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无忧网友反专制第三阶段:版主民选 [打印本页]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3 23:00
标题: 无忧网友反专制第三阶段:版主民选
http://uc.51.ca/data/avatar/000/14/95/02_avatar_middle.jpg Vs. http://uc.51.ca/data/avatar/000/04/88/34_avatar_middle.jpg


请选择,你认为两位候选人中,谁最适合担任第一届时事新闻民选版主?


无记名投票,每位51网友请投一张票就好,以维护选举结果之正确性。
作者: 无忧了    时间: 2011-6-3 23:18
本帖最后由 无忧了 于 2011-6-4 00:19 编辑

回复 1# 我在
抢到沙发了, 哈哈
俺觉得有从老在, 我们玩得放心, 所以头一回投了别人的票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3 23:24
回复  我在
抢到沙发了, 哈哈
俺觉得有从老在, 我们玩得放心, 所以头一回投了别人的票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4 00: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投票期间不可以亮票或拉票。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07:46
呵呵,建议“我在”走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让左脚和右脚投票表决是左脚先迈还是右脚先行。估计50%对50%机率(50%,好高的投票率呀)最高,那“我在”只好蹦着前进了,呵呵,白天犹可,晚上出来那可吓人了!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07:48
回复  我在
抢到沙发了, 哈哈
俺觉得有从老在, 我们玩得放心, 所以头一回投了别人的票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4 00: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高风亮节嘛,伪陶,您伪滴很象模象样嘛!:O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08:08
本帖最后由 miketwo 于 2011-6-4 09:11 编辑

南山生陶菊,小丘长茅草。
小丘伪南山,茅草扮菊高。
真雅陶靖节,伪瓷无忧了。
可笑假神仙,其实一草包。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08:18
“我在”蹦来了,好怕怕!:O
作者: 义不容辞    时间: 2011-6-4 08:42
笑话,新华网里的版主是公平选举出来的?
作者: 知道我是谁    时间: 2011-6-4 10:10
追随老帮主了。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4 10:25
追随老帮主了。
孙不懂慢吞吞 发表于 2011-6-4 11: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投了老帮主一票。
作者: 无忧了    时间: 2011-6-4 10:48
老汉猜想, 小龙女和魁版二位高人, 继国民党后成立无忧党, 想必也是想给51了不起的民主实践烘托一下气氛,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党的初衷已经达到了。 所谓扶上马送一程, 以后国民党能走多远, 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
不知老汉有没有一厢情愿的地方, 如果有, 老汉关上门给二位高人道谦哈。
作者: 知道我是谁    时间: 2011-6-4 12:55
老汉猜想, 小龙女和魁版二位高人, 继国民党后成立无忧党, 想必也是想给51了不起的民主实践烘托一下气氛,从这个意义上讲, 我党的初衷已经达到了。 所谓扶上马送一程, 以后国民党能走多远, 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
不知老汉有没有一厢情愿的地方, 如果有, 老汉关上门给二位高人道谦哈。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4 1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帮主哪里需要道歉?按你猜的,俺和阿魁应该谢你呢。

你猜的没错,至少俺参与的初衷就是烘托这个民主实践。但俺确实“不懂”民主的运作机制,有心无力,只因见识了民主之于老百姓的好处,不忍独享,所以想为民主之普及出份力。幸有阿魁的携带,及老帮主的理解和帮衬,咱无忧党才走到今天,完成了她第一阶段的历史使命。俺很高兴,和这么多同好一起玩,民主认识也从狭隘的井底爬到又高又亮的一层。无论将来无忧党(帮)何去何从,都算是俺的娘家,俺会留着这后路,时不时跑回来搅乱哈

龙女再次见识到老帮主的智慧了
作者: 知道我是谁    时间: 2011-6-4 12:58
我也投了老帮主一票。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4 11: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刚夸完你聪明,你就犯了回糊涂。 装的吧?
作者: 知道我是谁    时间: 2011-6-4 13:06
南山生陶菊,小丘长茅草。
小丘伪南山,茅草扮菊高。
真雅陶靖节,伪瓷无忧了。
可笑假神仙,其实一草包。
miketwo 发表于 2011/6/4 09: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阿二的小菜色相不错,就是味道挺酸。加点糖调一下,就鲜啦!

她要肯改酸为鲜,俺就带她拜师去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4 13:08
回复 2# 无忧了


    呵呵,真热闹啊,我来晚了~~
作者: 华强    时间: 2011-6-4 13:14
前几日忙于民调64事件,来晚了。

希望选出意中人。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20:50
乡村月光刚刚好,清风两扇人逍遥。
稚子支颐听狐仙,老人呷茶慢慢道。
偶有老鸟空中过,怪叫两声人心毛。
两只蚍蜉忙憾树,三只小蚊旁叫好。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21:24
“我在”蹦来了,我好怕怕。

“我在”投票投神经了。犹如迷信中毒至深之人,出门定要看黄历,抬脚定先问神仙一般。

“我在”小碰友,在家与老妻郑重其事玩投票游戏。如早起上个厕所,他一定要先和老妻在空气龌龊的被窝中做个的投票表决谁先谁后出恭。

近日,“我在”小碰友痴迷投票已病入膏肓,走路抬脚之前步步都要让左脚右脚先投票表决谁先谁后。

投票当然是好事,可苦了具有民主精神的“小在”。因为左脚和右脚谁都不想吃亏先行,每次投票结果总是50%对50%(左脚投左脚后抬,右脚投右脚后抬,虽然就是两脚投票,但“我在”为了郑重计,总要搞出个百分比以示制度设计规范、民众投票踊跃、民意表达充分)。

