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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桑兰向恩人索赔1亿 监护人怒斥白眼狼 [打印本页]

作者: 七成新—滕燕青    时间: 2011-5-4 09:42
标题: 桑兰向恩人索赔1亿 监护人怒斥白眼狼
先讲法律责任,再谈道德问题,是不是真的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呢?法官一定要看这一点的。
作者: blinksecond    时间: 2011-5-4 10:32
每个人都有权起诉自己的父母,因为自己长的不够漂亮,智力比不上爱因思坦,没考上哈佛,父母不够富有,文化不够高。
可以起诉学校,老师不尽职,偏心优等生。
起诉单位,领导不栽培,待遇不够高,
起诉政府,挪用自己的税金,承诺没到位。
起诉自己的配偶,比不上小三体贴,有味道
起诉医院,不能一针见效,却扎人太疼
起诉殡仪馆,敲诈死人
作者: 泥丑丑    时间: 2011-5-4 10:48
这人脑子跟心都摔坏了!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11-5-4 11:13
白眼狼从何说起?
当初监护并非桑兰或其家属委托。而是中国体委委托,这是一种责任不是做好事。其次,这对夫妇也不会白干吧,那就是生意,只是愿意而已,不然也不会有什么不当得利一说。再者,桑兰现在要起诉其他部门就必须起诉这对夫妻,不然可能构不成法律连接。时过13年时效等等都会有问题。当然这一个亿之说估计桑兰也知道不可能,目的就是要这个效应--大家慎重对待。所以作为桑兰起诉没有什么道德上的错误。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1-5-4 11:20
白眼狼从何说起?
当初监护并非桑兰或其家属委托。而是中国体委委托,这是一种责任不是做好事。其次,这对夫妇也不会白干吧,那就是生意,只是愿意而已,不然也不会有什么不当得利一说。再者,桑兰现在要起诉其他部门就必须起诉这对夫妻,不然可能构不成法律连接。时过13年时效等等都会有问题。当然这一个亿之说估计桑兰也知道不可能,目的就是要这个效应--大家慎重对待。所以作为桑兰起诉没有什么道德上的错误。
杏儿粒子 发表于 2011-5-4 12: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UPPORT THIS.
作者: canadafreeword    时间: 2011-5-4 11:49
这人脑子跟心都摔坏了!
泥丑丑 发表于 2011-5-4 1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mile:



还不如当初就.........
作者: Orientspear    时间: 2011-5-4 11:53
每个人都有权起诉自己的父母,因为自己长的不够漂亮,智力比不上爱因思坦,没考上哈佛,父母不够富有,文化不够高。
可以起诉学校,老师不尽职,偏心优等生。
起诉单位,领导不栽培,待遇不够高,
起诉政府,挪用自己的税金,承诺没到位。
起诉自己的配偶,比不上小三体贴,有味道
起诉医院,不能一针见效,却扎人太疼
起诉殡仪馆,敲诈死人
blinksecond 发表于 2011-5-4 11: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有趣。
作者: 桃木钉    时间: 2011-5-4 12:23
谁好谁不好,判过了才知道。至少大家知道了,当年刘谢照顾桑兰是有收益的,至于是否和付出相抵,那是法官的事。
作者: 路不平    时间: 2011-5-4 12:26
标题: 桑兰向恩人索赔1亿 监护人怒斥白眼狼
本帖最后由 路不平 于 2011-5-4 13:27 编辑
每个人都有权起诉自己的父母,因为自己长的不够漂亮,智力比不上爱因思坦,没考上哈佛,父母不够富有,文化不够高。
可以起诉学校,老师不尽职,偏心优等生。
起诉单位,领导不栽培,待遇不够高,
起诉政府,挪用自己的税金,承诺没到位。
起诉自己的配偶,比不上小三体贴,有味道
起诉医院,不能一针见效,却扎人太疼
起诉殡仪馆,敲诈死人
blinksecond 发表于 2011-5-4 11: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一针见血!有成功的先例吗?
作者: tont xin    时间: 2011-5-4 12:33
恩人不恩人,让法律来裁定。
作者: motorcat    时间: 2011-5-4 12:59
又有一些自以为是的高尚的人出来做道德评判了。既然是体委委托,中间是否有利益关联?如果有利益在里面,而受托人又没有尽到责任的话,为什么不可以告?
作者: tont xin    时间: 2011-5-4 13:11
支持桑兰维权.
作者: ruth1    时间: 2011-5-4 15:04
白眼狼从何说起?
当初监护并非桑兰或其家属委托。而是中国体委委托,这是一种责任不是做好事。其次,这对夫妇也不会白干吧,那就是生意,只是愿意而已,不然也不会有什么不当得利一说。再者,桑兰现在要起诉其他部门就必须起诉这对夫妻,不然可能构不成法律连接。时过13年时效等等都会有问题。当然这一个亿之说估计桑兰也知道不可能,目的就是要这个效应--大家慎重对待。所以作为桑兰起诉没有什么道德上的错误。
杏儿粒子 发表于 2011-5-4 12: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同意你的说法。  对待一些事情, 要理智的去分析,而是不是感情用事的去批评
作者: GPS1    时间: 2011-5-4 16:2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Elephantsong    时间: 2011-5-4 17:35
这中间有个非常非常重要的机构,中国体委,中国体操协会,或者说中国体操队,怎么就不告呢?
作者: UAE    时间: 2011-5-4 17:49
丢尽了华人的脸,你体操队的教练,领队,代表团都是你的监护人呐,怎么不起诉他们呀?

是觉得他们榨不出油水还是觉得他们比你更流氓,打不过,忍下这口气,冲着有钱的主儿和“软柿子“去了。
作者: 拉非克    时间: 2011-5-4 20:23
敢告监护人说明我们有底气

  昨天上午,黄健在微博上来了一次全面回击。抨击谢晓虹夫妇当年并没有对桑兰起到应有的监护职责,反而利用桑兰的受伤替自己牟利,他还爆料: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给桑兰洗澡和买文胸,暗示桑兰曾遭猥亵。

  说到回击对方的初衷,黄健昨天表示:“我认为你有什么话 ,咱们可以等到法院开庭时跟法官去说,由法律来评判谁对谁错。但现在他们不断通过网络诋毁桑兰,我忍无可忍,这严重影响了桑兰的形象,也误导了很多不知情的人。”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通常照顾过自己10个月的人,都是恩人。但如今桑兰把他们告上了法庭,为什么?黄健举了几个例子:“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当年桑兰17岁,帮她洗澡,并给她买胸罩,你说这是什么行为?后来谢晓虹解释,是儿子看妈妈太累了,帮妈妈来照顾桑兰。但桑兰当时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你做监护人怎么想的?”

  黄健还表示:“刘、谢成为桑兰监护人之后,一直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当年浙江同乡会要求监护桑兰,但他们拒绝了。此后,他们还未经桑兰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用于广告和出版物。” (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eastking    时间: 2011-5-4 20:56
法律自会给她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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