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不找律师吗?
三川 发表于 2012-8-27 16: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呀。你为什么不去看房子呢?看看不就知道了,新房吗还有可能不看,二手房为什么不看。其次,也没什么了不起呀。这个刘先生和前房东之间的合约,如果再卖房合约上没有说明,则新房东就有选择的权利,即可以同意租约并由新房东收租,也可以不同意出租,则刘先生就必须搬出去(当然有个合理的时间准备)。刘先生与原房东之间的租约关系由刘先生去和原房东打官司,而与新房东没有关系。如果刘不搬则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执行。当然也可以找朋友把他赶出去,并追回居住期间的租金和费用。
杏儿粒子 发表于 2012-8-27 22: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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