最终为公平公正计,“我在”只好独裁一把,要求两脚齐头并进,于是大家看到“我在”在蹦跳中前进的怪异行为。

面对大家诧异的表情,“我在”小朋友却得意洋洋,对大家鄙夷不屑滴说:“看见了吧,这就是民主!”。

大家对我在的神经行为无能为力没有干涉的理由,只有一个小女孩表达了担心:“您蹦我没意见,只是求求您别在晚上出来,要不把您当疆尸吓坏我了”。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21:26
没]我在 发表于 2011-6-4 22: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蹦来了,我好怕怕。
本帖最后由 miketwo 于 2011-6-4 22:23 编辑

“我在”投票投神经了。犹如迷信中毒至深之人,出门定要看黄历,抬脚定先问神仙一般。

“我在”小碰友,在家与老妻郑重其事玩投票游戏。如早起上个厕所,他一定要先和老妻在空气龌龊的被窝中做个的投票表决谁先谁后出恭。

近日,“我在”小碰友痴迷投票已病入膏肓,走路抬脚之前步步都要让左脚右脚先投票表决谁先谁后。

投票当然是好事,可苦了具有民主精神的“小在”。因为左脚和右脚谁都不想吃亏先行,每次投票结果总是50%对50%(左脚投左脚后抬,右脚投右脚后抬,虽然就是两脚投票,但“我在”为了郑重计,总要搞出个百分比以示制度设计规范、民众投票踊跃、民意表达充分)。

最终为公平公正计,“我在”只好独裁一把,要求两脚齐头并进,于是大家看到“我在”在蹦跳中前进的怪异行为。

面对大家诧异的表情,“我在”小朋友却得意洋洋,对大家鄙夷不屑滴说:“看见了吧,这就是民主!”。

大家对我在的神经行为无能为力没有干涉的理由,只有一个小女孩表达了担心:“您蹦我没意见,只是求求您别在晚上出来,要不把您当疆尸吓坏我了”。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4 21:53
继续玩呀!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1-6-4 21:56
投票了。
作者: 共产党    时间: 2011-6-5 08:53
需要至少30个ID投票才能实现“民选”的力量。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5 11:10
需要至少30个ID投票才能实现“民选”的力量。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6-5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左手投右手,很好嘛!
作者: 无忧了    时间: 2011-6-5 11:15
呵呵,左手投右手,很好嘛!
miketwo 发表于 2011-6-5 1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闭嘴, 谢谢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11:23
呵呵,左手投右手,很好嘛!
miketwo 发表于 2011-6-5 1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又在逗穷老头玩了?
作者: 甄无欺    时间: 2011-6-5 11:26
需要至少30个ID投票才能实现“民选”的力量。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6-5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对你们还有难度吗?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5 11:27
请闭嘴, 谢谢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5 12: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鸡冻嘛呀!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5 12:08
需要至少30个ID投票才能实现“民选”的力量。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6-5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把马甲都用上吧!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5 12:09
你又在逗穷老头玩了?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12: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它是见我就跑呀!
作者: paycheck    时间: 2011-6-5 12:18
请选择,你认为两位候选人中,谁最适合担任第一届时事新闻民选版主?

我在 发表于 2011-6-4 00: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咋是“第一届”呢?状况搞错喽!
作者: 和者盖寡A    时间: 2011-6-5 12:25
上窜下跳的这位是不是想争当版主呀?

你要拉票,不如再多暴露一点。 :wink:

你若是真当上了,我一定帮你扒个精光。 :laugh: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12:46
咋是“第一届”呢?状况搞错喽!
paycheck 发表于 2011-6-5 13: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民选的算是第一届吧,除非51论坛以前曾经出现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版主,有吗?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14:45
如果各大中文网站的论坛版主,也是由网民选举产生,共产党垮台的速度会很惊人。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5 16:05
需要至少30个ID投票才能实现“民选”的力量。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6-5 0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当选和投票都没有任何利益好处,而且还会成为网评同志攻击的靶子。
这么多人能顶着压力参与,已经不算少了酒主席。

另外有个建议,贵党是不是应当追认到底谁怕谁为贵党的名誉主席呢?
作者: 无忧了    时间: 2011-6-5 17:42
本帖最后由 无忧了 于 2011-6-5 18:44 编辑
上窜下跳的这位是不是想争当版主呀?

