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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来自五湖四海:说说我多伦多的“芳邻” [打印本页]

作者: pjwyx    时间: 2011-2-5 09:41
标题: 来自五湖四海:说说我多伦多的“芳邻”
"我先在是门外挂了一个小花环来用以区别superintendent的大门,然后在EXIT的标志下方加了一个小的手工箭头,不会让有些马大哈走错门。采取了措施之后,就很少再受陌生的“芳邻”来骚扰了。"----------可能作者不清楚:无论什么原因,这些行为是在Apartment的管理规定手册中是不允许的,住户门外属于公共区域,不允许住户参与作任何改动,包括门上悬挂装饰物,当然在公共区域的墙上粘“手工箭头”更是禁忌的,凡有意见,只能向物业管理着反应,而不可自作主张的改动,这是最基本的规定和住户必须遵守的起码原则!各位大侠,凡有看到公寓住户的门前做特殊装饰的(嫌弃门面千篇一律,自作主张的独树一帜的特殊装点门面的),请拍照后在网上晒晒,让大家见识见识!
作者: pjwyx    时间: 2011-2-5 09:59
引自原文:"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我先在是门外挂了一个小花环来用以区别superintendent的大门,然后在EXIT的标志下方加了一个小的手工箭头,不会让有些马大哈走错门。采取了措施之后,就很少再受陌生的“芳邻”来骚扰了。”————其实,凡是有住过公寓楼经验常识的人们都会了解或知道:公寓管理规定手册的基本内容,是不允许此文作者的以上这些行为的,因为住户门外,包括门面的颜色,门锁都不允许住户自作主张的作任何改动,如新住户出于安全,想换门锁,管理者会提供换锁芯和钥匙的服务(收费),但不允许住户另类自换门锁,当然也决不会允许住户往走廊强上(公共区域)随意粘贴“手工箭头”了,凡有意见者,只能写信向管理者反映!所以,我个人认为:此文太假了,主观臆想!
作者: 铁人    时间: 2011-2-5 10:23
引自原文:所以,我个人认为:此文太假了,主观臆想!
pjwyx 发表于 2011-2-5 09: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真是佩服国人的较真精神,大约是在国内的时候,受了太多的欺骗,现在看啥都是一副批判和怀疑的眼光。啥时候见到51有一篇文章不被质疑的?
作者: new_guy    时间: 2011-2-5 11:14
住apartment 就是这样每天都会受到邻居的干扰。作者能够以幽默的心态对待,难得。
作者: cloveyu    时间: 2011-2-5 11:37
看到楼上的说文章太假的实在是见识太少,我的楼里就有很多家在门上挂着WELCOME的小装饰,这如何能称得上对公共设施的改变,大楼里住户加装第二把门锁的人大把,就连我们楼里的OFFICE和SUPER的门上也挂着小的装饰,难道他们是明知故犯?

作者在原有的标识下面加的箭头也只是起到了加强指式的作用,我也没有看出来,有什么楼上所说的主观臆想的,倒是觉得楼上这位有点闲得难受,你也写一篇不假的文章让我们大家来看看
作者: jamesqqs    时间: 2011-2-5 14:32
作者写这篇文章有不图什么,人家干嘛要做假。人家把自己生活中的事告诉大家而已,谢谢作者。
作者: 为什么呢    时间: 2011-2-5 15:47
Good Article!!
作者: 曙天    时间: 2011-2-5 15:53
有意思,体验加拿大不同的生活。
作者: 大虎    时间: 2011-2-5 15:59
好文,顶!
作者: wlhappy2000    时间: 2011-2-5 16:08
标题: 来自五湖四海:说说我多伦多的“芳邻”
本帖最后由 wlhappy2000 于 2011-2-5 16:17 编辑

看着很象我们的楼,至少一定是周围这几个。APARTMENT就这样,好处是交通方便,但是人多太乱。
PJWYX一定是没住过APARTMENT,人多手杂,SUPER最烦的就是有事上身,这楼里多的是,这种装饰的小事他们才不管呐!只要没人告,你一定找不到SUPER的。
就是有点担心,电源不会漏电吧,这又是风又是雨雪的,总是露在外边的!小心点吧。
不错的ARTICLE,暂时没钱住大房,自我安慰一下,也是很好的生活态度。
作者: alicegh    时间: 2011-2-5 16:12
在华人的网站与同胞们分享在异国他乡的体会,既真实又感人,作者善于发现美感受美分享美,多阳光的心态呀!
作者: 窝窝    时间: 2011-2-6 00:01
这么好这么真实的文章,竟然有人抓住一点自己没见识到就以为是假的来个完全否定,真是小题大做。
作者: pjwyx    时间: 2011-2-6 08:42
共管公寓都有发给业主管理规则手册,条款明晰详尽,特别是责任禁例,十分明细。需要说明的是只发给业主(屋主),不发给租客,应该是屋主告知租客的,如果屋主没有转告租客,但不能说没有这个规定的存在,还是应该了解一下为好!其实问一下任何共管公寓的真正屋主,他们都会收到的!!
作者: 老杰克    时间: 2011-2-6 17:03
各位好眼力!文章流畅生动,贴近生活,很客观。
作者: 多伦多老油条    时间: 2011-2-6 17:42
共管公寓都有发给业主管理规则手册,条款明晰详尽,特别是责任禁例,十分明细。需要说明的是只发给业主(屋主),不发给租客,应该是屋主告知租客的,如果屋主没有转告租客,但不能说没有这个规定的存在,还是应该了解一下为好!其实问一下任何共管公寓的真正屋主,他们都会收到的!!
pjwyx 发表于 2011-2-6 08: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兄,作者住的是出租公寓,不是您住的共管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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