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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身体我做主:老公说他算是解脱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夜晚    时间: 2011-6-11 11:09
标题: 我的身体我做主:老公说他算是解脱了
刚结婚时,第一次做一个瘤切除手术时,老公的手发抖,直到出外抽烟时还在抖。因为我不知道签字的内容,所以很奇怪。手术后一切正常时老公才说当时签的那张纸上写的如是恶性瘤可能当场死亡。

3年后刨腹产签字时老公就从容多了,因为认识护士,且医生的红包也给了。医生当时就表态放心吧!

这都是20几年前的事了。
作者: Elephantsong    时间: 2011-6-11 11:22
在中国,对于一个女人,结婚以后,似乎她的生命就交给了她的丈夫。

那么请问,你先生要手术,是谁签字呢?在中国都是家属签字,难道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在中国,对于一个男人,结婚以后,似乎他的生命就交给了他的妻子。你认为对么?

在中国,万一手术出现意外,病人已经没有能力去吵去闹了,大闹医院的是病人家属,只有家属签字,才能摆脱一系列的责任.病人家属签字,这是一个惯例,和男人女人扯不上关系.
作者: zhen2005    时间: 2011-6-11 16:14
之后,他就告诉护士该给什么药了。当护士把所有该给的药给过后,他问妻子:还有什么需要做的。听到妻子说:没什么了。然后,他给妻子一个轻轻地吻,就拿着自己的东西静悄悄地离开了病房。说心里话,我真的很羡慕这对恩爱的老夫妻……

尽管她有一些在必要时护士可以给的药。但是,护士也不能给她。因为护士给这个病人所用的药都必须经过她先生的同意。

Those situations are impossible in Canada.  If the nurse follow the husband's intruction not patient's, she or he againsted the ethic of Canada.  her or his license could be suspend . In the Canadian's healthcare system even the family want to know the information about patient's disease, the doctor or nurse should get patient's permission first.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1-6-11 19:26
病人不堪病苦,想安乐死,做得了主吗?
作者: 宾至如归    时间: 2011-6-11 21:28
在加拿大做手术一样需要亲人签字!
作者: 华强    时间: 2011-6-12 00:35
从人性和个人权利方面来看,让病人自己签字时合理的。
作者: 我爱猪猪妹    时间: 2011-6-13 11:08
又一个忽悠中国百姓的帖子
作者: mihuchong    时间: 2011-6-24 11:15
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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