你要拉票,不如再多暴露一点。

你若是真当上了,我一定帮你扒个精光。
和者盖寡A 发表于 2011-6-5 13: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和老, 你是在说我吗?
对民选版主的态度: 老汉很忙, 紫黄有11套房了,这对我刺激很大, 我还差得远, 正忙着追呢。 对民选版主有没有兴趣, 那是N年以后的议题了。
对扒光的态度: 首先无忧了就是从老, 从老就是无忧了, 有从老在, 无忧了出不出现都无所谓了,你能扒的机会只怕不多; 其次, 无忧老汉无忧了, 承蒙上帝厚爱, 禀赋丰裕,从来就不惧露一露的场合, 你愿意看, 过来扒就是了, 老汉只当去了趟公共澡堂。
作者: 甄无欺    时间: 2011-6-5 18:52
和老, 你是在说我吗?
对民选版主的态度: 老汉很忙, 紫黄有11套房了,这对我刺激很大, 我还差得远, 正忙着追呢。 对民选版主有没有兴趣, 那是N年以后的议题了。
对扒光的态度: 首先无忧了就是从老, 从老就是无忧了, 有从老在, 无忧了出不出现都无所谓了,你能扒的机会只怕不多; 其次, 无忧老汉无忧了, 承蒙上帝厚爱, 禀赋丰裕,从来就不惧露一露的场合, 你愿意看, 过来扒就是了, 老汉只当去了趟公共澡堂。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5 18: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laugh:老无忧的沟通能力是差了点。人家扒你干啥?就你能比艾未未性感到哪去?自作多情。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5 18:59
回复 35# 无忧了


    老无莫走!怎可学阿紫以一己而私为先,同志们还等你一起搞无忧元老院呢!还记得老范说的么?“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cool: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5 19:04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5 20:07 编辑
回复  无忧了
老无莫走!怎可学阿紫以一己而私为先,同志们还等你一起搞无忧元老院呢!还记得老范说的么?“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5 19: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谁成立无忧元老院,俺都捐献100银币,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请小从做见证人。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5 19:06
不管谁成立无忧元老院,俺都捐献100银币,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请小从做见证人。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5 20: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先谢过了,俺跟100银币。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5 19:09
先谢过了,俺跟100银币。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5 20: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没人成立,元老们的银子是不是往俺捐款箱里投投啊?
http://bbs.51.ca/thread-290516-1-1.html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19:17
    老无莫走!怎可学阿紫以一己而私为先,同志们还等你一起搞无忧元老院呢!还记得老范说的么?“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5 19: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到“元老”级的也能进来?你够乱哄哄的,“元老院”不是“养老院”。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20:32
不到“元老”级的也能进来?你够乱哄哄的,“元老院”不是“养老院”。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0: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紫黄对元老院有什么构想?元老一律自动加入?还是网友投票选出代表来?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20:35
紫黄对元老院有什么构想?元老一律自动加入?还是网友投票选出代表来?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21: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必须是“元老”;
二、必须是自愿;
三、必须能履职;

。。。。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20:37
一、必须是“元老”;
二、必须是自愿;
三、必须能履职;

。。。。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元老院的功能和职责是什么?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20:40
元老院主要是塑造舆论,不参与管理。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5 20:44
元老院主要是塑造舆论,不参与管理。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发帖本身就是制造舆论,元老院当然要参与管理,监督舆论监督版主。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20:45
元老院主要是塑造舆论,不参与管理。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为谁塑造舆论?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20:48
为谁塑造舆论?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21: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为民意,为大众。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20:49
发帖本身就是制造舆论,元老院当然要参与管理,监督舆论监督版主。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5 21: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参与管理?船老大太多要翻船的。

这里牵涉到“元老”的权力问题了,也是甜头。无利,谁起早啊?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5 20:55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5 21:56 编辑

真心请教一下三位前辈,参众两院是怎么运作的。
如果一院通过另一院反对,那怎么办。
元老院和议院,能不能按照参众两院的运作方式。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20:56
为民意,为大众。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在有言论自由的地方,民意自然就会形成舆论,还需要51论坛的元老院来塑造?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21:04
在有言论自由的地方,民意自然就会形成舆论,还需要51论坛的元老院来塑造?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21: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这个层次的话题。这个我有所考虑,包括议事程序,决意案的产生。。。。。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5 21:11
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6-5 22:15 编辑
参与管理?船老大太多要翻船的。

这里牵涉到“元老”的权力问题了,也是甜头。无利,谁起早啊?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以为51版主们本身就是一个议会,类似参议院,由51的‘官方’指定。

51的元老院组成的议会是民选,类似众议院,属于‘民办’。

船老大太多要翻船,51本身就有一个版主禁言,另外一版主解除,你说听那一个?当然是表决了。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洗洗睡吧,明天继续。。。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5 21:15
我以为51版主们本身就是一个议会,类似参议院,由51的‘官方’指定。

51的元老院组成的议会是民选,类似众议院,属于‘民办’。

船老大太多要翻船,51本身就有一个版主禁言,另外一版主解除,你说听那一个?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5 22: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涉及管理权问题不是元老院的事。哪位有兴趣朝管理层发展,应该直接去申请“版主”。

版主间已经够乱的了,再来一个元老院,论坛的热点会转到争权夺利上去的,而且都会觉得自己很有理,很冤枉。
作者: 稀泥派 老刘    时间: 2011-6-5 21:22
献给未来版主!!!!!!!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5 22:24
我以为51版主们本身就是一个议会,类似参议院,由51的‘官方’指定。

51的元老院组成的议会是民选,类似众议院,属于‘民办’。

船老大太多要翻船,51本身就有一个版主禁言,另外一版主解除,你说听那一个?当然是表决了。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洗洗睡吧,明天继续。。。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5 22: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不是应当这样,由元老代表组成参议院,网友代表组成众议院。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版主分为两种,51官方任命的版主和民选产生的版主。
51官方直接任命的版主,只执行51官方指令,由51官方决定是否罢免。
民选产生的版主,只执行两会提案,由两会决定是否罢免。
作者: 华强    时间: 2011-6-5 22:31
献给未来版主!!!!!!!
车库门 老刘 发表于 2011-6-5 22: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配对如何?


