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加拿大这个国家不宜久留,人们的素质,工作态度都比较差劲。
Josephin 发表于 2011-9-22 12: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人命关天,居然被加国政府用来做政治博弈?难以想象!
那些号称要“保护”这个杀人嫌疑犯、为案件审理设置重重障碍的加国议员,还有放走凶手、任其逍遥法外的警察,你们还有人性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件事儿,确实要感谢中国公安,及时捕获凶手,并排除重重阻力将他送到审判台上。
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
61celeste 发表于 2011-9-22 15: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让你说对了 ! 而且加拿大还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
sinoca 发表于 2011-9-22 12: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加拿大这个国家不宜久留,人们的素质,工作态度都比较差劲。
Josephin 发表于 2011-9-22 12: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人命关天,居然被加国政府用来做政治博弈?难以想象!
那些号称要“保护”这个杀人嫌疑犯、为案件审理设置重重障碍的加国议员,还有放走凶手、任其逍遥法外的警察,你们还有人性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件事儿,确实要感谢中国公安,及时捕获凶手,并排除重重阻力将他送到审判台上。
希望还死者一个公道!
61celeste 发表于 2011-9-22 15: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请问哪个国家人们的素质和工作态度都不差劲?
大后天 发表于 2011-9-22 16: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谁吃了你了?
大后天 发表于 2011-9-22 16: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放牧
是那些五毛还是桃木钉?或者桃木钉不是五毛是无毛,哪里无毛只有桃木钉自己知道。
桃木钉 发表于 2011-9-22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的骑警专业水平需要提高,否则那些中共五毛早给查出送给中共了。
放牧 发表于 2011-9-22 16: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Obviously You are an ass-kisser of Canadian government.
sinoca 发表于 2011-9-22 16: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Do you know how to read ?
sinoca 发表于 2011-9-22 16: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有些人确实存在,但同样,也有些人对中国非常吹毛求疵,对加拿大却睁一眼闭一眼。也许多数人都是先下结论,再找论据吧。
从文中论述,凶手确实是加拿大警察从机场放走的,而且议员们怕他在中国判死刑才呼吁把他引渡回来。他是中国公民,不是加拿大籍,没必要引渡吧?不移交中国犯罪证据,让中国警方怎么办案呢?
他爸如果真像你想得那么厉害,他恐怕早就改头换面销声匿迹了,还会被关押那么长时间接受审判吗?
这本来应该就事论事,但很容易被引到是中国好还是加拿大好这个话题。
61celeste 发表于 2011-9-22 17: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错!基本上,加拿大都是把所谓“罪犯”留给自己,而不麻烦别的国家。比如赖昌星。还有这个李昂,也是拼命想要回来呢,只是未能如愿。美国的罪犯都愿意往加拿大跑,想必不是头脑发热。
61celeste 发表于 2011-9-22 17: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貌似很激动。我不是说李昂自己想回来,是加拿大政府,一直拼命地想(把他)“要”回来“保护”他不被判死刑,只是中国政府不答应引渡而已。
说出大天去,李昂是在加拿大成功逃脱,是中国警察逮捕的他,是中国法官审判的他,我相信他在中国绝对比在这里受到的惩罚更重,毕竟是杀人罪。什么国际惯例,赖昌星在中国犯的罪,怎么拖了十多年?我只就事论事,当初把一个嫌疑人放走,给了他推脱罪责的时间和机会,无论如何是失误。
也许你在政治上很“加拿大”,但你这么爱激动,而且对不同意见很无礼,其实很“中国”。
61celeste 发表于 2011-9-22 2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貌似很激动。我不是说李昂自己想回来,是加拿大政府,一直拼命地想(把他)“要”回来“保护”他不被判死刑,只是中国政府不答应引渡而已。
说出大天去,李昂是在加拿大成功逃脱,是中国警察逮捕的他,是中国法官审判的他,我相信他在中国绝对比在这里受到的惩罚更重,毕竟是杀人罪。什么国际惯例,赖昌星在中国犯的罪,怎么拖了十多年?我只就事论事,当初把一个嫌疑人放走,给了他推脱罪责的时间和机会,无论如何是失误。
也许你在政治上很“加拿大”,但你这么爱激动,而且对不同意见很无礼,其实很“中国”。
61celeste 发表于 2011-9-22 2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人吃人???那个喊着这里不宜久留的请快快离开!!看了中国高级军队干部丑恶的嘴脸没反映。倒是得出这么个没脑子的结论,这里对你是不宜久留的,请大家注意一下看看此人以后是否还会出现!!
实实在在 发表于 2011-9-22 23: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甭理那个傻逼,估计就是个垃圾小留,正愁找不到工作好办移民呢,典型的酸葡萄心理。
说与西风一任秋 发表于 2011-9-23 14: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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