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难民,或者人道主义。如果让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对在加拿大境外用合法的方式排队等待移民的申请人十分不公平,而且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会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加拿大,只要生了个小孩,在非法工作并且缴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留下来。更何况他们到底怎么被中国迫害了。不喜欢中国的生活环境是一回事,为了居留权拼命诋毁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就是这个人的品格有问题了。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真不明白这个网站怎么会贴这种新闻来同情这对夫妇,连最基本的是非都分不清楚。
lugreat 发表于 2012-2-25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实在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难民,或者人道主义。如果让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对在加拿大境外用合法的方式排队等待移民的申请人十分不公平,而且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会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加拿大,只要生了个小孩,在非法工作并且缴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留下来。更何况他们到底怎么被中国迫害了。不喜欢中国的生活环境是一回事,为了居留权拼命诋毁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就是这个人的品格有问题了。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真不明白这个网站怎么会贴这种新闻来同情这对夫妇,连最基本的是非都分不清楚。
lugreat 发表于 2012-2-25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已经在加拿大住 了这么多年,又在雇佣加拿大人,交了税, 就应该放他们一条活路. 毕竟他们为社会做了贡献.
宝马7 发表于 2012-2-25 15: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篇报道要点是中国官员对自己公民的极端不负责任,江的小孩根据加拿大法律,自然成为加拿大人,但江还是中国人,他们的小孩还是有权利成为中国籍,这是现有中国国籍法规定的。按中国国籍法,这种情况无法自圆其说。一方面你可以剥夺小孩国籍,一方面小孩又可以申请中国籍。而领事馆的做法就是推卸责任,把球踢给加拿大。至于利益品格根本就不是我们在这个案子要考虑的因素,你觉得他们自私贪便宜不拥共不爱国,就按朝鲜法律处理,把他们用铁丝串起来,枪毙都可以,但你首先要把人带回去。
maiko51 发表于 2012-2-25 11: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这家人,但他们真不应该申请难民,投资移民可以、团聚移民可以、技术移民也可以(厨师类),但他们却偏偏申请难民类,法官肯定判他们遣返。至于申请中国4019天签证被拒,纯属博宣传,却博不到同情,建议少搞这一套。
铲刀磨铰剪 发表于 2012-2-25 18: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那个驴屎的损招,试问有哪个国家的签证是申请10几年的?一箭数雕啊,既抹黑了中国又找到了新的借口!
流浪在北美 发表于 2012-2-25 18: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将他们一家遣返,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旦开了先例,后面就越来越多人通过这种方法来拿到身份,对我们这些通过合法渠道移民加拿大的人来说很不公平。 他们应该感恩了,夫妇两人在没有身份期间把女儿生下来,从而令女儿有加拿大身份,从而可以享有我们纳税人应该享有的福利。其实,强烈建议政府修改难民法案,不要再接受什么难民了,尤其中国难民,现在中国没有难民,能够有能力坐飞机来加拿大的已经不是难民,如果中国政府“迫害”你们这些“王八蛋”,能够让你大摇大摆的坐飞机来加拿大吗?
对这些为了拿到身份而出卖“人格”和“国格”的中国难民,政府应该加速遣返,而且在回到中国后,中国海关应该拘留他们一段时间(只拘留,没有迫害,免得又有什么借口说中国政府迫害),同时通报他们所属的居委会,然他们给当地人唾骂,让他们知道出卖国格要付出代价的 。
强烈要求移民局打击中国假难民,还加拿大一个和平,公正的国度,因为这些人对加拿大一点贡献都没有,他们来了,加拿大政府还要给钱他们学英文,这全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同时建议移民局审阅难民申请的时候翻查申请人的记录,凡是之前以探亲,商务考察理由来加拿大的难民申请人统统马上遣返,因为很明显他们在说谎,同时对这些在加拿大的申请担保人给予起诉。看看以后谁敢担保国内的亲戚来加拿大旅游,然后来了以后就申请难民。
中国假难民,可耻!
wongseefu 发表于 2012-2-25 19: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美国10年B1/B2签证.
都卖 发表于 2012-2-25 19: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记得有一次,遣返印度人,结果印度移民在遣返的时候聚集机场示威,阻断了遣返.2次遣返又示威,好象交通都堵了,结果从新审核留了下来.你在看看**的传人,一听遣返同胞,就好象被遣返人和他家有世仇似的.拍手称快啊.要不**传人 怎么在海外过的这么孙子啊,再有钱在海外也是孙子辈份.不报团啊.再一听人家有物业,有生意,这个恨啊.
大清再肥大,P民在海外也是孙子,传统出汉奸啊,互相咬啊,踩啊,P民移民数量比例比印度人,意大利人数量都大,可政府官员,公务员数量比以上两个族裔少的可怜啊,我正查找饭馆的地址,我要去签名.有知道的回一下帖.