http://uc.51.ca/data/avatar/000/04/37/85_avatar_middle.jpghttp://attach.51.ca/b/month_1106/11060522213f7131144c02ccd0.jpg.thumb.jpg
作者: 无忧了    时间: 2011-6-5 22:33
这样配对如何?
东方强 发表于 2011-6-5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刘吃嫩草, 要小心
作者: 华强    时间: 2011-6-5 22:34
老刘吃嫩草, 要小心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5 23: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小心,而是开心。:smokin: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22:51
是不是应当这样,由元老代表组成参议院,网友代表组成众议院。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版主分为两种,51官方任命的版主和民选产生的版主。
51官方直接任命的版主,只执行51官方指令,由51官方决定是否罢免。
民选产生的版主,只执行两会提案,由两会决定是否罢免。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5 23: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方案不错,参议院并且有司法院的功能,版主封ID必须送参议院审核通过才能执行,以避免版主滥权。

网友对删帖有疑问,则找众议员投诉, 众议院有权要求版主说明删帖的理由,此为质询权。众议院做成决议后,可以支持版主的决定,或是对版主进行弹劾,版主必须遵从众议院的决议。

如果网友或版主不服众议院裁决则可以向参议院提出上诉,参议院只能表决认同或是不认同众议院的决议。若是不认同,则发回众议院重新讨论。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5 23:29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6 00:39 编辑
这个方案不错,参议院并且有司法院的功能,版主封ID必须送参议院审核通过才能执行,以避免版主滥权。

网友对删帖有疑问,则找众议员投诉, 众议院有权要求版主说明删帖的理由,此为质询权。众议院做成决议后,可以支持版主的决定,或是对版主进行弹劾,版主必须遵从众议院的决议。

如果网友或版主不服众议院裁决则可以向参议院提出上诉,参议院只能表决认同或是不认同众议院的决议。若是不认同,则发回众议院重新讨论。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23: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5 23:56
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6 0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条是很有必要的,警察捉到坏人也必须送法院审判,不可以直接枪毙,这才是法治。像小牧那种糊涂县太爷的做法不可以再继续下去了。
作者: paycheck    时间: 2011-6-6 05:56
民选的算是第一届吧,除非51论坛以前曾经出现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版主,有吗?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1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都搞不清51论坛的历史,呵呵,还称元老吗?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6 06:31
都搞不清51论坛的历史,呵呵,还称元老吗?哈哈哈哈哈哈!
paycheck 发表于 2011-6-6 06: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2010年才来论坛的,怎么会知道?你知道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从前的历史嘛。

莫非您才是货真价实的时事新闻第一届民选版主?
作者: 无忧了    时间: 2011-6-6 09:10
元老院主要是塑造舆论,不参与管理。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塑”字用的好, 塑料的塑,有扭曲民意的主观意图,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群人, 本身是社会的最底层, 却偏偏俱有统治阶级意识。
于元老如此, 黄元老也如此, 按C罗的日发贴量, 不久的将来他也能如此。 都疯了? 几年前为“草霉”而疯, 今天又为“元老”而疯。
赵平波是聪明的!
作者: 夏候草    时间: 2011-6-6 09:24
一个“塑”字用的好, 塑料的塑,有扭曲民意的主观意图,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群人, 本身是社会的最底层, 却偏偏俱有统治阶级意识。
于元老如此, 黄元老也如此, 按C罗的日发贴量, 不久的将来他也能如此。 都疯了? 几年前为“草霉”而疯, 今天又为“元老”而疯。
赵平波是聪明的!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6 10: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umbup:


赵平原是聪明的!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6 19:19
一个“塑”字用的好, 塑料的塑,有扭曲民意的主观意图,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群人, 本身是社会的最底层, 却偏偏俱有统治阶级意识。
于元老如此, 黄元老也如此, 按C罗的日发贴量, 不久的将来他也能如此。 都疯了? 几年前为“草霉”而疯, 今天又为“元老”而疯。
赵平波是聪明的!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6 10: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紫黄是很有敬业精神的。

网络评论员(即网评员,或网民所指的五毛或五毛党)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一种指称,一般指受中国大陆的行政机关、高校、网站雇佣或指导,全职或兼职在各种网站、讨论版等处发表有利于政府的评论的人员。通常他们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发表拥护中国大陆政府(或各级行政机关)的内容,或采取其他网络传播策略,来试图达到影响、引导和制造网络舆论的目的。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6 19:35
乌合党真乌合!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7 00:06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01:09 编辑
第一条是很有必要的,警察捉到坏人也必须送法院审判,不可以直接枪毙,这才是法治。
像小牧那种糊涂县太爷的做法不可以再继续下去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6 00: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牧不糊涂,他有他的难处。
可以在版规做出说明,哪种情况下版主直接处理,哪种情况下送议会审判。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不马上封了他等你审判,那可热闹了。
本拉登那种恐怖分子不直接击毙,那还了得。

我有点事,可能一星期不上51,也可能时间更长,有几个劝告:
第一,不要使51太为难,不要断了5毛市场。
第二,以上两点分寸把握好了,51实在不给配合,考虑自己架一个论坛。
在系统设计上,支持民选版主和议会制度,钱可以由我出。
作者: 义不容辞2    时间: 2011-6-7 00:47
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6 0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利用手中的芝麻权利对不喜欢的或辩不过的网民删帖、禁言、封ID,和新华网,亲共网有何区别?
你终于得逞了,又封了我一次。别忘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中共和五毛的下场不会好的!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7 07:10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08:19 编辑
版主利用手中的芝麻权利对不喜欢的或辩不过的网民删帖、禁言、封ID,和新华网,亲共网有何区别?
你终于得逞了,又封了我一次。别忘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中共和五毛的下场不会好的!
义不容辞2 发表于 2011-6-7 01: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新华网是中共出钱,不亲共难道亲你吗?

