凭什么不受理?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12-8-27 21:08
很奇怪不找律师吗?
三川 发表于 2012-8-27 16: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呀。你为什么不去看房子呢?看看不就知道了,新房吗还有可能不看,二手房为什么不看。其次,也没什么了不起呀。这个刘先生和前房东之间的合约,如果再卖房合约上没有说明,则新房东就有选择的权利,即可以同意租约并由新房东收租,也可以不同意出租,则刘先生就必须搬出去(当然有个合理的时间准备)。刘先生与原房东之间的租约关系由刘先生去和原房东打官司,而与新房东没有关系。如果刘不搬则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执行。当然也可以找朋友把他赶出去,并追回居住期间的租金和费用。
作者: 竹本小川    时间: 2012-8-27 21:14
对呀。你为什么不去看房子呢?看看不就知道了,新房吗还有可能不看,二手房为什么不看。其次,也没什么了不起呀。这个刘先生和前房东之间的合约,如果再卖房合约上没有说明,则新房东就有选择的权利,即可以同意租约并由新房东收租,也可以不同意出租,则刘先生就必须搬出去(当然有个合理的时间准备)。刘先生与原房东之间的租约关系由刘先生去和原房东打官司,而与新房东没有关系。如果刘不搬则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执行。当然也可以找朋友把他赶出去,并追回居住期间的租金和费用。
杏儿粒子 发表于 2012-8-27 22: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的房客和原来房东的债务是他们的事,报警有贼进家,换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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