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印尼大规模屠杀华人的事件”,这个不是预言,是已发生事实,发生在1998年,可见东南亚排华和中国有没有双重国籍没关系。
東南亞華人佔全球華人的九成,難道要九成人聽從你們一成人的意見嗎?
江天 发表于 2012-1-31 19: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其一,本文不像一个菲裔执笔那么简单;
其二,这与排华行为毫无关系,严重的排华事件均发生在无双重国籍的情况下,且华人的“种”是永不能改变的;
其三,原本是自愿,无人强迫;
其四,以做华人“种”骄傲,不要因他人可能以为排华借口而回避,而应该勇敢面对。
老杰克 发表于 2012-1-31 21: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被明报弄出来的不知真假的蔡友铭的脑壳被驴踢了。
本来准备好好的反驳一番,一看该说的网友都替我说了。
大家注意,明报已经被统战部收购了,当然是通过某些人收购的。
xlpz 发表于 2012-1-31 21: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最新消息:
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定于2月14日访美,给海外同胞维护自己的神圣权利,呼吁恢复被剥夺的中国国籍,带了一次良机和希望。为迎接下届中国领导人习近平访美,海外同胞正在精心准备一份大礼: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目前,该修正案第五稿征集民意签名正在进行中。由于各地时差,支持签名24小时不间停,正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德国、中国、阿根廷、挪威、西班牙、比利时、丹麦、新西兰、瑞典、南非、泰国、新加坡等世界各地源源不断涌入中国国籍电子信箱。多位海外同胞,一次就征集到三十人以上的签名,热情令人感佩。支持签名呈直线攀升之势,不到十天已突破两千人。
让子子孙孙为龙年新春参与支持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的第一代大陆移民、江东父老感到骄傲吧!海外同胞恢复中国国民身份常回家看看不是梦。只要众志成城共同努力,海内外齐声欢呼“回家自由了!终于自由了!”的那一天,应该不会太远了。
江天 发表于 2012-1-31 22: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这样惊动圣驾,携海外身份要求中国政府,是杵逆呀。人家真叫真的话,请愿书就变成黑名单了,以后想回去看看,都难了。
oopz 发表于 2012-1-31 23: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华人受迫害跟有无中国国籍毫无关系! 最根本的原因是华人一向只注重赚钱,看不起当地人,也不团结,再加上其母国-中国从来不关心他们.需要的时候,号召他们出人,出钱,出力,不需要的时候,根本不在乎他们的生死!
一个没有父母爱的孩子,在外面只能乞求别人的可怜,而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所以,最应该的做法是: 承认双重国籍,强势地保护海外中国公民,以此使住在国不得不跟中国搞好关系.在这点上,世界上没有任何第二个国家有中国的条件!可以说,这是中国崛起的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
中国现在已经不输出革命,已经不号召和鼓励武装推翻他国政权,所以,在21世纪的世界,如果再有屠杀和排华的行为,跟中国国籍根本没有关系,相反,跟没有中国国籍,跟海外华人没能得到强大的母国-中国的保护和关注有直接的关系!
中国,请不要随便抛弃自己的孩子!
asana 发表于 2012-2-1 03: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双重国籍是自愿的, 没有人强迫你申请, 你可以继续当你的菲驴
yizi 发表于 2012-1-31 16: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强势地保护海外中国公民?怎么保护?派军舰派军队到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还是发射洲际导弹达到美国加拿大?妄想嘛。
如果这样的话,中国跟东盟的友好关系就完完了,华人在欧美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了。
我真不明白,那些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不好好在居住国呆着,为居住国建设出力,整天想着要回被自己抛弃远离的祖国的国籍,干什么?难道就是要跟自己祖国的公民一样的待遇?真是,吃着碗里的,瞅着锅里的,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其实,这些外籍的华人,就算给你们中国国籍,你们也不会到中国去享受共产党的独裁统治的,只不过要的是出入境的便利罢了,也就是到中国去炫耀你们的假洋鬼子的身份罢了,就为了省签证的那么几个钱而已,连自己的人格都不要了,还联名乞求要讨回自己抛弃的一切了。泼出去的水,哪有收回的道理?
doggy 发表于 2012-2-1 06: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习不在此列,甚至曾在公开场合表现过对此的反对态度
pumpkin520 发表于 2012-2-1 00: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公民保护:有了双籍,中国可以名正言顺地外交手段,抗议,国际法起诉,接侨,武力是最后的。
东盟关系:本来就是尔虞我诈的关系,有没有双籍改变不了这种关系。
占便宜说:人工作就是要占便宜(更好生活),投资也是为了要占便宜(利润),无可厚非。唯一不占便宜的就是慈善。
出入境说:回祖国回老家当然要便利。另外,更容易教下一代“中国人”的含义。至于哪个党治理中国,这个和国籍扯不上关系,不必混为一谈,也不必挑拨。
maiko51 发表于 2012-2-1 18: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错!