要求中共开放党禁报禁,需要民运实名支持,坦坦荡荡表明自己的观点,缩头是你的权利,可你不应当对我出口不逊,户外旅游版主没有在时事新闻版删贴的权限,所以我向网管投诉了你的骂人贴子,别以为你披上一层民主的外衣就可以为所欲为。

网络上有两种不相容的邪恶势力豢养着两批ID,拿钱打压异种声音,都想把他们自己的理念强加给别人,背后的狗粮源源不断,滋养着这些野草,普通网友是来交流信息,是网络中的弱势群体,就象是些庄稼,辛勤施肥都难以培养,你们拿钱的跟你们的拿钱的斗就可以了,给普通网友留点空间。

做为网管,面临两方威逼利诱的双重压力,我能理解他们,我只需要他们在野草与庄稼之间保持中立即可,而不是助纣为虐。

加拿大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当我的言论没有侵犯到别人时,我不需要为此付出代价,我的人格代价和我的时间代价。

如果我的言论侵犯了哪一方的主子,让你的主子实名来找我,你要做为你的主子代言人也可以,也请你实名,至少,你得用文明的语言对我说话。

这是底线!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12:09
小牧不糊涂,他有他的难处。
可以在版规做出说明,哪种情况下版主直接处理,哪种情况下送议会审判。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不马上封了他等你审判,那可热闹了。
本拉登那种恐怖分子不直接击毙,那还了得。

我有点事,可能一星期不上51,也可能时间更长,有几个劝告:
第一,不要使51太为难,不要断了5毛市场。
第二,以上两点分寸把握好了,51实在不给配合,考虑自己架一个论坛。
在系统设计上,支持民选版主和议会制度,钱可以由我出。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7 0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版主就应该删帖或封ID吗?删了一样可以再骂,封了一样可以再申请,有用吗?

如果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毁谤的言论,被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告诉,版主如果删帖岂不是企图湮灭证据,变成共犯了?

管理网站最好的方式还是无为而治,如果版主拿着手上的权力胡作非为,产生的危害可是比骂人的网友大得多了。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7 12:48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14:23 编辑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版主就应该删帖或封ID吗?删了一样可以再骂,封了一样可以再申请,有用吗?
如果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毁谤的言论,被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告诉,版主如果删帖岂不是企图湮灭证据,变成共犯了?
管理网站最好的方式还是无为而治,如果版主拿着手上的权力胡作非为,产生的危害可是比骂人的网友大得多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3: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犯罪必须坐牢吗?出狱后仍然可以再犯,刑法有用吗?
警察执法时可以湮灭证据,危害比犯罪分子可大多了。

无为而治,前提是你先带头做个顺民,51的规则是什么你就遵守什么。
支持你了半天,最后才抛出你的游戏名字,叫爱哭的孩子多吃奶。

感觉你对民选版主的态度就象你反共的态度一样:
制造一种无政府状态,便于一些人浑水摸鱼。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13:39
犯罪必须坐牢吗?出狱后仍然可以再犯,刑法有用吗?
警察执法时可以湮灭证据,危害比犯罪分子可大多了。

无为而治,前提是你先带头做个顺民,51的规则是什么你就遵守什么。
支持你了半天,最后才抛出你的游戏名字,叫爱哭的孩子多吃奶。

感觉你对民选版主的态度就象你反共的态度一样:
制造一种无政府状态,便于一些人浑水摸鱼。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7 1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人治就是有政府,法治就是无政府?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7 14:08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15:36 编辑
人治就是有政府,法治就是无政府?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4: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反了吧,议会制定版规,版主执行版规,版规在版主之上,这叫法治。
处理具体事情时,不论版主专权还是议会讨论,只要人凌驾于版规之上都是人治。

群众制定版规这叫民主,群众执行版规这叫无政府。
中国文化大革命是怎么爆发的,就是全民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毛泽东一人说了算叫专制,七常委集体讨论说了算也是专制。
这个民主游戏的结果,很可能揭示了一些人的反共实质。

打着民主的旗号,用一种专制代替另一种专制。
何去何从,看大家的了吧。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15:06
说反了吧,议会制定版规,版主执行版规,版规在版主之上,这叫法治。
处理具体事情时,不论版主专权还是议会讨论,只要人凌驾于版规之上都是人治。

群众制定版规这叫民主,群众执行版规这叫无政府。
中国文化大革命是怎么爆发的,就是全民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毛泽东一人说了算叫专制,七常委集体讨论说了算也是专制。
这个民主游戏的结果,很可能揭示了一些人的反共实质。

打着民主的旗号,用一种专制代替另一种专制。
何去何从,看大家的了吧。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7 15: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群众制定版规这叫民主,说得好。