都卖 发表于 2012-2-25 18: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你就不知道,这里中国领事馆都不希望一般性质非法移民的中国人被遣送回国,希望你们有最后奇迹,所以`他们一般和加拿大政府的边境管理局不配合行动,不是很配合办非法移民的中国人通行证和中国护照,,或拖延时间,,他们应该感谢中国政府,,
阿周 发表于 2012-2-25 18: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奇怪,难道中国真的是暗中鼓励偷渡出国,甩人口包袱的吗?
照规矩应该先把自己的公民接回去,然后让他们自己按正规途径申请移民。
搞一些小聪明,只会给国家抹黑,误导自己的人民。
maiko51 发表于 2012-2-25 2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实在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难民,或者人道主义。如果让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对在加拿大境外用合法的方式排队等待移民的申请人十分不公平,而且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会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加拿大,只要生了个小孩,在非法工作并且缴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留下来。更何况他们到底怎么被中国迫害了。不喜欢中国的生活环境是一回事,为了居留权拼命诋毁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就是这个人的品格有问题了。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真不明白这个网站怎么会贴这种新闻来同情这对夫妇,连最基本的是非都分不清楚。
lugreat 发表于 2012-2-25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这家人,但他们真不应该申请难民,投资移民可以、团聚移民可以、技术移民也可以(厨师类),但他们却偏偏申请难民类,法官肯定判他们遣返。至于申请中国4019天签证被拒,纯属博宣传,却博不到同情,建议少搞这一套。
铲刀磨铰剪 发表于 2012-2-25 18: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外国人申请中国签证最多好像就给半年180天,你叫领事馆给4019天签证,你说能不被拒,,他们哪有这权限批,,她女儿这个申请4019天签证纯粹是他的律师瞎胡闹,,恶作剧,吸引媒体注意和同情,把责任推一点到中国政府身上取,,
阿周 发表于 2012-2-25 18: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将他们一家遣返,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旦开了先例,后面就越来越多人通过这种方法来拿到身份,对我们这些通过合法渠道移民加拿大的人来说很不公平。 他们应该感恩了,夫妇两人在没有身份期间把女儿生下来,从而令女儿有加拿大身份,从而可以享有我们纳税人应该享有的福利。其实,强烈建议政府修改难民法案,不要再接受什么难民了,尤其中国难民,现在中国没有难民,能够有能力坐飞机来加拿大的已经不是难民,如果中国政府“迫害”你们这些“王八蛋”,能够让你大摇大摆的坐飞机来加拿大吗?
对这些为了拿到身份而出卖“人格”和“国格”的中国难民,政府应该加速遣返,而且在回到中国后,中国海关应该拘留他们一段时间(只拘留,没有迫害,免得又有什么借口说中国政府迫害),同时通报他们所属的居委会,然他们给当地人唾骂,让他们知道出卖国格要付出代价的 。
强烈要求移民局打击中国假难民,还加拿大一个和平,公正的国度,因为这些人对加拿大一点贡献都没有,他们来了,加拿大政府还要给钱他们学英文,这全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同时建议移民局审阅难民申请的时候翻查申请人的记录,凡是之前以探亲,商务考察理由来加拿大的难民申请人统统马上遣返,因为很明显他们在说谎,同时对这些在加拿大的申请担保人给予起诉。看看以后谁敢担保国内的亲戚来加拿大旅游,然后来了以后就申请难民。
中国假难民,可耻!
wongseefu 发表于 2012-2-25 19: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记得有一次,遣返印度人,结果印度移民在遣返的时候聚集机场示威,阻断了遣返.2次遣返又示威,好象交通都堵了,结果从新审核留了下来.你在看看**的传人,一听遣返同胞,就好象被遣返人和他家有世仇似的.拍手称快啊.要不**传人 怎么在海外过的这么孙子啊,再有钱在海外也是孙子辈份.不报团啊.再一听人家有物业,有生意,这个恨啊.
大清再肥大,P民在海外也是孙子,传统出汉奸啊,互相咬啊,踩啊,P民移民数量比例比印度人,意大利人数量都大,可政府官员,公务员数量比以上两个族裔少的可怜啊,我正查找饭馆的地址,我要去签名.有知道的回一下帖.
都卖 发表于 2012-2-25 18: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在房子上咱们背道而驰,在社会问题的观点上我也不敢与你苟同。
我对这家人是否该遣返不想做评论,但对你的观点及后边赞同你观点的人稍加剖析:
“印度移民在遣返的时候聚集机场示威,阻断了遣返”实际上是妨碍公务,胡作非为。试想,如果某个印度人犯了谋杀罪要拉出去执行枪决(当然这儿没死刑,只是假设),他们去聚众劫法场,你也会赞扬他们团结吗?
