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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布林俊被肢解视频网 警方拟起诉老板 [打印本页]

作者: 朋友多    时间: 2012-6-6 10:13
标题: 发布林俊被肢解视频网 警方拟起诉老板
好像这么做不妥当吧?
这件事是有点异类,但视频网只是人家提供的一个可应用的平台,是否网络公司都要象中国大陆一样配备各种各样的“网络警察”来监控、筛选?

如果在公共游泳场,有人摔死了,那么是否警方应该起诉市长哪?
作者: 加拿大老张    时间: 2012-6-6 10:40
标题: 发布林俊被肢解视频网 警方拟起诉老板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2-6-6 11:42 编辑
好像这么做不妥当吧?
这件事是有点异类,但视频网只是人家提供的一个可应用的平台,是否网络公司都要象中国大陆一样配备各种各样的“网络警察”来监控、筛选?

如果在公共游泳场,有人摔死了,那么是否警方应该起诉市长哪?
朋友多 发表于 2012-6-6 11: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哪个网站能24小时监视用户上载的东西? 除非象中国那样雇佣大量的专职网络警察24小时监视. 这明显是警察找茬制造"工作量", 企图增加警察人数, 向警察国家发展. 过多的高薪警察本身就是社会毒瘤, 要制造麻烦解决闲置问题.
作者: HAPPY KITTEN    时间: 2012-6-6 12:11
靠这些恶心东西吸引眼球的家伙,就该被起诉!
作者: 8号    时间: 2012-6-6 13:54
唉,要天天上51扫盲。
法律上不知道不代表你无罪,ignorance is no defence。
你知道了,还坚拒屏蔽就是犯法。
作者: GPS1    时间: 2012-6-7 07:16
警察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如果警察早看到该视频,嫌犯也不会逃离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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