群众执行版规这叫无政府,不太明白,可以举个例子吗?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7 16:44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7 18:36 编辑
群众制定版规这叫民主,说得好。
群众执行版规这叫无政府,不太明白,可以举个例子吗?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6: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除了文革时期的革委会以外,下一个可能就是我们的51议会了。

毛泽东拿本宪法去找刘少奇和邓小平说理管用,对方就两个人。
刘少奇拿本宪法跟红卫兵说理就不管用了,对方是群众。

胡锦涛一直说他是全国人民选的,你能说不是吗?
问题是选举规则不是全国人民定的,全国人民选有什么用。

要搞独裁,咱就学毛泽东别学刘少奇。
要搞民主,咱就学华盛顿别学孙中山。

站在巨人肩上还没巨人看的远,那就没意思了。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7 18:13
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6-7 19:15 编辑
是不是应当这样,由元老代表组成参议院,网友代表组成众议院。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版主分为两种,51官方任命的版主和民选产生的版主。
51官方直接任命的版主,只执行51官方指令,由51官方决定是否罢免。
民选产生的版主,只执行两会提案,由两会决定是否罢免。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5 23: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在赶一个项目,休闲时间不多,没有时间及时参加讨论,还希望阿魁能回头倒到那个时间段继续,不便之处还请原谅。

我还是坚持由51各版主组成参议院,当然版主首先必须是独立申请并通过51官方的认可,因此参议员的角色和思考方式你目前角色一样,以官方为主、以治理为先。当有两、三个候选人同时申请时进行一下公投也是倾听民意的表现,但是赵家兄弟有完全的独立选择权。

众议院完全由民意产生,但是候选人必须符合“论坛元老”标准。第一,作为论坛元老级的网友,先前已经在论坛存活一段时间,也贡献了不少帖子评论;其次,拔高候选人标准,可以把那些以骂街为主要生存形式的ID过滤掉,有助于提高论坛素质。由这样的元老级众议院监督和提案,执行上让人放心,操作上让人省心,投票出来的结果也能叫人平心。

操作上,可以由民选元老申请版主,但其众议员身份失效,转变为参议员,该席位由其他元老中民选。

众议员(元老)提案,获众议院通过,报参议院审批。否决,则打回众议院修改;批准,则成为版规由版主严格执行。

版主每年(时间可商榷6月或2年?)由大版主发起到众议院(元老)投信任票,不足60%支持需重新选举,达60%支持连任一年。另外,当任版主退出时,立刻发起大选。

大家议议?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7 20:47
本元老反对“元老院”参与/干涉网站管理。

“元老院”只是荣誉,只起到几个作用:
1、有纠纷时的“带头阿哥”----至多“民意代表”角色;
2、网管征求意见的对象(体现对老客的安慰和尊重);
3、与人纠纷时(骂战),元老受罚适当从轻(记住,这虽然有悖人人平等,但实际上这世界没有真的平等,平等只出现在同是“新手”和同是“元老”才平等。美国参议院议员就享有许多豁免。这有利于大家都来当“元老”,对论坛肯定是有利的)。从案例上看,元老能以本尊与马甲对骂,肯定是有忍无可忍因素在的。

4、最关键,元老院有形成舆论的权力!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7 21:20
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6-7 22:26 编辑
本元老反对“元老院”参与/干涉网站管理。

3、与人纠纷时(骂战),元老受罚适当从轻(记住,这虽然有悖人人平等,但实际上这世界没有真的平等,平等只出现在同是“新手”和同是“元老”才平等。美国参议院议员就享有许多豁免。这有利于大家都来当“元老”,对论坛肯定是有利的)。从案例上看,元老能以本尊与马甲对骂,肯定是有忍无可忍因素在的。

紫黄 发表于 2011-6-7 21: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先讨论你的第三点,对于“元老”从轻处罚,即法度不平等。法不责己何以服众?如果社会生活也是如此,今天的药加薪就不应该被处死了。以党票当免死牌,人为在网络上制造阶级矛盾,这所谓的“豁免”应该批评。任何一个个案,辩护律师都可以找出类似“忍无可忍”或“激情杀人”的理由来,如果51网按照这种逻辑生存法则发展,不久或许真的只有你这样的元老留着唱“独角戏”了。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7 21:26
先讨论你的第三点,对于“元老”从轻处罚,即不平等。如果社会生活也是如此,今天的药加薪就不应该被处死了。以党票当免死牌,人为在网络上制造阶级矛盾,这所谓的“豁免”应该批评。任何一个个案,辩护律师都可以找出类似“忍无可忍”或“激情杀人”的理由来,如果51网按照这种逻辑生存法则发展,不久或许真的只有你这样的元老留着唱“独角戏”了。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7 2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用刑事案子作比较,我还能说什么?日常生活并不全是刑法。

有人到大会堂、白宫开会,有人不能去,这公平吗?你看内参,我看八卦报,公平吗?
作者: 绿林好汉    时间: 2011-6-7 21:32
回复 32# 我在

还真有过。 被置顶的<51时事新闻论坛版规(修订版)>的作者cafun就是民选出来的,那时6年前的事了。cafun那时一直是排行榜第一,发了很多好帖子,不知他现在人在何处了。

