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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于12月16日做出终审裁决,认定香港长江实业集团主席李嘉诚及其长子李泽钜涉及在海外避税高达875万加元,违反了一般反避税规例(General Anti Avoidance Rule, 简称GAAR)。 根据判决书裁决,李嘉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1-12-22
别动不动就跟爱国扯一起,那样爱国也太不值钱了.
首先他并非大陆国籍,很多在加拿大的香港人自己都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就别自作多情了.
人大代表又如何?尤其是那些港商背景的人大代表,官商勾结为大陆那些高官洗钱子女出国提供通道,坑害老百姓.
红顶商人就更不是东西,自打胡雪岩开始,这种商人本身就属于钻法律漏洞投机取巧强征暴敛之徒,还不如靠经营积累财富的草根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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