大家不要混淆了“正义”与“自私”,人家说点公道话却给人家扣上了自私的帽子。他们一家人留在加拿大与大家有利益冲突吗?大家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自私”从何而来?
“都卖”去签名声援时,别忘了顺便劝他们再买一套房子。
花草迷 发表于 2012-2-25 22: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美国10年B1/B2签证.
实在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难民,或者人道主义。如果让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对在加拿大境外用合法的方式排队等待移民的申请人十分不公平,而且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会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加拿大,只要生了个小孩,在非法工作并且缴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留下来。更何况他们到底怎么被中国迫害了。不喜欢中国的生活环境是一回事,为了居留权拼命诋毁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就是这个人的品格有问题了。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真不明白这个网站怎么会贴这种新闻来同情这对夫妇,连最基本的是非都分不清楚。
lugreat 发表于 2012-2-25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在房子上咱们背道而驰,在社会问题的观点上我也不敢与你苟同。
我对这家人是否该遣返不想做评论,但对你的观点及后边赞同你观点的人稍加剖析:
“印度移民在遣返的时候聚集机场示威,阻断了遣返”实际上是妨碍公务,胡作非为。试想,如果某个印度人犯了谋杀罪要拉出去执行枪决(当然这儿没死刑,只是假设),他们去聚众劫法场,你也会赞扬他们团结吗?
大家不要混淆了“正义”与“自私”,人家说点公道话却给人家扣上了自私的帽子。他们一家人留在加拿大与大家有利益冲突吗?大家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自私”从何而来?
“都卖”去签名声援时,别忘了顺便劝他们再买一套房子。
花草迷 发表于 2012-2-25 22: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从做人看,这对夫妇肯定比你强,要不人家房子贷款都还完了,还有饭店.你怎么比人家来早,还有身份,到现在还在租房住,还在到处看房.就是把他遣返了,你就有房了吗.长点出息,向这对夫妇多学习,自强,自立多挣点钱,早点买个房子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比啥不强啊.人家最起码雇了好几个加拿大公民.你连家人的幸福都帮不上.闭嘴吧,快长大吧,就怕你一辈子长不大了 .
都卖 发表于 2012-2-26 08: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从做人看,这对夫妇肯定比你强,要不人家房子贷款都还完了,还有饭店.你怎么比人家来早,还有身份,到现在还在租房住,还在到处看房.就是把他遣返了,你就有房了吗.长点出息,向这对夫妇多学习,自强,自立多挣点钱,早点买个房子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比啥不强啊.人家最起码雇了好几个加拿大公民.你连家人的幸福都帮不上.闭嘴吧,快长大吧,就怕你一辈子长不大了 .
都卖 发表于 2012-2-26 08: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WTTO
如果这对夫妇中只要其中有一个是国家某一项高新科技尖端领域的人才或专家,情况就又不同了吧。
安朵妮雅 发表于 2012-2-27 19: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是“高新科技尖端领域的人才或专家”,你会来加拿大当难民开餐馆儿吗?
WTTO 发表于 2012-2-29 20: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个中国搞火箭的在多伦多某个地铁站拐角卖面包呢,中国航天载人成功时,他说他参加过长征火箭研制.
都卖 发表于 2012-3-1 08: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篇报道要点是中国官员对自己公民的极端不负责任,江的小孩根据加拿大法律,自然成为加拿大人,但江还是中国人,他们的小孩还是有权利成为中国籍,这是现有中国国籍法规定的。按中国国籍法,这种情况无法自圆其说。一方面你可以剥夺小孩国籍,一方面小孩又可以申请中国籍。而领事馆的做法就是推卸责任,把球踢给加拿大。至于利益品格根本就不是我们在这个案子要考虑的因素,你觉得他们自私贪便宜不拥共不爱国,就按朝鲜法律处理,把他们用铁丝串起来,枪毙都可以,但你首先要把人带回去。
maiko51 发表于 2012-2-25 11: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没有搞清楚事实和法律,江和他妻子加入了秘鲁国籍,按照中国法律他夫妇已经失去了中国国籍,他们的小孩分别是在秘鲁和加拿大出生,分别拥有秘鲁和加拿大国籍,按照中国的法律父母拥有中国国籍,孩子在海外出生的可以申请中国国籍,所以江夫妇没有权利为他们的孩子申请中国国籍,况且他们的孩子已经拥有了秘鲁和加拿大国籍了。
其实这件事情和中国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加拿大移民局要遣返他们也是将他们遣返回秘鲁。
mw2006third 发表于 2012-3-3 10: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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