给个建议哈,你们选出版主,然后由被选的版主正式向管理员申请,这样既是民选,有不违反51版主产生的程序,一般说来管理员也不愿违背民意,这叫51式的民主集中制,皆大欢喜。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7 21:33
你用刑事案子作比较,我还能说什么?日常生活并不全是刑法。

有人到大会堂、白宫开会,有人不能去,这公平吗?你看内参,我看八卦报,公平吗?
紫黄 发表于 2011-6-7 2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是狡辩,制定规则首要是公平,今天能去开会定策的人,是因为以前个人的努力和机遇。但是现在由你来定策,你必须考虑后来者的机会均等。因为你能看内参,因而即使你生儿如阿斗,却还是要孔明扶上位,结局就不只是不公平了,很快就会“乐不思蜀”咯!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21:36
本帖最后由 我在 于 2011-6-7 22:38 编辑
回复  我在

还真有过。 被置顶的的作者cafun就是民选出来的,那时6年前的事了。cafun那时一直是排行榜第一,发了很多好帖子,不知他现在人在何处了。

给个建议哈,你们选出版主,然后由被选的版主正式向管理员申请,这样既是民选,有不违反51版主产生的程序,一般说来管理员也不愿违背民意,这叫51式的民主集中制,皆大欢喜。
绿林好汉 发表于 2011-6-7 22: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目前就是如同您建议的那样进行的。

【选举公告】51论坛时事新闻版主民选将于六月四日举行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7 21:42
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6-7 22:48 编辑
回复  我在

还真有过。 被置顶的的作者cafun就是民选出来的,那时6年前的事了。cafun那时一直是排行榜第一,发了很多好帖子,不知他现在人在何处了。

给个建议哈,你们选出版主,然后由被选的版主正式向管理员申请,这样既是民选,有不违反51版主产生的程序,一般说来管理员也不愿违背民意,这叫51式的民主集中制,皆大欢喜。
绿林好汉 发表于 2011-6-7 22: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如此,推出一个时事版主,是一台独角戏;组成一个元老院加一个版主团,那可是一台活话剧!华人的思想才能升华,精神才能焕发,视点才会新颖,理念才会独立。

制度和体制上有优势的话,参与和出谋的人就会增多,讨论的焦点和重心自然提升,论坛才能摆脱五毛和五分的说教、对骂。
作者: 绿林好汉    时间: 2011-6-7 21:45
回复 84# 我在

报谦,好久没来,没注意到。规定很详细,不错。 各人感觉搞得太复杂,管理员会不高兴。能产生个新版主,剩下的按管理员的既定方针办就不错了。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7 21:47
你这是狡辩,制定规则首要是公平,今天能去开会定策的人,是因为以前个人的努力和机遇。但是现在由你来定策,你必须考虑后来者的机会均等。因为你能看内参,因而即使你生儿如阿斗,却还是要孔明扶上位,结局就不只是不公平了,很快就会“乐不思蜀”咯!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7 22: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打住!我不想费太多口舌,也想不参与了。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21:50
回复  我在

报谦,好久没来,没注意到。规定很详细,不错。 各人感觉搞得太复杂,管理员会不高兴。能产生个新版主,剩下的按管理员的既定方针办就不错了。
绿林好汉 发表于 2011-6-7 22: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不一样了,民主时代,管理员是否高兴不重要,网友们的权益不受版主的侵犯才重要。

请看链接。

http://bbs.51.ca/search.php?sear ... mp;searchsubmit=yes
作者: 从来没有救世主    时间: 2011-6-7 21:52
打住!我不想费太多口舌,也想不参与了。
紫黄 发表于 2011-6-7 22: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何必退出?论坛需要的就是观点的碰撞,组元老院,我一定要拉你阿紫一起来的。最早有此想法的,还不是你我么?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21:54
打住!我不想费太多口舌,也想不参与了。
紫黄 发表于 2011-6-7 22: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百度百科: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7 21:57
何必退出?论坛需要的就是观点的碰撞,组元老院,我一定要拉你阿紫一起来的。最早有此想法的,还不是你我么?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7 22: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早退晚退都是退。这本来就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原来我设想一些边缘通道,但离你们的“革命理想”距离甚远。莫谈莫谈。
作者: 紫黄    时间: 2011-6-7 22:02
百度百科: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22: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算我多嘴了。我其实只是为了增加一些趣味性,增加论坛一些新的把玩选项。

我们来论坛,还图什么?

而我再三暗示的关键作用,你们丝毫没有兴趣。你们还是在“权术”范围内转悠。没劲。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22:09
算我多嘴了。我其实只是为了增加一些趣味性,增加论坛一些新的把玩选项。

我们来论坛,还图什么?

