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麻建国有机会到访, 请通知一声, 大家合伙盛情招待他. 那些大使, 领事就免了. 500人的宴会待房
事, 那些什么侨领, 议员不知代表谁?
bham001 发表于 2012-3-12 1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麻子肯定是贪了国家不少的钱。子女家眷全在国外。为了方便他和他的家人进出国门,继续转移钱财。
aaazzz 发表于 2012-3-12 13: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不要信口胡说。麻建国获英国利兹大学博士学位后。带领全家回国。难得有人替我们提个建议。还受到象你这种人的诬蔑。
Tongbao 发表于 2012-3-12 15: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颁发海外华人华侨特别身份证,与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第九条的目标非常接近。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就是主张绕开双重国籍,解决实际问题。第一步,不用修改国籍法,就发证,当然最简单。多年来,国家侨办对此一直不肯松口,理由是港澳台是中国人,海外同胞是外国人,抱着极左国籍法不放。经过这一段呼吁,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的论调,已经被归入把五千万海外同胞自动割弃给外国的丧权辱国论,应该会有所收敛。再拿“两个凡是”主政末期搞的极左国籍法当挡箭牌,显然讲不过去了,不得人心。看看有关官方还有什么理由顶住不办?海内外同胞努力越大,希望越大,无论如何,做中国人是海外同胞与生俱来的权利,不能甘心被当做外国人折腾。
江天 发表于 2012-3-12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下次麻建国有机会到访, 请通知一声, 大家合伙盛情招待他. 那些大使, 领事就免了. 500人的宴会待房
事, 那些什么侨领, 议员不知代表谁?
bham001 发表于 2012-3-12 1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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