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因在一起拆迁户自焚事件中未能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于今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引咎辞职。近期有网友指出,其仍以原职参加各种活动,质疑其为何能“引咎却不辞职”。曾侃融12月6日回应称,至今仍未辞职是因为“还在走程序”。
今年9月,曾有媒体报道曾侃融因一起强拆期间发生的自焚死亡事件引咎辞职。据报道,涉及此次强拆的是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项目的土地征收,“案发时该项目尚有汪家正等10户村民拒绝搬迁……4月22日凌晨5时许,荷塘区人民法院组织对汪家实施强拆……汪家父子爬上屋顶,并将汽油倒在身上阻止强拆。在强拆现场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但未作出撤退强拆队伍的决定。8时40分,汪家正引燃身上汽油,从楼顶滚落。4月30日,汪家正经抢救无效死亡”。
9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及国务院纠风办,通报了今年上半年6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株洲这次强拆事件名列其中。随后有媒体报道称,曾侃融被“党内严重警告”,“引咎辞职”。
近期,陆续有网友指出,曾侃融仍以原职参加各种活动,质疑其为何能“引咎却不辞职”。12月6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科工作人员证实,曾侃融仍在照常工作。针对网民的质疑和猜测,曾侃融6日晚接受电话采访时,并未否认“引咎辞职”一事,同时解释说,之所以一直尚在工作,是因为“还在走程序”,除此之外并无过多回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引咎辞职程序上应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相应党委(党组)提出申请,后者应当自接到申请3个月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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