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 [打印本页]

作者: 清风寨    时间: 2012-7-9 08:36
标题: 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
本帖最后由 hls812 于 2012-7-9 09:47 编辑

中国的国籍法


1) 各民族的人都有权具有中国国籍。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2)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 具有中国籍,但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

4)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 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具有中国国籍。

5)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