共党就怕你们这些在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下生活了一段时间的人,最多拿到一些民主的皮毛,拿着中国国籍回到中国,还不得天天嚷嚷要实行西方的民主?看你们这幅死皮赖脸地要中国国籍的做法,这一幕是一定会来的。
所以,共党决不会让你们来去自由的!
doggy 发表于 2012-2-3 01: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一个建议,将来中国如果承认双重国籍时,增加一条附例:菲律宾华人除外。这样问题就简单多了。
铲刀磨铰剪 发表于 2012-2-3 02: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错!
共党就怕你们这些在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下生活了一段时间的人,最多拿到一些民主的皮毛,拿着中国国籍回到中国,还不得天天嚷嚷要实行西方的民主?看你们这幅死皮赖脸地要中国国籍的做法,这一幕是一定会来的。
所以,共党决不会让你们来去自由的!
doggy 发表于 2012-2-3 01: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放屁!许多在西方呆过一段时间的人,恰恰是反对西式民主虚伪和低效率的斗士和见证人。
海外华人争取原有国籍活动,不应该包括你这种已经自我驯服的人。
紫黄 发表于 2012-2-4 21: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放弃中国国籍谁人做主
矫海涛
日前,收到一份来自菲律宾八十二岁华裔老人的电子邮件,标题是:“我反对双重国籍”,虽然观点不敢苟同,但深受感动。现将来件和回复内容公布于众,以飨读者。
来件问:若因雙重國籍而再度發生印尼式的排華事件,你們願意擔責嗎?
我是八十二年前在東南亞的菲律賓出生的華裔﹐是道地的海外華人﹐畢生在中國境外居住。我絕對反對雙重國籍﹐認為對中國與境外華人祇有弊害沒有好處。
多年前的菲律賓中文報刊"商報"的社論,充分反映了東南亞華人普遍反對中國採納雙重國籍政策.東南亞華人佔全球華人的九成,難道要九成人聽從你們一成人的意見嗎?
你們在加拿大養尊處優,完全不理解我們東南亞華人的處境.雖然東南亞已擁抱全球化, 但各國政府對於華人仍然抱懷疑態度,特別是現在南沙問題在美國興風作浪下, 已成為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的芥蒂,若因雙重國籍而再度發生印尼式的排華事件,你們願意擔責嗎?
作为一個菲律賓華裔,我反對“雙重國籍” 。
回复:放不放弃中国国籍,由海外同胞自愿决定,祖国政府不应一刀切替海外同胞做主。
尊敬的老先生:
过年好。我在美国给您老拜年,祝您龙年添福增寿。
老人家忧国忧民之心,令晚辈敬佩。
您老的指教,晚辈受益非浅。海外同胞呼吁修改国籍法,还望您老不要简单理解为承认双重国籍。送上正在征集民意签名的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请您再仔细看看。是否放弃中国国籍,应当由海外同胞自愿决定,而不是由祖国政府一刀切,替五千万海外同胞做主。菲律宾同胞完全可以根据所在国家的情况,由每个人自己选择最有利于个人、家庭的国籍。祖国没有权利剥夺海外同胞的出生国籍,也没有权利逼迫海外同胞放弃其他国籍。这是与时俱进新国籍法的核心原则。修正案完全回避了承认双重国籍,以开放、务实、灵活的方式,把国籍选择、决定的权利,归还给中国公民和海外同胞,应该说是一个了不起的文明进步。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是广大海内外同胞集思广益的政治智慧结晶。还望您老参与指点,把这件关乎民族复兴的大事做得更好。
参与签名支持者龙年精彩感言分享:
我感觉此项签名活动关系万千,影响久远,造福新老华侨子孙。龙年之始,身为龙的传人,深感子女理应秉承龙脉不能异化他国。衷心祝愿此举成功以解身边及后顾之忧。国籍是龙的认证,双重国籍是洋为中用,借它力于龙身而能使龙腾五洲四海。国籍使龙种有根,飘忽大洋而不消踪。国籍使龙之人情有所衷,国忧我愁,国弱我帮,国强我喜,国大我旺。更何况国籍乃华夏家庭的信物使我子孙知我从何而来而又懂担我骨灰终有所归。身居异邦有国籍为证使龙之传人亦能相互联结和提携共同兴旺。
愿龙年成龙愿,祝龙人化龙身。
江天 发表于 2012-1-31 20: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否放弃中国国籍,应当由海外同胞自愿决定,而不是由祖国政府一刀切,替五千万海外同胞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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