而我再三暗示的关键作用,你们丝毫没有兴趣。你们还是在“权术”范围内转悠。没劲。
紫黄 发表于 2011-6-7 23: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明白,什么关键作用?请明说吧。
作者: 蓝精灵的妹妹    时间: 2011-6-7 22:42
不明白,什么关键作用?请明说吧。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23: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你有问题吧?就是强身健体的作用!
作者: 我在    时间: 2011-6-7 22:48
说你有问题吧?就是强身健体的作用!
蓝妹妹 发表于 2011-6-7 23: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事妳发悄悄话给我就行了。:wink:
作者: MIKETWO    时间: 2011-6-7 23:41
“哀哉(哀哉=I在,“I”英译汉为“我”)”,您知道世界上什么东西最锋利么?是您滴胡子!为什么呢?因为您的皮太厚实,您滴胡子破皮而出可谓天下第一利器了!:smile: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8 00:49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8 03:11 编辑
最近在赶一个项目,休闲时间不多,没有时间及时参加讨论,还希望阿魁能回头倒到那个时间段继续,不便之处还请原谅。

我还是坚持由51各版主组成参议院,当然版主首先必须是独立申请并通过51官方的认可,因此参议员的角色和思考方式你目前角色一样,以官方为主、以治理为先。当有两、三个候选人同时申请时进行一下公投也是倾听民意的表现,但是赵家兄弟有完全的独立选择权。

众议院完全由民意产生,但是候选人必须符合“论坛元老”标准。第一,作为论坛元老级的网友,先前已经在论坛存活一段时间,也贡献了不少帖子评论;其次,拔高候选人标准,可以把那些以骂街为主要生存形式的ID过滤掉,有助于提高论坛素质。由这样的元老级众议院监督和提案,执行上让人放心,操作上让人省心,投票出来的结果也能叫人平心。

操作上,可以由民选元老申请版主,但其众议员身份失效,转变为参议员,该席位由其他元老中民选。

众议员(元老)提案,获众议院通过,报参议院审批。否决,则打回众议院修改;批准,则成为版规由版主严格执行。

版主每年(时间可商榷6月或2年?)由大版主发起到众议院(元老)投信任票,不足60%支持需重新选举,达60%支持连任一年。另外,当任版主退出时,立刻发起大选。

大家议议?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7 19: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元老太客气了。
最近生意上有点忙,又让毛毛们搔挠的有点烦,今天上51本来想在户外旅游加几张贴子充个数,意外发现23张,超过我预期每日稳打稳扎的数量,我就把准备给户外旅游网友的回复留到了明天充数,就到时事新闻灌几贴水,跟阿在争论了一下。

其实我们内部的分歧并是一件重要的事,重要的是我们都想把这个游戏做到底,其他什么事就好办了,到时我们把各自的议案都提出来,投票决定采纳哪个就是了,简单的很,这就是民主的好处吧。

我设想了一下进程,你看一下是否合适:
第一步,完成51议会的三个班子,民选版主,众议院,元老院,民选版主已经完成了,众议院阿在很快就会组建,估计问题不大,我看暂时只由时常在时事新闻活跃的普通网友组成,第一届自愿参加,有几个算几个,如果人数过多,我们再考虑各党去争席位,元老院这块比较麻烦,阿紫属于革命投机分子,他又怕这个游戏无果而终闹出笑柄,又怕革命成功后元老院的大权旁落,我在这里资历不够,阿在得罪人太多,恐怕只有你能摆平这事。

第二步,我们把完整方案提交到意见反馈,让51官方把时事新闻版的管理权移交51议会,移交的方法很简单,添加民选版主的版主权限就可以了,时事新闻版主的罢免,也由51议会决定,估计51官方会同意,试验一下,对51没有坏处,又有元老院把关,51应当可以放心,其实版主权限并不大,上一级都可以控制,估计51会有一个附加条件,不许讨论FLG.

第三步,你,我,只需求再拉一个版主,或者找个版主空缺的版,我们再推上台一个版主,成立联邦,说不准哪天哪个版主焦头烂额时,会主动要求加入联邦,这时51议会就名实相符了。

你说版主组成参议院,我看还是元老组成参议院的好,现在51版主本来就没几个,而且开始他们也不会参加,等我们联邦多了,可以考虑由版主和元老共同组成,增加各版之间交流,51也会支持,阿紫如果总是拿架子,我们可以放低要求,由高级会员组成嘛。

我反省了一下,我为什么总对阿在言辞激烈,我发现与他的冲突所在是,他总是自觉不自觉保护反共力量,而我不管反共还是挺共,骂人都不容,都在情理之中,不会影响大局,以后还可能发生冲突,两位不要挂记在心。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8 01:09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8 02:17 编辑
算我多嘴了。我其实只是为了增加一些趣味性,增加论坛一些新的把玩选项。

我们来论坛,还图什么?

而我再三暗示的关键作用,你们丝毫没有兴趣。你们还是在“权术”范围内转悠。没劲。
紫黄 发表于 2011-6-7 23: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阿紫此言差矣,你说同样出错,元老院的人可以减轻处罚,这不也是一种权术吗。
元老院监督众议院,有了这种权辛苦,只是减轻处罚,这种权享受。
元老一边辛苦一边享受,不是更好玩吗?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8 01:42
看来这元老院有些麻烦,如果三位组成的话,对阿紫不公平,阿紫的所有提议都会被否决。
谁能说动老于,由老于主局元老院。
作者: 加东老张    时间: 2011-6-8 02:04
回复  我在
还真有过。 被置顶的的作者cafun就是民选出来的,那时6年前的事了。cafun那时一直是排行榜第一,发了很多好帖子,不知他现在人在何处了。

给个建议哈,你们选出版主,然后由被选的版主正式向管理员申请,这样既是民选,有不违反51版主产生的程序,一般说来管理员也不愿违背民意,这叫51式的民主集中制,皆大欢喜。
绿林好汉 发表于 2011-6-7 22: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头对头,小从快去申请版主,小在快去组建众议院。
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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