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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陈光诚入美使馆未提避难 四部门交涉 [打印本页]

作者: 了然于胸    时间: 2012-4-29 07:37
标题: 陈光诚入美使馆未提避难 四部门交涉
中国窝囊的中央政府,为什么不能处理渉事的地方官员?只是临沂的地方官员,不是山东省的官员,所以不是省部级,就这也没办法下手?他们能有多大的保护伞?现在怎么办?丢脸了吧。对不按党纪国法做事的官员就应该下重手处理,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党有党纪,违反了党纪国法当然要处罚。

现在的事实是不管哪一级官员出事,政府首先是否认,然后是包庇,很多时候包庇的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贪污挪用上千万甚至上亿的村官,再然后是出动警察,武警,特警,甚至是军队来维稳,因为人民群众不满,集体抗议。一件很小的事情总是不及时处理,让它发酵变成群体性事件,然后花巨资维稳,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就像恐怖主义是由美国政府造成的一样,不稳(维稳)也是由中国政府的做法造成的。
作者: 了然于胸    时间: 2012-4-29 07:50
在这些事件里,政府最起码犯了四个错误:1.没处理触犯党纪国法的官员;2.滥用国家机器。警察,武警本来都是保护人民的,现在却被用来对付仅仅要求自己正当权益的公民,甚至还用特警,军队来对付手无寸铁的民众。谁能告诉我军队是干啥的?3滥用纳税人的钱,花巨资来维稳。用纳税人交的税款来对付纳税人;4一般来说,这些维稳过程中都容易滥用武力,还会纠集社会上的流氓打手黑恶势力来对付有正当诉求的公民,是以恶制善。
作者: 浏阳    时间: 2012-4-29 08:25
中国公民,无论高低贵贱,不断地跑到外国使领馆逃避迫害,你说这个国家的人权和法治到底有多好!
作者: Thai Xpress    时间: 2012-4-29 10:05
请混迹于51的那几位著名5毛出来评价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还有就是博瓜瓜,是否与你们丫也是同一伙的?
作者: 先捞后洗    时间: 2012-4-29 11:53
2006年7月15日,冯兰瑞、应松年、姜明安、张思之、茅于轼、吴思联署《就陈光诚被捕事件致胡锦涛总书记及中共中央常委的信》,希望其能“关注和过问陈光诚问题,使陈光诚问题能在人权和法治的原则上得以妥善解决,为中国人权和法治事业的进步奠定一块重要的基石。”[36]
9月29日,五十多位学者发表致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Letter to President Hu Jintao to Stop Harrassment of Advocates for Social Justice》,信中多次提到陈光诚案。[37]
11月2日,英国外相玛格丽特·贝克特女士表示,对陈光诚获准上诉,表示欢迎,并希望陈光诚的二审得到公正处理。 [38]
2007年10月,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兰托斯为首的34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陈光诚。 [39]


这位“情为民所系”的新三民主义的忽悠者看来对这屁民的事不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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