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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国坎坷过4年:对于移民我无怨无悔 [打印本页]

作者: 为什么呢    时间: 2012-3-13 14:14
标题: 加国坎坷过4年:对于移民我无怨无悔
Good Article!!
作者: 邴醉山    时间: 2012-3-13 15:20
既来之,则安之。如果你不是揣着大把银子来的,都会遇到相似的经历。关键是摆正心态,接受现实。还应不断编织和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不抱怨、不强求,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生活总归是美好的,努力吧!
作者: 宝马7    时间: 2012-3-13 16:10
I like your article. True story and feelings.
All the best to you and your family,
作者: 加国有忧无虑    时间: 2012-3-13 16:38
不容易啊 不容易!  努力每一天,调整好心态,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作者: cfc1234    时间: 2012-3-13 17:13
"而偏偏此时,儿子降临了,朋友戏称这是上帝的礼物,虽然我们暗自窃喜,但是小家伙的到来无疑加剧了我们的经济压力。我的妊娠反应是剧烈的, 可是我不得不拖着孱弱的身子,在麦当劳打小时工,一来贴补家用,二来照顾放学后的女儿。 "
How many Children do you have?
作者: yyzyow    时间: 2012-3-13 18:11
好文,生活不会亏待努力的人,只要一家人一条心,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作者: 花地    时间: 2012-3-13 18:41
祝福你们!
作者: jefftor    时间: 2012-3-13 18:55
到加四年挣四千元,正常偏高水平。打工要七、八千才可每月实际拿到这个数。如果不用租房,有这个收入,生活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作者: 老杰克    时间: 2012-3-13 20:47
很好!想想:这个年纪移到异国他乡,还是付出。当你年老、新一代长大时,你或许才真正觉得,值。
作者: 刺猬想家    时间: 2012-3-13 22:42
想问楼主和各位女士一个问题,绝对是抱着探讨的态度在寻找答案。
如楼主所说 ,在国内时由于楼主要付家里的账单,错位的生活让感情变质,到这里以后,现在老公挣的虽然不是很多,但家庭生活不再错位了,因为楼主不再挣钱了,感情也好了。
是不是家庭挣的钱不在多少,而在于是谁是主要挣钱的?一旦错位男女便有点都不舒服?毕竟我们都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人。
作者: 心海无涯思无边    时间: 2012-3-14 06:19
标题: 加国坎坷过4年:对于移民我无怨无悔
本帖最后由 心海无涯思无边 于 2012-3-14 07:25 编辑

回复 1# 为什么呢
这位同胞,我感到许许多多移民到加拿大的中国人都不容易,不要过于悲伤,生活就是这样,你的日子肯定比我的日子强多了,我对移民加拿大也无怨无悔。我来了10年半了,昨天还有个畜生耻笑我吃加拿大的社会救济,真不是东西,真没良心。
1、我实在不想拿社会救济,太丢人了,可我要想活下去,必须走那条路;
2、我拿社会救济是拿加拿大的钱,没有拿中国的钱;
3、我拿社会救济期间上网、学习,借了很多书、DVD,我的英语如何提高的?如果去干体力活,挣不了几个钱,每月省不下几个钱,我年龄大了,渐渐受不了,很不值得。
4、其实我拿过两次EI,每次拿7个月左右,我现在在上学,之前我上过6个月的学,学费8千多加币,一月政府补助1千多加币,我现在上的学政府最高资助2万8千加币,我只花了2万1千加币,我给加拿大省7千加币。
就这么点收入,省吃俭用买书,有时间了就是看书、看电视和上网,我在中国大陆工作期间没怎么系统地看过历史书,在这看了不少历史书。我为啥能听懂大量英文视频?都是不上班那段时间自学过来的!

耻笑我在加拿大拿社会救济,我吃加拿大,日子很苦,我为祖国做积极贡献,耻笑我什么?我吃你什么了?
这个畜生不可能在加拿大混得很好,英语水平不会高到哪里去了,技术水平也不会高到哪里去了,一小时挣不了几个钱,缺德玩意一个!

那些真正在加拿大混得挺不错的中国人,比如年薪十万以上的白领,很可能在比较了解我之后不会耻笑我拿社会救济。

在51网站写帖子争论种种问题,拿我离婚了、拿过社会救济说事。
作者: aaazzz    时间: 2012-3-14 14:25
在中国是因为瞎折腾,搞得生活不如意;但吃穿不愁。到了加拿大,连基本生活都没保障,这么惨兮兮的。不应该啊!
作者: zggg    时间: 2012-3-14 21:20
平淡就是福
作者: zggg    时间: 2012-3-14 21:31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出国20年了,对这句,体会很深.出国第一天,就遇到老公的"小三",所以,失去了家庭。代价可想而知.
我得到的是--我终於出国了,失去了家庭,只能信命了。
:angry::sad::thinking::bhuhhh:
作者: *火眼金睛*    时间: 2012-3-16 07:06
又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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