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这回锡到钢板上了。
小 川 发表于 2012-7-26 22: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谁说他是香港人了?不过这人真有病,花30万打个输定的官司,该!
无忧无虑之人 发表于 2012-7-26 23: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讨厌的市政府。有这50万干什么不好?
这无聊官司打赢了又能怎么样呢?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2-7-26 22: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香港人这回锡到钢板上了。
小 川 发表于 2012-7-26 22: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此件事情的实质是曾石夫妇在其律师女儿的后盾支持下,自做聪明------为了节省向市政府建设科申办BUILDING PERMIT (建设许可)的费用,弄巧成拙衍生的后续诉讼,其实申办BUILDING PERMIT很简单,并非复杂,多数建筑设计师可以代理设计的同时,也收费代理向市政府申办BUILDING PERMIT, 也有施工方代为申办BUILDING PERMIT,市政府建设科申办BUILDING PERMIT 收费,是按照建筑设计预算的10%收取申请建设许可证费用,其中在审批的过程中,需要征得左邻右舍的同意,也就是说假如屋主与左邻右舍平时相处互动良好,就没有问题了,但是如果屋主与左邻右舍相处关系不和睦,这就困难了,市政府建设科也左右为难了!
事实看来这位建筑设计师和施工建设的公司十分聪明,他们肯定有签约在先:建设许可证由屋主自行负责申办!------因此与他们都脱离责任了!聪明的设计师和施工建设的公司!!!!!
pjwyx 发表于 2012-7-27 09: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此件事情的实质是曾石夫妇在其律师女儿的后盾支持下,自做聪明------为了节省向市政府建设科申办BUILDING PERMIT (建设许可)的费用,弄巧成拙衍生的后续诉讼,其实申办BUILDING PERMIT很简单,并非复杂,多数建筑设计师可以代理设计的同时,也收费代理向市政府申办BUILDING PERMIT, 也有施工方代为申办BUILDING PERMIT,市政府建设科申办BUILDING PERMIT 收费,是按照建筑设计预算的10%收取申请建设许可证费用,其中在审批的过程中,需要征得左邻右舍的同意,也就是说假如屋主与左邻右舍平时相处互动良好,就没有问题了,但是如果屋主与左邻右舍相处关系不和睦,这就困难了,市政府建设科也左右为难了!
事实看来这位建筑设计师和施工建设的公司十分聪明,他们肯定有签约在先:建设许可证由屋主自行负责申办!------因此与他们都脱离责任了!聪明的设计师和施工建设的公司!!!!!
pjwyx 发表于 2012-7-27 09: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昨天看电视新闻了, 是个说普通话的捞松
~!@#$%^&*()_+ 发表于 2012-7-27 07: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华人的一个毛病就是 只知道讲理,不会讲法,法律这样规定了,不满意,应该先执行,然后再去法庭。
七七九九 发表于 2012-7-27 09: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魏德方表示,这件事也可以提醒市民,不要建造未经批准的建筑,否则便将承担代价严重的后果。
华顺 发表于 2012-7-27 10: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西方人也是一根筋,就不会妥协一下,商量个两相其美的办法?比如罚款什么的,只要不妨碍他人,就不要让人家硬拆了嘛
七七九九 发表于 2012-7-27 09: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笨猪一样的西方文化
七七九九 发表于 2012-7-27 0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hih Tseng 曾石, 这哪是大陆的拼音? 会普通话的香港人或新加坡人?
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12-7-27 10: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才叫笨猪,守法叫笨猪么?
无忧无虑之人 发表于 2012-7-27 12: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西人干这样的事多了,怎么不见人说?
gateway88 发表于 2012-7-27 08: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昨天看电视新闻了, 是个说普通话的捞松
~!@#$%^&*()_+ 发表于 2012-7-27 07: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hih Tseng 曾石, 这哪是大陆的拼音? 会普通话的香港人或新加坡人?
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12-7-27 10: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由拼音就定这是那里人,我还有个英文名和英国王室同名呢,人家就认为我是英国王室?
无忧无虑之人 发表于 2012-7-27 12: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讲法,但是也要有“情”调和,法律不能是冷冰冰的
七七九九 发表于 2012-7-27 12: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讨厌的市政府。有这50万干什么不好?
这无聊官司打赢了又能怎么样呢?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2-7-26 22: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歧视!歧视! 政府官员知法,执法很随意性,他们习惯别人要服从于他们。知法犯法不是中国的专利.政府官员曾到我家找麻烦。说我不能在我家main floor 摆床. 还要我的孩子们向他出示有效证件。 真是岂有此理。我睡我家厨房里或厕所里关你屁事,我愿意!如果我没有犯法,即便你是警察都没有权利在大街上查我的证件.在这里我们的权利是不等同白人.甚至底于黑人. 黑人的权利是他们团结斗争上百年争取来的. 华人更喜欢内斗和大义灭亲. 华人家庭出了问题.能得到一笔慈善捐款已是了不起了. 哪里能从根本上得到帮助. 同胞们,该醒醒了.
jane33a 发表于 2012-7-28 17: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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